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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jhgYjLng

    回答了:無奈明明是自己很在乎的,但總是裝作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有時候明明是很想念,卻不敢去想。明明還愛卻放棄了!

  • 2 # 劉陽故事會

    我體會真實的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把我的感受分享給所有的朋友們,也分享給困惑無奈的提問著一個答案。原本的一家五口人最後只剩下我和媽媽,我爸爸因病而去世。那是2012年的6月22號22:40分去世,當我聽到那個噩耗來臨的時候。我感覺整個天都塌啦。那個時候我才22歲。我的爸爸是一個很慈祥很和藹。很善良也很老實的一個人。我爸爸從我小的時候對我都很好,我媽媽打我的時候,我爸爸就守護我,哄我。雖然我爸爸是一個沒有上過學的一個父親,我記得我爸爸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那個時候還是我小的時候。因為家庭條件比較窮。我爸爸就去給人家蓋房子掙錢。然而就是每幹一天活,我爸爸要給自己記工分。我爸爸連自己的字都不會寫。那個時候我已經懂事了。我媽媽就拿著鉛筆讓我爸爸。每天寫自己的工分兒。還有我爸爸一次比一次寫得好,剛開始寫的歪瓜裂棗。那個時候我記得我說爸爸你寫一下自己的名字吧。可是我爸爸。最後才算寫出了不像樣的一個自己的名字。剛開始我爸爸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會寫。但爸爸在我的眼裡永遠是一個好父親,我永遠都無法無法忘記。把我養育成人陪伴我前半生的爸爸。雖然你人走了,但是兒子的心裡永遠想的還是你。最後剩下我和媽媽。因為對我打擊很大,對我媽媽打擊也很大。因為我爸爸去世的時候畢竟才50歲了,所以在那一兩年的時間我去哪工作我都帶著我媽媽,我媽媽也說了以後你去哪工作我就跟著你去那,當時真的是如果我出去了,對我媽媽來說就沒有依靠,然後我就怕她腦子裡想七想八,胡思亂想。我也不敢讓他一個人在家裡待著。然後我就帶著我媽媽。去了上海。在上海待了一年多,我和我媽媽一塊兒帶上我,因為我舅舅妗子都在那邊。有這麼多人在一起會好一點。在工作了一年多的時間,我的鄰居,他給我媽媽介紹了一個物件,剛開始我不知道,最後他告訴我了。他怕我。會說他。會反對她給我媽介紹物件。但是。我真的沒有這麼想過。因為我媽媽一個人。也挺不容易的。我也不想讓他活在悲痛之中。因為路還很長。我希望媽媽能過的和我一樣很幸福。因為人的一生本身就不長,我只希望我媽媽有一個可以說話的,聊天的有人能陪伴著她。做兒女的我也很知足啦。我覺得媽媽幸福。我也很幸福。雖然說我媽媽也有了另一半兒,但是我媽媽還依然是生活在我們這個家庭裡。還是給我照顧孩子,每年春節還是我們一起過。我也從心裡上沒有排斥我,我媽媽也沒有排斥過我這個後爸,只要他對我媽媽好我就很知足了。其實每個人的想法是不一樣的,我感覺。因為我身邊也有同朋友發生的。我身邊的事情,他們也是做兒女的,反對自己的父親走那一步,或者反對自己的母親去跨過那一步,但我沒有。我在我的腦海裡。我只希望。我的爸爸媽媽能開開心心,幸福福的,你想一下,等到自己的媽媽老了。身邊沒有給他一個說話的陪伴的人,你想一下是多麼的孤單,他腦子裡想的會比較亂。載著來想想我們。我們在外面打工。也不能時時刻刻的去陪伴他們。總而言之,做兒女最大的孝順是讓自己的媽媽或者爸爸有一個老來伴兒,就是能陪她說說話。不讓他一個人太孤單。有個人去關心她,照顧她。這才是最大的孝順。孝順有時候不一定是給他多少錢,讓他一個人在家。而是你真正能讓她幸福福的。開開心心的。這才是最大的孝順。

    。 沒有什麼無奈。只要我們目標是一樣的。就是希望她老人家能夠。在晚生之年過個開開心心地日子。這不是我們做兒女的一種孝順嗎?打個比方來說。你有了一個小家庭。然而你和你的孩子和你的老婆出去去打工了。然後把你的媽媽放在家裡,不讓她種地,讓她一個人在家,你覺得這是最大的孝順嗎?你覺得這就是對她最大的愛嗎?你不希望她在晚生之年過的幸福嗎?我能理解我的母親。所有。我不反對。並且我也同意。父母最開心,也就是做兒女最大的孝順。

  • 3 # 一生最服王陽明

    25年前從第一次發現被人性泯滅和良知喪盡的人盯上後,當時看他們的人員組成,人就傻了,其實有些人是受我恩很重的人,雖然很多東西不想和別人爭,以我地位爭也是白爭,但天生自帶的氣場,多少令他們把我當做擋路石,從此告黑狀和黑鍋滿天飛。我一直以為,只要忍氣吞聲,他們或許能放我一馬,很多告黑狀我儘量在他們被我發覺後馬上靜悄悄地消滅於源頭,因為告黑狀成功,他們沒什麼賺頭,我反擊成功,也沒什麼賺頭,兩敗俱傷而已。當時想這樣消滅告黑狀於萌牙處理或許對雙方都好,多次這樣處理後,他們仍然不死心,最終還是在別人強烈要求我反擊時我選擇放棄反擊,最終失算差點被人整得家破人亡。

    沉淪了十幾年,生活上慢慢陷入泥潭,人在極度困境慢慢有所覺悟了自身的懦弱造成這個危局,痛改了沉淪後染上的惡習,很快各種生活希望的曙光重新再現時,又引起了那個隱藏很深的幕後黑手的注意和紅眼,開始唆使人不斷告黑狀,這個時候我已經清醒很多,忍無可忍,無需再忍,明知讓他們重新告黑狀他們沒賺頭,我反擊成功也沒賺頭,但不讓他們吃一點點苦頭,不反擊痛他們,他們不可能收手的,十幾年前的大虧就說明了這點,既然他們那麼熱衷於告黑狀,明知讓他們告影響不好,警告他們多次還是要告,說明這是上天安排我應該經歷的,既是擋不住的事,又是當時讓我多少有點怕的東西,多經歷幾次,或許就不怕了。

    感謝蒼天的照顧,經歷了這兩年的十幾場黑狀,一點點地讓他們知道告我的黑狀任何便宜都賺不到,還損兵折將,把隱藏的黑手逐漸地暴露了,他們不但是瞎鬧騰,還是自掘墳墓。也讓我明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躲不過的東西,越害怕的的東西,越要勇於直面,把這些躲不過和害怕的變成我們寶貴的財富和經歷。

    男兒當自強,敢作敢當的本性的成形於直面那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無奈事。直面難於躲避的雨橫風狂,才能走出生活的荒漠,擁抱晴天后空氣的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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