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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野村姑Z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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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謝汶青
結婚的彩禮該不該收,我認為應該收。我先說說我身邊一個好閨蜜的事情吧!
我的好閨蜜人很善良,骨子裡也很獨立,好強,性格直爽,沒有多少心眼。在21歲的時候談了一個男朋友,男朋友家的經濟還是不錯的,但是人家的父親在單位有些官職,心眼很多,做事基本都是當領導的思維。
談了一段時間後,說起了結婚,他們家弟兄兩個,因為要考慮給老二還要辦理結婚事宜,男方的父母一分錢的禮錢都不想給。
但人家說話非常好聽,就對媒人說道:“結親結義。我家沒有女孩子,孩子嫁過來後我會把她當親生的女兒對待的。”
女方的父母,尤其是她的父親是個很沒有心眼的人,覺得人家既然這樣說話,也就信了,結婚的時候一分錢的禮錢都沒有要。
男方給他們出錢在外面買了一套頂樓的房子,結婚的時候讓住的是父母房子的的一間房,也就是說結婚的時候,買的只是一間房裡能放的一張床和一個衣櫃,電視機。
我的閨蜜當時看客廳的沙發太老舊了,就要求買個沙發,男的父母同意了,說沙發等結婚的那天一定會弄好的,可結婚閨蜜進門的時候還是那套老沙發。
那天閨蜜結婚,看到客廳沒有新沙發,有了被騙的感覺,心裡有些難過,想到同齡的人結婚什麼都有,自己已經什麼都沒有要了,可男方還是不知足。但是木已成舟,已經結婚了也就算了。
一年後,閨蜜懷孕了,挺著8個月的大肚子的時候,男方的父母,也就是現在她的公婆卻找人說:“如果要現在他們住的這個房子,父母到時給一萬,如果想要那套新房子,父母什麼也不會給。”(那套房子指的是結婚的時候,雙方父母及媒人說的給閨蜜結婚用的婚房,因為當時沒有交房,所以才結到父母住的這個房子的。)
懷孕8個月大了,你說閨蜜生氣嗎?只要是個人,我想在這裡問問這事如果換做是你,你們會怎樣。
後來閨蜜為了此事和家人鬧起了矛盾,人家的父母及她的丈夫意見一致,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在人家的心裡,你結婚一分錢沒有要你都願意和我兒結婚,說明你嫁到我家是高攀了,人家會輕視你的。當然話說的依然非常好,尤其在外人面前。
我認為女的結婚一定要禮錢,如果你不幸遇到的男方和他的父母是個另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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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順豐燕佳
結婚的彩禮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彩禮的多少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如果男方經濟條件好可以多給點,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不好,可以雙方協商,不要因為彩禮的多與少而影響今後的生活質量。
二:彩禮只是結婚的一種形式,彩禮的多少並不能衡量今後幸福生活的標準。只要男女雙方有真實的感情就可以證明一切。
三:好男不住分家房,好女不穿嫁時衣。幸福的生活是靠男女雙方辛勤勞動換來的,而不是靠彩禮換來的。
四:彩禮不能換取幸福生活,我們要正確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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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4934515951420
要是可以,因為我也有閨女,我閨女一歲半了,但是要的話得有個度,有個差不多就行了,結婚麼,幾萬塊的彩禮屬於正常範圍,你要是像網上那些天價的,十幾二十萬,幾十上百萬的,那都是腦子有病的,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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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滄海一粟117130916
首先謝謝邀請!彩禮問題是存在中國的一個很常見的問題。本人認為,男女雙方結婚時,男方應該給女方一些彩禮,為什麼這樣說呢?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男方給女方彩禮古已有之,是一種古老的文化傳統。也能說明女方在男方眼中的位置!其次,父母養育兒女含辛茹苦,不容易,說是給女方的彩禮,不如說是報答女方父母對自己妻子的養育之恩。當然了話說了回來,有很多女方父母都會把彩禮讓女兒帶回去,他們要得不是彩禮,而是希望自己的兒女過得平安幸福!說實話,哪個孩子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有多少彩禮能替代自己的兒女?沒有!任何東西都替帶步了。雖然現在我們某些地方婚禮問題突出,那只是個別現象,國家會正確引導讓它還遠它本來的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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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鮑順和
對結婚該不該收彩禮的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新中國成立之後,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久而久之,約定俗成,法律也要遵從民意,“法不禁止即可為”。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男方反悔,彩禮則不退。彩禮的價碼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寡,要視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因南北各異,城市不同,價碼也有別。目前來看,彩禮價碼形成一個不成文的規矩:文化低的多於文化高的;農村的多於城市的;落後的多於發達的;北上廣多於其他城市。在北上廣地區,北京彩禮價碼最高的城市,人民幣12萬外加一套房子,超百萬的彩禮靠出力勞動是杯水車薪,沒有拆遷或其他妙招只能望婚興嘆。在不發達地區,東北的彩禮算是比較高的了,八萬八的改口費,外加房子的首付和三金。青海地區也不低。五萬的彩禮和一套房子,價格也在五十萬左右。結婚是人生大事,尤其對女方而言,長大成人,父母傾盡心血,收點彩禮無可厚非,但是若不顧男方的經濟條件,滿天開價,甚至把女兒當成商品出售,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拿不出彩禮而反目成仇或殉情的悲劇不斷上演,教訓深刻,理當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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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75974296
如果說女方不是嫁過去而是娶男方回來,且將來所生的孩子姓女方的姓,那就不能收彩禮,倒該給男方下聘禮,這行吧?!
父母辛辛苦把兒女養大是事實,兒子結婚父母一切要操辦。嫁女兒則不同,不但不要操心,還能收到一筆彩禮。彩禮再多卻不足以父母的養教之恩。但這卻是五千多年的歷史文化,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得水。女兒上不了祠堂,下不了地。認為女兒生下來,將來只能是家庭婦女,生兒育女,相夫教子,母儀天下。不能擔當,成不了大器。因此收些彩禮也就理所應當。
婦女翻身做主,成了半邊天。不在只是相夫教子,家庭婦女。可以上高等學院,甚至可以從政。由於歷史之原因,女兒還是不能與兒子相提並論,繼承家業,平起平坐。所以嫁女兒,依然是潑出去得水,收彩禮也就言之有理,理所當然。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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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嫁女兒不用父母操心?兒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從出生到長大成人花費的精力一點也不比男孩少。彩禮必須要,視男方的家庭條件定,只要不是太過份就好。適當的彩禮是對女方父母培養女兒的尊重和肯定,女方則陪嫁相對應的嫁妝,再在嫁妝的基礎上新增金額不等的壓箱錢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