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商鋪應注意的十一事項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資訊: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型別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 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 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四、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六、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七、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八、明確約定合同終止後裝修物的歸屬原則 九、租賃合同期限與轉租權 十、明確約定承租優先權: 1.合同期滿後承租優先權期限. 2.承租人的租金價格與第三人出價租金差額在10%均屬同等條件. 十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承租人應該儲存好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1.出租人同意裝修的證據 2.出租人簽字的租金收據 3.承租人的經營資料,如納稅記錄可做為預期利益損失的參考依據等。 另外,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和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承租商鋪應注意的十一事項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資訊: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型別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 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 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四、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六、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七、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八、明確約定合同終止後裝修物的歸屬原則 九、租賃合同期限與轉租權 十、明確約定承租優先權: 1.合同期滿後承租優先權期限. 2.承租人的租金價格與第三人出價租金差額在10%均屬同等條件. 十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承租人應該儲存好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1.出租人同意裝修的證據 2.出租人簽字的租金收據 3.承租人的經營資料,如納稅記錄可做為預期利益損失的參考依據等。 另外,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和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