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後,作為當事人來說,都是有一個觀點是應該對方賠自己錢的,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我們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是要根據責任的劃分所承擔的責任,來承擔賠償責任的。
在大家已經明確了自己的賠償責任之後,在理賠的時候應該如何進行理賠,在理賠的順序上是什麼呢?我今天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
機動車駕駛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在理賠的上面,大家一定要清楚是先要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因為我們的機動車都是購買了保險的,甚至有的車輛還購買了商業險。在理賠的時候千萬不要想著這是要由自己來掏錢,應該是先有保險公司先支付賠償的。
保險公司首先會在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支付。目前在強制險的範圍內規定,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8000塊錢,傷殘或者死亡賠償金以及其他的費用最高賠償18萬。車輛的損失最高賠償兩千塊錢,也就是說在強制險的範圍內,保險公司最高的賠償額度可以達到20萬。
在賠償結束之後,如果車輛有商業險的,在商業險的範圍內進行賠償,如果沒有商業險的,才會由駕駛員來承擔。那麼這個賠償的多少也是要根據責任的劃分進行的。
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如果沒有責任的話,也是要承擔10%的無責任賠償。
那麼我們注意一下,這個10%的無責任賠償並不是需要機動車駕駛人員來承擔的,這是要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承擔的。
比如說行人的醫療費花費了1萬塊錢。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範圍內無責任賠償18000塊錢的標準下,只賠償1800塊錢就可以了。
在前面我們已經談到了,機動車駕駛人員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先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但是在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有一個特殊的情況,駕駛員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在交通事故理賠當中,作為營運車輛的駕駛員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那麼保險公司在賠償完之後,剩餘的部分由誰來進行賠償呢?是由車主來進行賠償的。
營運車輛掛靠公司的,剩餘的部分將由車主和掛靠公司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駕駛人員在營運車輛運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存在嚴重過錯行為的,作為車主是可以向駕駛人員追償的,比如說駕駛人員,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存在逃逸行為或者駕駛車輛的時候存在飲酒駕駛,醉酒駕駛。
營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在交通事故中不存在嚴重過錯行為的,將不承擔賠償。
非機動車主要是指的腳踏車,或者有些電動車不夠上國家機動車的標準。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民事賠償上相對來說就比較簡單,因為沒有保險公司的承保,所以雙方當事人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下發之後,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清楚在民事賠償的順序。在理賠的時候把順序搞錯了,那麼會讓自己在賠償上面非常的被動。
首先是要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賠償,在強制險賠償結束之後還有剩餘的部分,有商業險的將會在商業險的範圍內按照責任的劃分進行賠償。在前兩個都賠償完結束之後,還有剩餘的才是由駕駛員來進行賠償的。
營運車輛的,在最後的一個步驟上將不是由駕駛員來進行賠償,是由車主和掛靠公司共同來承擔賠償責任的。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後,作為當事人來說,都是有一個觀點是應該對方賠自己錢的,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我們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是要根據責任的劃分所承擔的責任,來承擔賠償責任的。
在大家已經明確了自己的賠償責任之後,在理賠的時候應該如何進行理賠,在理賠的順序上是什麼呢?我今天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
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的理賠順序。機動車駕駛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在理賠的上面,大家一定要清楚是先要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因為我們的機動車都是購買了保險的,甚至有的車輛還購買了商業險。在理賠的時候千萬不要想著這是要由自己來掏錢,應該是先有保險公司先支付賠償的。
保險公司首先會在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支付。目前在強制險的範圍內規定,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8000塊錢,傷殘或者死亡賠償金以及其他的費用最高賠償18萬。車輛的損失最高賠償兩千塊錢,也就是說在強制險的範圍內,保險公司最高的賠償額度可以達到20萬。
在賠償結束之後,如果車輛有商業險的,在商業險的範圍內進行賠償,如果沒有商業險的,才會由駕駛員來承擔。那麼這個賠償的多少也是要根據責任的劃分進行的。
機動車駕駛員如果沒有責任的話怎麼處理?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如果沒有責任的話,也是要承擔10%的無責任賠償。
那麼我們注意一下,這個10%的無責任賠償並不是需要機動車駕駛人員來承擔的,這是要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承擔的。
比如說行人的醫療費花費了1萬塊錢。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範圍內無責任賠償18000塊錢的標準下,只賠償1800塊錢就可以了。
駕駛員是開營運車輛的,賠償順序呢?在前面我們已經談到了,機動車駕駛人員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先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但是在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有一個特殊的情況,駕駛員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在交通事故理賠當中,作為營運車輛的駕駛員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那麼保險公司在賠償完之後,剩餘的部分由誰來進行賠償呢?是由車主來進行賠償的。
營運車輛掛靠公司的,剩餘的部分將由車主和掛靠公司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駕駛人員在營運車輛運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存在嚴重過錯行為的,作為車主是可以向駕駛人員追償的,比如說駕駛人員,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存在逃逸行為或者駕駛車輛的時候存在飲酒駕駛,醉酒駕駛。
營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在交通事故中不存在嚴重過錯行為的,將不承擔賠償。
非機動車和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非機動車主要是指的腳踏車,或者有些電動車不夠上國家機動車的標準。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民事賠償上相對來說就比較簡單,因為沒有保險公司的承保,所以雙方當事人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下發之後,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我的個人建議。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清楚在民事賠償的順序。在理賠的時候把順序搞錯了,那麼會讓自己在賠償上面非常的被動。
首先是要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賠償,在強制險賠償結束之後還有剩餘的部分,有商業險的將會在商業險的範圍內按照責任的劃分進行賠償。在前兩個都賠償完結束之後,還有剩餘的才是由駕駛員來進行賠償的。
營運車輛的,在最後的一個步驟上將不是由駕駛員來進行賠償,是由車主和掛靠公司共同來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