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布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的通知。通知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作為主要成員或實際控制人,開展有組織的民間借貸。中國銀保監會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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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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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理財迦
朋友們好!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了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的通知!這可以明確的看作:是一個規範民間金融秩序的政策訊號!
下面就從與我們大眾密切相關的角度,來分析下這個通知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咱老百姓以後需要貸款,一定要到正規的地方去!未經批准的,有組織借貸行為,將被規範!除銀行,小貸,信用社等正規的金融企業外,將嚴格管理,規範有組織的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咱老百姓再也不用怕,暴力催收了!嚴禁在民間借貸催收中,使用違法暴力行為!自願借貸,依法收貸!是通知中的一個重點!
第三,咱老百姓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孩子被高利貸陷害了!在通知中,我們可以看到,加強了對青少年學生群體的保護!
第四,咱老百姓以後在網上理財一定要注意分辨那些不合法,不合規的所謂理財公司!資金池將不再被允許!
第五,咱老百姓以後再往外借錢,千萬注意不要借給那些放貸的!否則有可能違規不受保護一
第六,對金融從業人員對某些行為進行了明確限制!今後某些特殊渠道的貸款和資金將會無處遁形。從某種意義上講,杜絕了以公謀私!
第七,今後將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貸款用途的管理。嚴查,挪用,轉用,轉介等更改貸款用途的行為!
綜上所述,今後將對金融市場進行進一步的規範,尤其是有組織的民間金融,會受到很大的規範與限制!這將會對金融市場的良性發展起到一個積極的開局作用!對正規的金融企業,如小貸公司,銀行,信用社等,起到一個良好的保護!
2018年5月4日,針對民間借貸亂象,公安部、銀保監會共同釋出了《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稱,出於民間借貸行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特制定民間借貸的行為規範,由此可見,一方面,政府部門認可支援民間借貸行為存在的必要性,但應當進行必要的正向引導;另一方面,對於危害社會的暴力催收行為,如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暴力行為令行禁止,這也是監管部門反覆強調的原則。
行為規範1、借貸資金自有: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或變相吸收他人資金用於借貸。
解讀:以後類似曾經的E租寶這類平臺以及個人,不允許吸收客戶資金,只能用自有資金來放貸,這意味著直接明確了借道經營放貸行為模式不合規。這條規定主要是針對這幾年頻繁爆發的網貸高息攬儲,在違規放貸,最終跑路,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的現象。
2、嚴禁非法放貸:對於不具備發放貸款的資質的機構,不得進行經營貸款業務。
解讀:以後如果是機構(比如網貸平臺),沒有相關資質,不允許放貸,這可以直接扼殺目前最少一半以上的網貸平臺了,但對於個人借貸目前沒有限制。
3、嚴禁暴力催收:嚴厲打擊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這是銀保監會第一次與公安部共同釋出通知且特別指出的。
解讀:欠賬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這並不是借款人暴力催收的理由。在民間借貸市場中,出現暴力催收的情況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借貸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不是基於雙方的信任,也沒有任何物品抵押,暴力催收是借款人收回貸款最直接有效的方式;第二,雖然借款人具有還款的意願,但是過高的借款利息使得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借款越欠越多,最終無力還款。
以後出借人要儘量避免透過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形式進行催收,這就要求從業者透過加強貸前稽核風控、貸後管理方面等進行改善,否則處理不善則會觸犯治安管理法,甚至涉嫌違法。
4、嚴禁高利轉貸或變相放貸:禁止套取貸款再放貸給他人或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為名,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發放貸款行為,否則公安機關將會介入調查。
解讀:當前社會中,有兩種普遍的鑽漏洞借貸情況:(1)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個人以低利率在銀行貸出資金,然後在以高息放貸給其他企業或者個人,賺取利息差;(2)A借給B款項,比如1萬元,合同字面上寫的利率很低,符合法律規定。但實際上,A要求B必須高於市場的價格購買A的一批商品,方肯發放該筆貸款。這兩類行為以後全部都是禁止的!
5、其他:嚴禁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嚴厲打擊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對於從事民間借貸諮詢等業務的中介機構也應當按照經營範圍依法經營,不得違規經營貸款業務。
解讀:(1)沒有明確用途的款項,不得發放,每筆貸款都必須有對應的資金用途去向,比如車貸、車位貸之類的,這是防止信貸資金流向房地產市場(比如信用貸款用於首付款);(2)第2條是針對這幾年層出不窮的校園貸款事件而出,比如裸貸等;(3)中介機構不得發放貸款,現在我們買二手房,很多人首付臨時不夠,部分中介機構會發放短期借款給購買方,這類行為以後全部都是違規行為。
實際上,上述內容在網際網路金融整頓要求及《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都已經明確提及,是監管部門的整頓要點。
三、金融服務實體與以往政策性檔案不同的是,在本次通知中,專門提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具備發放貸款或融資性質機構應開發面向不同群體的信貸產品,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援力度。”這實質上表明瞭對於消費金融、經營性貸款行為的支援。
總結本次通知,透過上述解讀,基本全部進行明確的說明了;最後建議:對於經營貸款的市場主體,應當嚴格按照通知及有關的監管要求加強自律規範,在合法的限度內進行金融創新,真正發揮民間借貸正向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