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2020年12月修訂)
(2001年11月30日實施;2006年5月15日第一次修訂;2011年1月17日第二次修訂;2012年11月30日第三次修訂;2013年7月29日第四次修訂;根據2013年11月30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修訂)〉第3.1.4條的決定》修訂;根據2015年1月9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4條的通知》修訂;根據2015年12月4日《關於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新增第四章第六節的通知》修訂;根據2016年4月28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通知》修訂;根據2016年9月30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涉及交易參與人若干條款的通知》修訂;根據2019年1月11日《關於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4條的通知》修訂》;根據2020年3月13日《關於釋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修訂;根據2020年12月31日《關於釋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的通知》修訂)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交易市場
第一節交易場所
第二節交易參與人
第三節交易品種
第四節交易時間
第三章證券買賣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委託
第三節申報
第四節競價
第五節成交
第六節大宗交易
第七節融資融券交易
第八節債券回購交易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項
第一節轉託管
第二節開盤價與收盤價
第三節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第四節除權與除息
第五節風險警示板交易事項
第六節指數熔斷
第五章交易資訊
第二節即時行情
第三節證券指數
第六章證券交易監督
第七章交易異常情況處理
第八章交易糾紛
第九章交易費用
第十章附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2020年12月修訂)
(2001年11月30日實施;2006年5月15日第一次修訂;2011年1月17日第二次修訂;2012年11月30日第三次修訂;2013年7月29日第四次修訂;根據2013年11月30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修訂)〉第3.1.4條的決定》修訂;根據2015年1月9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4條的通知》修訂;根據2015年12月4日《關於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新增第四章第六節的通知》修訂;根據2016年4月28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通知》修訂;根據2016年9月30日《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涉及交易參與人若干條款的通知》修訂;根據2019年1月11日《關於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4條的通知》修訂》;根據2020年3月13日《關於釋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修訂;根據2020年12月31日《關於釋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的通知》修訂)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交易市場
第一節交易場所
第二節交易參與人
第三節交易品種
第四節交易時間
第三章證券買賣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委託
第三節申報
第四節競價
第五節成交
第六節大宗交易
第七節融資融券交易
第八節債券回購交易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項
第一節轉託管
第二節開盤價與收盤價
第三節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第四節除權與除息
第五節風險警示板交易事項
第六節指數熔斷
第五章交易資訊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即時行情
第三節證券指數
第六章證券交易監督
第七章交易異常情況處理
第八章交易糾紛
第九章交易費用
第十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