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二婚帶一個女兒,婚後我們又生了一個兒子,我們四個人共同生活在他90平的房子裡。我平時工作,但兒子也全是我在管,他只管他女兒,家務基本我做,他每月收入大概有七千(他一直跟我說沒錢,但他喜歡記賬,這是我在他賬本里看到的),但只給一千家用,還不能準時到賬。這一千包括我跟兒子吃飯、家裡衛生紙、水果等都包括,(學費他另外付,兒子的衣服鞋子基本我買),這點錢當然是不夠,每月我都貼錢用,這樣的日子還能過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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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飄搖啊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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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七彩虹陽光
應該離婚了,一千塊錢過日子太難了,太傷感情了,跟AA制生活差不多了。婚後兩個人共同收入所得錢,都必須一人一半,離婚也是一樣一人一半包括兩個人婚後所得的共同財產。這是法律規定的,如果離婚你也可以透過法律維權,要回婚後財產的另一半,要回小孩子的扶養權和撫養費。你丈夫有可能轉移財產給前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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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勇進18
能力有大小!只要愛這個家,無論對家貢獻大小,只要有這份愛人該知足了!同樣做老公的人,能力決心因素?有—萬,十萬對家用都有知。可是人象手指論長短,有的工資高,有的苦聲再道。你老公也不知是檔位,若是一名普工,關愛家庭算是盡力了!你不能偷不能搶,合法公民遵規守道,猜疑是多餘的,本份忠愛才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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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狐妖188
那剩下的錢他用在哪裡了?每個人掙錢都不容易,如果二婚還跟你不是一條心,那你們的日子過不長。再看他對待女兒和兒子有沒有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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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星月漫行
如果老公拿5000,給家裡1000,老婆收入又很低的話,那這個老公估計不合格。
如果他月薪2000,給家裡1000,再事事為家裡,那另說。
經濟是家庭的主要因素之一,但也不是全部。
你老公收入多少,收入不高的話養一個孩子都挺困難,你們第二個孩子應該並不是他想要的,畢竟他已有了一個女兒,再負擔一個孩子可能力不從心了。如果你經濟條件好,又想養個自己的孩子,非要生了這個兒子,可能你老公會覺得你不體諒他的經濟壓力,所以每月只給你這麼點錢,一千元都不夠他和他女兒兩個人的吃喝。你表述的不夠具體,所以也不好評判,希望你們夫妻相互包容體諒,如果感情還在,就不要因為經濟的原因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