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故事出自北宋文學家、史學家、政治家司馬光所著《家範》。以下是原文、註釋、譯文:
以教疼子(也作“疼子以教為貴”或“人愛其子當教子成人”等)
【原文】
石碏諫衛莊公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自古知愛子不如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人之愛其子者多曰:“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韁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
【註釋】
1、石碏(què):春秋時衛國大夫。
2、衛莊公:第一個衛莊公是衛國第12代君主,姓姬,名揚,前757——前735年在位,在位23年。據《左傳·隱公三年》和《史記·衛世家》記載,衛莊公曾娶齊莊公的女兒莊姜為妻,莊姜不僅長得漂亮,而且溫柔賢惠,但卻沒有生育,衛華人作了《碩人》詩來讚美莊姜。衛莊公還娶了陳國的姊妹花歷媯、戴媯,歷媯生了孝伯後就死了,戴媯生了姬完,就是以後的衛桓公,莊姜對桓公視若己出。莊公的另一個姬妾生了公子州籲,因喜好武事深得莊公寵愛,大夫石碏曾勸諫莊公,讓他趕快定下太子,並好好管教公子州籲,以免發生禍患,衛莊公不聽,繼續寵愛州籲,衛莊公死後,桓公繼位,州籲與石碏的兒子石厚殺了桓公,州籲自立為君,因失掉民心眾叛親離,問計與石碏,石碏設計將二人除掉,因此還留下了傳誦千古的“大義滅親”的歷史典故。
3、愛:疼愛。
4、義方:行事應該遵守的規範和道理。《逸周書·官人》:“省其居處,觀其義方。”《左傳·隱公三年》:“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後因多指教子的正道,或曰家教。義,合宜的道德、行為或道理。方,方法;道理。
5、弗:不能。
6、納於邪:接受錯誤的東西。或交給人錯誤的東西。納,接受。於,受。邪,不正。
7、驕奢淫逸:驕橫、奢侈、荒淫、淫蕩。
8、自邪:從錯誤思想產生。來,產生。
9、四者之來:這四樣毛病產生。之,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10、寵祿:謂給予寵幸和富貴。
11、不如:比不上。
12、使:致使。
13、危辱:危險與屈辱。《列子·說符》:“人不尊己,則危辱及之矣。”
14、亂亡:敗亂滅亡。《管子·明法》:“人主專以其威勢予人,則必有劫殺之患;專以其法制予人,則必有亂亡之禍。”
15、勝數:數得盡;數得完。
16、夫:句首發語詞,無實義。
17、烏在其能愛子:主謂倒裝句,正常語序為:“其能愛子烏在”,意為“他能疼愛孩子(的特點或表現)在哪裡啊”,可以意譯為“怎麼能夠算是疼愛孩子呢”。烏在,賓語前置句,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即“在烏”(在哪裡)。烏,疑問代詞,哪裡。
18、人之愛其子者:定語後置句,正常語序為“愛其子人”,意為“疼愛他的孩子的人”。“之……者”輔助表示定語後置。
19、有知:有知覺;有知識。這裡指懂道理。
20、俟:等;等到。
21、是:這。
22、猶:如同;好像。
23、惡木之萌芽:定語後置句,正常語序為“萌芽惡木”,意為“萌芽時期的劣樹”。惡木:賤劣的樹;不成器的樹。
24、合抱:兩臂環抱。多形容樹身之粗大。《老子》:“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25、伐:砍伐。這裡指修剪。
26、其:那時。
27、顧:反而;反倒。
28、曷若:何如。用反問的語氣表示不如。曷,相當於“何”,疑問副詞,哪裡。並不是“何不”的意思。若,動詞,比;比得上。
【譯文】
石碏向衛莊公進諫說:“我聽說疼愛孩子,要教給他行事應該遵守的規範和道理,不能讓他受錯誤思想的影響。驕橫、奢侈、荒淫、淫蕩,就是從錯誤思想產生出來的的。這四樣毛病產生,就是家長給予他的寵幸和富貴過多造成的。”自古以來就知道疼愛孩子不如教育孩子,(因為父母不教育孩子而)使他到危險、屈辱與敗亂、滅亡的情況,如何可以數得完呢!(所以)疼愛他就應當教育他長大成人。疼愛他卻使他危險、屈辱與敗亂、滅亡,怎麼能夠算是疼愛孩子呢?疼愛自己的孩子的人大都說:“孩子還小,還不懂事啊,等他長大了以後再教育他。”這就好像是培養了一棵萌芽時期的不成器的樹,說等它長粗了才砍伐修剪它,那時用力不是反倒更多嗎?(這)又像是開啟鳥籠子把鳥放出去再去捕捉它一樣,像解開馬的韁繩放開馬而後去追趕它一樣,還不如不開啟籠子、不解開韁繩做起來容易啊。
