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最不傷感情,也是相對來說對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夫妻雙方之間本著孩子跟著誰更有利的原則,協議將孩子交由誰撫養。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上法庭了。
而最終,孩子會判由誰撫養?這就會涉及到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未來成長教育等等諸多方面的因素。1、從年齡上來說,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會優先判給女方。因為此時孩子尚處於哺乳期,母親的照顧更為重要。
但也不是絕對的,如果能證明母親一方比如有嚴重殘疾,或患有嚴重的疾病諸如癌症之類,或無法治癒的傳染性疾病,不方便照顧孩子的;或者母親一方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不利於孩子成長的;這些情況下,往往會考慮由父方撫養。 當然,如果父方也有以上某種情形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即使母方沒有上述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況,但如果能證明其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那父方就可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2、如果是兩週歲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都想要獲得撫養權的,這就要綜合考量雙方的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等,看由誰撫養孩子更利於其生長。
但同樣的,父母一雙中如果有一方有重大疾病或者不良惡習的,出於為孩子身心健康著想,也會考慮由另一方撫養。
再比如,父母雙方中有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之前隨其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已有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等的;也會優先考慮其對子女的撫養權。3、如果是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是父母雙方在撫養權上發生爭議的,因為十週歲以上的孩子已經很懂事了,那就會主要考慮其本人的意見。
夫妻離婚,本就對孩子是個不小的傷害,如果再因爭奪撫養權而弄得紛爭不斷,那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希望那些正在離婚,或者即將離婚的父母能多替孩子考慮,儘量讓孩子跟著有利於他們成長的一方,而不要為了爭強好勝,刻意去爭奪孩子。
夫妻離婚,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最不傷感情,也是相對來說對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夫妻雙方之間本著孩子跟著誰更有利的原則,協議將孩子交由誰撫養。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上法庭了。
而最終,孩子會判由誰撫養?這就會涉及到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未來成長教育等等諸多方面的因素。1、從年齡上來說,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會優先判給女方。因為此時孩子尚處於哺乳期,母親的照顧更為重要。
但也不是絕對的,如果能證明母親一方比如有嚴重殘疾,或患有嚴重的疾病諸如癌症之類,或無法治癒的傳染性疾病,不方便照顧孩子的;或者母親一方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不利於孩子成長的;這些情況下,往往會考慮由父方撫養。 當然,如果父方也有以上某種情形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即使母方沒有上述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況,但如果能證明其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那父方就可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2、如果是兩週歲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都想要獲得撫養權的,這就要綜合考量雙方的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等,看由誰撫養孩子更利於其生長。
但同樣的,父母一雙中如果有一方有重大疾病或者不良惡習的,出於為孩子身心健康著想,也會考慮由另一方撫養。
再比如,父母雙方中有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之前隨其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已有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等的;也會優先考慮其對子女的撫養權。3、如果是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是父母雙方在撫養權上發生爭議的,因為十週歲以上的孩子已經很懂事了,那就會主要考慮其本人的意見。
夫妻離婚,本就對孩子是個不小的傷害,如果再因爭奪撫養權而弄得紛爭不斷,那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希望那些正在離婚,或者即將離婚的父母能多替孩子考慮,儘量讓孩子跟著有利於他們成長的一方,而不要為了爭強好勝,刻意去爭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