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家庭寄養協議 甲方:(寵物寄養委託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寵物代養人) 電話: 地址: 寄養寵物情況: 寵物名字: 年齡: 品種: 性別: 動物價值()人民幣 性格&愛好: 生活習慣及忌諱: 身體是否健康(是否免疫): 是否發情期: 是否懷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寵物臨時寄養事宜達成以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的臨時寵物寄養服務,甲方將寵物交由乙方臨時寄養,寄養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預計 天。超過約定的時間甲方按天數向乙方補交費用,超過約定時間,如果甲方沒有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告知乙方要求繼續寄養,乙方有權將寄養寵物按無主寵物處理。 二、寄養服務費用: 元* 日= 元 寵物寄養伙食費: 元* 日= 元 共合計: 元 三、付款方式:寄養前一次付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寄養的寵物應該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飲食、住所、日常養護和健康保障。 ①食物----為寄養寵物提供均衡營養,輔以潔淨的飲水。甲方最好能為寵物自帶一些他喜歡口味的食物。 ②居住----為寄養寵物提供Sunny充足、通風良好的居住環境,並保證有適當的活動空間及充足的運動量(至少一天兩次,每次一小時的散步)。 ③排洩----為寄養寵物提供潔淨、衛生的室內如廁條件,並且每日清理和定期消毒。 ④衛生清潔----為寄養寵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證體表衛生。 ⑤資訊反饋----甲方可對寄養寵物進行不定期回訪;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寄養寵物資訊。 2、甲方應為乙方在寄養寵物期間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3、如寵物在寄養前健康已出現了問題,甲方應承擔寄養後寵物的醫療費用;如健康的寵物在寄養期間出現健康問題,費用則由乙方承擔(在主人提供免疫證明的情況下,承擔費用不超過寄養費用的2倍。如沒有免疫證明,發生傳染病、乙方不負任何責任);如寄養期間寵物出現丟失或意外(非疾病)死亡,責任由乙方賠付等同該動物價值的金額;如果在寄養期間因打架,碰撞等產生的一切需要到醫院救治而產生的費用,由主人自行承擔。如是因為寵物自身健康原因(如幼年寵物犬翻腸或癌症等病症)或者醫療事故死亡,雙方均無責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因素死亡,雙方均無責任。如果寵物在寄養期間出現了傳染性疾病如細小犬瘟,在7天內發生身體狀況不適,患有潛伏性病菌的,由甲方承擔被傳染寵物的醫療費用。如遇結石,產科,泌尿科,心血管,神經,烈性感染病等重大疾病,乙方不承擔醫療費用。 4、甲方必須保證如實提供寵物真實的身體狀況,如有隱瞞或提供不實情況,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有責任。 五、本協議自甲方將委託寄養寵物交至乙方寄養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簽訂協議時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所轄區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約定。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 九、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親這樣可以嗎0.0
寵物家庭寄養協議 甲方:(寵物寄養委託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寵物代養人) 電話: 地址: 寄養寵物情況: 寵物名字: 年齡: 品種: 性別: 動物價值()人民幣 性格&愛好: 生活習慣及忌諱: 身體是否健康(是否免疫): 是否發情期: 是否懷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寵物臨時寄養事宜達成以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的臨時寵物寄養服務,甲方將寵物交由乙方臨時寄養,寄養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預計 天。超過約定的時間甲方按天數向乙方補交費用,超過約定時間,如果甲方沒有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告知乙方要求繼續寄養,乙方有權將寄養寵物按無主寵物處理。 二、寄養服務費用: 元* 日= 元 寵物寄養伙食費: 元* 日= 元 共合計: 元 三、付款方式:寄養前一次付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寄養的寵物應該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飲食、住所、日常養護和健康保障。 ①食物----為寄養寵物提供均衡營養,輔以潔淨的飲水。甲方最好能為寵物自帶一些他喜歡口味的食物。 ②居住----為寄養寵物提供Sunny充足、通風良好的居住環境,並保證有適當的活動空間及充足的運動量(至少一天兩次,每次一小時的散步)。 ③排洩----為寄養寵物提供潔淨、衛生的室內如廁條件,並且每日清理和定期消毒。 ④衛生清潔----為寄養寵物定期洗澡、皮毛梳理、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證體表衛生。 ⑤資訊反饋----甲方可對寄養寵物進行不定期回訪;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寄養寵物資訊。 2、甲方應為乙方在寄養寵物期間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3、如寵物在寄養前健康已出現了問題,甲方應承擔寄養後寵物的醫療費用;如健康的寵物在寄養期間出現健康問題,費用則由乙方承擔(在主人提供免疫證明的情況下,承擔費用不超過寄養費用的2倍。如沒有免疫證明,發生傳染病、乙方不負任何責任);如寄養期間寵物出現丟失或意外(非疾病)死亡,責任由乙方賠付等同該動物價值的金額;如果在寄養期間因打架,碰撞等產生的一切需要到醫院救治而產生的費用,由主人自行承擔。如是因為寵物自身健康原因(如幼年寵物犬翻腸或癌症等病症)或者醫療事故死亡,雙方均無責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因素死亡,雙方均無責任。如果寵物在寄養期間出現了傳染性疾病如細小犬瘟,在7天內發生身體狀況不適,患有潛伏性病菌的,由甲方承擔被傳染寵物的醫療費用。如遇結石,產科,泌尿科,心血管,神經,烈性感染病等重大疾病,乙方不承擔醫療費用。 4、甲方必須保證如實提供寵物真實的身體狀況,如有隱瞞或提供不實情況,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有責任。 五、本協議自甲方將委託寄養寵物交至乙方寄養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簽訂協議時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所轄區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約定。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別由甲乙雙方保管。 九、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親這樣可以嗎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