這段故事出自北宋文學家、史學家、政治家司馬光所著《家範》。以下是原文、註釋、譯文:
以教疼子(也作“疼子以教為貴”或“人愛其子當教子成人”等)
【原文】
石碏諫衛莊公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自古知愛子不如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人之愛其子者多曰:“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韁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
【註釋】
1、石碏(què):春秋時衛國大夫。
2、衛莊公:第一個衛莊公是衛國第12代君主,姓姬,名揚,前757——前735年在位,在位23年。據《左傳·隱公三年》和《史記·衛世家》記載,衛莊公曾娶齊莊公的女兒莊姜為妻,莊姜不僅長得漂亮,而且溫柔賢惠,但卻沒有生育,衛華人作了《碩人》詩來讚美莊姜。衛莊公還娶了陳國的姊妹花歷媯、戴媯,歷媯生了孝伯後就死了,戴媯生了姬完,就是以後的衛桓公,莊姜對桓公視若己出。莊公的另一個姬妾生了公子州籲,因喜好武事深得莊公寵愛,大夫石碏曾勸諫莊公,讓他趕快定下太子,並好好管教公子州籲,以免發生禍患,衛莊公不聽,繼續寵愛州籲,衛莊公死後,桓公繼位,州籲與石碏的兒子石厚殺了桓公,州籲自立為君,因失掉民心眾叛親離,問計與石碏,石碏設計將二人除掉,因此還留下了傳誦千古的“大義滅親”的歷史典故。
3、愛:疼愛。
4、義方:行事應該遵守的規範和道理。《逸周書·官人》:“省其居處,觀其義方。”《左傳·隱公三年》:“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後因多指教子的正道,或曰家教。義,合宜的道德、行為或道理。方,方法;道理。
5、弗:不能。
6、納於邪:接受錯誤的東西。或交給人錯誤的東西。納,接受。於,受。邪,不正。
7、驕奢淫逸:驕橫、奢侈、荒淫、淫蕩。
8、自邪:從錯誤思想產生。來,產生。
9、四者之來:這四樣毛病產生。之,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10、寵祿:謂給予寵幸和富貴。
11、不如:比不上。
12、使:致使。
13、危辱:危險與屈辱。《列子·說符》:“人不尊己,則危辱及之矣。”
14、亂亡:敗亂滅亡。《管子·明法》:“人主專以其威勢予人,則必有劫殺之患;專以其法制予人,則必有亂亡之禍。”
15、勝數:數得盡;數得完。
16、夫:句首發語詞,無實義。
17、烏在其能愛子:主謂倒裝句,正常語序為:“其能愛子烏在”,意為“他能疼愛孩子(的特點或表現)在哪裡啊”,可以意譯為“怎麼能夠算是疼愛孩子呢”。烏在,賓語前置句,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即“在烏”(在哪裡)。烏,疑問代詞,哪裡。
18、人之愛其子者:定語後置句,正常語序為“愛其子人”,意為“疼愛他的孩子的人”。“之……者”輔助表示定語後置。
19、有知:有知覺;有知識。這裡指懂道理。
20、俟:等;等到。
21、是:這。
22、猶:如同;好像。
23、惡木之萌芽:定語後置句,正常語序為“萌芽惡木”,意為“萌芽時期的劣樹”。惡木:賤劣的樹;不成器的樹。
24、合抱:兩臂環抱。多形容樹身之粗大。《老子》:“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25、伐:砍伐。這裡指修剪。
26、其:那時。
27、顧:反而;反倒。
28、曷若:何如。用反問的語氣表示不如。曷,相當於“何”,疑問副詞,哪裡。並不是“何不”的意思。若,動詞,比;比得上。
【譯文】
石碏向衛莊公進諫說:“我聽說疼愛孩子,要教給他行事應該遵守的規範和道理,不能讓他受錯誤思想的影響。驕橫、奢侈、荒淫、淫蕩,就是從錯誤思想產生出來的的。這四樣毛病產生,就是家長給予他的寵幸和富貴過多造成的。”自古以來就知道疼愛孩子不如教育孩子,(因為父母不教育孩子而)使他到危險、屈辱與敗亂、滅亡的情況,如何可以數得完呢!(所以)疼愛他就應當教育他長大成人。疼愛他卻使他危險、屈辱與敗亂、滅亡,怎麼能夠算是疼愛孩子呢?疼愛自己的孩子的人大都說:“孩子還小,還不懂事啊,等他長大了以後再教育他。”這就好像是培養了一棵萌芽時期的不成器的樹,說等它長粗了才砍伐修剪它,那時用力不是反倒更多嗎?(這)又像是開啟鳥籠子把鳥放出去再去捕捉它一樣,像解開馬的韁繩放開馬而後去追趕它一樣,還不如不開啟籠子、不解開韁繩做起來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