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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知向誰邊

    根據中國的刑法規定,強姦罪的犯罪客體(被侵害人)只能是女性,也就是說女的對男的實施性侵害不構成強姦罪。但是,利用其它手段對男性實施性侵害(注意是侵害)可以構成猥褻罪。

  • 2 # 牆上一片瓦

    女上司如果對某個男下屬有想法,她誘導挑逗他就可輕易達到目的,至於灌醉嗎?醉酒狀態下他除胡言亂語,還真不具備其它功能。要說啥罪,最多道德層面有點欠缺,能有什麼罪?

  • 3 # 姚旗吶喊

    法律上男女平等,都有性的自主權。但現行刑法定義的強姦罪,只規定了違背婦女意志,本著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立法原則,女方採取強制男方的行為與其發生性行為的行為,可涉嫌強制猥褻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相關罪名定罪科刑。

  • 4 # 榆林大世界

    屬於猥褻罪,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他人,是指對他人的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不包括性交行為。但是對男性的猥褻是可以包括姦淫行為。

  • 5 # 不會游泳的潛水員

    關於強姦罪的認定,非常重要一點是受害人為婦女。如果不是婦女就算被100個人輪了。也不能定為強姦。

    如果你的朋友一定要保報案,那只有強制猥褻罪能夠定女上司的罪。

  • 6 # 四月朵朵花開

    強姦罪啊

    但是定罪應該比較困難吧,在強姦罪中,男性受害者是一個很容易被忽視的群體!

    首先,提供證據難,在強姦罪發生的時候,及時報警,女性比較容易獲得證據男性不太容易吧?男性的被強姦證據應該比較容易被清理吧?

    大多數男性在力量方面都比女性強很多,被強姦一般是失去反抗能力(比如醉酒,中藥)或者被絕對力量壓制!應該體表很難留下反抗傷吧?

    其次,社會認知不同,女性被強姦,都公認的這是受到了嚴重傷害!男性被女性強姦,一般會說“這小子有豔福啊!”“你小子佔便宜了!”社會同情度比較低!看這個問題的回答,就可以看出來,人們在這方面知識的認識有多匱乏!我覺得這是很畸形的想法,對男性的傷害不比被強的傷害小!“否認受到的傷害,還覺得佔便宜!”不承認受到的傷害是一種傷害是最大的精神傷害!

    最後,在男性被強姦的案件中,法律也是比較模糊的,在這方面法律的空白比較多!男性受傷害的案件其實不少,由於各種因素他們沒有公之於眾,也就沒有收到保護!

  • 7 # 翱翔天際的鷹

    社會發展到今天,司法都進步到這個程度了,全世界一直在呼籲男女平等,所以強姦罪不能只適用於男性,女性也同樣平等的享有這個罪名。但如果還有以下這些情況發生,罪名就得就事論事了。

    1、男下屬真的是沉醉不醒,女上司犯迷姦罪。

    2、男下屬雖然喝醉但意識清醒,有心抗拒但無力反抗,也明確表示拒絕,女上司犯強姦罪。

    3、女上司自己開心完還不算,又叫了一群女伴共享男下屬,女上司犯輪姦罪。

    4、女上司屬於暴力亢奮型,總想嘗試轉變角色,藉助工具多渠道佔有男下屬,女上司還有可能犯雞姦罪。

    5、男下屬早就對女上司有想法,平時不敢表達,藉此機會欲拒還迎,男歡女愛,雙方無罪。但如果雙方都有家庭則犯通姦罪。

    6、女上司糟蹋完男下屬後,轉身將重要的國家機密交給敵國並投靠敵國,女上司犯漢奸罪。

  • 8 # zhanggj1967

    如果這個男人真的醉的人事不省,他怎麼又會有生理反應?如果有生理反應就說明他還是有清醒的,有清醒如果他不願意,這個女上司怎麼可能得逞?

  • 9 # 319820

    以前我說過。這些是她們圈內的事。圈內的生活。你不那一圈子的人。你不懂,也不明白她的行事準則。所以沒有什麼罪不罪的。圈內事,圈內了。只有傻子才會做出有背圈內事準則的人,出去告發。你是什麼人。就做什麼事。自己的原則不違背法律就好。別人圈內的事。愛幹嘛幹嘛。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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