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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國際名場面

    題主這個問題不錯,只是首先要修正一點——諸葛亮是上表朝廷,請求給自己降級三等,而不是什麼罪己詔,罪己詔作為皇帝的詔書,是皇帝自我批評的一種方式,諸如漢武帝晚年的輪臺罪己詔,而諸葛亮身為輔臣,雖然掌握實權,但罪己詔是無法下達的,那叫僭越,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君臣問題,不能搞混。

    現在來說說貶官的事情。

    《三國志.諸葛亮傳》記載:【(亮)戮謖以謝眾。上疏曰:"臣以弱才,叨竊非據,親秉旄鉞以厲三軍,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違命之闕,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無方。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責帥,臣職是當。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於是以亮為右將軍,行丞相事,所總統如前。】

    這段文言文還是挺好看懂的,大意就是老臣才能不足,打了敗仗,請求降級處罰。

    這個處罰是必須處罰的,雖然他並沒有直接的責任,但是用人失當,這個領導責任,是必須承擔的,所謂慈不掌兵,義不掌財,如果賞罰不分明,不按原則辦事,軍隊就沒有威信,國家就沒有威信,諸葛亮要北伐,要戰時集權主義,失了公正和威信還得了?他不惜揮淚斬馬謖,也正是為此。

    不過這也給劉禪出了個難題:什麼?相父不當丞相了?那丞相的事情誰來管啊?可怎麼辦才好啊?

    但聰明人從來就不少,咱們可以變通嘛,丞相是不當了,但是可以以別的官職,代理丞相的事務嘛,於是諸葛亮就以降三級後右將軍的職務,代理了丞相,名分暫時是虛的無妨,權力是實的就行,要保證蜀漢上下的正常運轉,這個方法不知道是誰給劉禪出的,也有可能是劉禪自己想的,總之處理地還不錯,兼顧了各方面的實際情況。

    至於說對當今的啟示,我覺得主要在於,如果我們是領導,要學習諸葛亮實事求是的精神,才能贏得上下的信服,不要覺得自己承認錯誤,會毀壞自己的領導形象,那是獨裁者才會有的想法,相反的,坦誠一些,該負的責任就要負,下屬才不會跟你離心離德,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要承認這一點,不能出了事情讓下屬背鍋了事,如果都是下屬的錯,那領導究竟在領導什麼呢?

    很多事情,乍看起來做與不做,沒什麼變化,就像諸葛亮降級後,還是擁有丞相的權力,等打完下一仗,很快又恢復了丞相的身份,但這個降級的意義是不可忽視的,降級代表一個態度,代表一個立場,是個人責任心的體現,也是國家律法公信力的一個體現,這個不是形式主義,而是人心的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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