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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149618505464

    對於前任送的禮物,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留,一種是丟。若你不是個睹物思情的人,前任所送的東西還算是實用品,暫且可以留下,免得再去買;若你讀睹物思人,不建議留,因為會影響新的一段感情,前任已經是過去式了。真的不捨得丟,建議找個箱子封存起來,但要放在一個看不見的角落或者箱底,算是你們走過的青春,沒事時或者找東西時看到了會回憶一下,畢竟每一段感情都有過美好的印記。丟可以是直接丟回給對方,就是分手後丟給前任,把貴重禮物打包還給對方,這樣意味著兩不相欠,一別兩寬。小禮物,比如小飾品、衣服鞋帽等,這種東西穿了或者用過了,直接給對方可能不太好,會暫且保管,然後找個時間一起丟掉。情侶的社交動態建議是刪除,會影響新的一段感情。至於照片,這個算是比較有爭議性的話題,我的建議是實體照片留著也要封箱,相簿也沒必要刪除,可以專門存放在一個地方儲存就行,但不能經常看到,如果有新歡了,要說明情況。前段時間和朋友閒著無聊,坐在沙發上開始翻手機裡的照片,邊回憶邊笑,突然,朋友前任的照片被滑在螢幕前,我指著手機螢幕有些驚訝,問朋友一直都留著前任的照片嗎?朋友點了點頭,手指反覆滑動著照片,一閃而過的基本上都是前任的面孔和身影。“有些事情並不是刪掉了就能忘掉,也不只有刪掉了才能代表放下。”朋友關了手機,窩在沙發裡說出這麼一句。她說:如果我以後又跟別人談戀愛了,他要求我刪掉前任的所有照片,我也不會同意的。那些都是我的人生我的故事,沒什麼啊,它們仍然存在著不代表還愛著,也不代表死灰復燃重新開始,它們只是意味著,我曾經和某一個人擁有過一段很美好的日子,但我的未來,不會再給他了。我也不會、我肯定不會經常去翻那些照片,但我知道,我從前愛過的那個人還放在那兒。”那些照片裡留著的是一個動人的愛情故事,是一個男生和女生在那段青春裡的奮不顧身和炙熱真誠,沒辦法將它抹去,它是人生的一個組成片段,是屬於各自的人生的故事。最後我想說,有些人為了放下這段感情,向過去揮手告別需要儀式感,把TA的東西都丟掉,把TA忘掉,把這段回憶忘掉,徹底的和過去說聲再見。如果你已經放下了,只是想收藏一兩件當年的物件,證明自己曾經愛過,當然也無可厚非。畢竟能滿心滿意陪你一段的人不多,以後便是可以不在意了,那些回憶也是隻屬於你自己的珍寶。其實處理上一段感情中的東西並沒有什麼好糾結的。丟也好,留也罷,隨意就好。因為東西無罪,如果你還對上一段感情抱有念想,如果你還對TA念念不忘,那麼這些東西自然被賦予意義,但如果你有一天選擇放下了了,那東西就是東西,沒有任何意義。以上,希望幫助到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還有一年讀完中職,我還想繼續讀下去!讀什麼好?需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