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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茶餘飯後聊閒天

    幾乎絕大部分的華人都知道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故事,畢竟這個故事早就被寫進了初中生課本。因此這一段故事也是流傳很廣的一個故事,難怪魯智深在讀者中的名氣這麼大呢!

    魯提轄本名魯達,但是他最出名的名字是他出嫁後的魯智深。魯提轄是渭州城的名人,人人皆知,越是出名的人其實犯了事越不好逃,都認識啊,而且那個社會捉人還有賞銀,可謂是人人奮勇個個爭先的。但是魯達還真是成為了特例,打死人之後不但沒有立即逃走,還回了趟家,收拾了些東西,然後才大搖大擺的出了城。難道他有主角光環?其實他們順利出逃還是完全符合道理的。

    魯達不是一個普通的市井人員,他可是軍中的軍官,身為提轄兼任五路廉訪使,這樣的人犯了案子,渭州城的府尹都為難了,這人該怎麼抓啊?於是府尹就去了經略府,老小種經略可不是一般人,邊關守將可不是好惹的。王進得罪了太尉高俅都要去投靠邊關的將領,因為即使身為殿帥府的殿帥在邊關守將眼裡也是不直一文的,只要願意收,犯過法又如何?太尉想搞死的人,到了邊關只要守將一句話不但死不了還能成為一員武將。因此,魯達打死了人,府尹不是立即升堂審案,而是跑到了經略府向小種經略彙報。府尹說,大人啊,你手下的提轄官打死了屠戶鎮關西,雖然這個鄭屠為非作歹,但是魯達在鬧市中明目張膽的把他打死,觸犯了王法,眾目睽睽啊!您說下官該怎麼做呢?

    小種經略一聽,你來問我啊,我能怎麼說?於是小種經略說,犯了法就抓起來吧,他如果是招供了,你就依法辦事。不過呢,這魯達也不是我的手下,我是缺少人手,老種經略把他調撥到我這幫忙的。要是哪天找我要人,我可就不好辦了,因此,當大人您想定他罪的時候,你要先去通報給老鍾經略。其實小種經略這番言語就是將定罪權轉到了老鍾經略那裡,實際上就是保住了魯達的性命,府尹再傻也不會傻到去老種經略那裡去說要秋後問斬他的手下戰將啊!

    府尹聽到小種經略同意他先抓人之後,才趕回到知府衙門升堂辦案,派遣人員捉拿魯達歸案,這一來回折騰,魯達是有足夠的時間走出渭州城的。其實小種經略和府尹都明白,府尹去經略府請問其實就是留了足夠的時間讓魯達逃走。府尹多聰明,捉住了邊關戰將,就是燙手山芋啊,不判重刑難以服眾,眾目睽睽殺人沒有開脫罪責的藉口啊!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讓他逃走,自己省了後顧之憂,不但省了大麻煩,還搞好了和經略府的關係。

    除了官府故意給出魯達出逃的時間以外,魯達的霸氣也是他能逃脫的重要原因,魯達在渭州城橫行霸道慣了,人人見到他都是害怕,都看著他殺了人,卻沒有人敢上去攔截他,都知道上去了就等於送死,他都殺了一個人了,不會在乎再繼續殺。試想,如果這是一個老實人殺了人,為了賞金,即使當時沒有下發賞金告示,但是當時的行情可是三千貫啊。面對這麼多的賞銀,估計人們在就蜂擁而至層層包圍了。比如,宋江那麼有名望,偷偷殺了自己的女人,要不是有唐牛的幫忙,都逃不出小小的鄆城縣。但是面對魯達沒人敢造次,所以魯達也是沒有遇到任何阻攔。

    為民除害,人們都希望魯達逃出渭州城。其實渭州城有兩個禍害,一個是鄭屠,另一個就是魯提轄。鄭屠壞事做盡,人人都希望他死,魯提轄打死了他就是為民除害,人人拍手稱快。而魯提轄在渭州城那是吃喝到處賒賬不給錢,白吃飯不說,不高興了還砸人家的碗碟,人們也希望這個禍害被除掉。但是如果他被抓住,因為要是軍方將官很可能不會判重刑,關個三五年出來還是一個禍害,真不如讓他逃走,永遠不敢回來,這就等於去除了兩個禍害。

  • 2 # 南極冰火

    《水滸傳》中可知,那時腐敗橫行,軍隊更是腐敗不堪,蔡京的女婿梁中書,連續兩年給其丈人送生日禮物,十萬生辰綱。小經略相公自然也不例外。

    古人有句俗語“好漢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當兵的除了犯罪的配軍,就是違法人員,那時的邊境是黑惡盛行,一個天高皇帝遠的地方,是一個魚龍混雜的地方。王進得罪了高俅高太尉,無處可逃,只好去投大經略相公,九紋龍史進殺死官員,跑到渭州就沒有事了,可見當時的渭州治安混亂,殺人放火,作惡多點的人在此處藏身,古代還有犯罪充軍一說。因此可以斷定,整個渭州城就是黑惡橫行,好人少,惡人多,小種經略相公是他們的保護傘。

    魯達和鄭屠都是小種經略相公的人,一般人不敢招惹。他們二人打架,大多數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遠遠觀望,

    魯達打死鄭屠後,能眾目睽睽之下逃脫,一是鄭屠作惡多端,人人痛恨,無人報官,二思得益於他的高大威猛凶神惡煞的形象和軍官身份。魯達是軍人,居民區歸地方政府管轄,地方政府無權進軍營直接抓捕軍人魯達,只有調查後與部隊協調,貽誤了時機。

    打死人能逃離與他的軍官身份和小種經略相公的保護有關。地方官不能去軍隊直接抓軍人,小種經略相公把球踢給老種經略相公,才使魯達逃脫。

    小種經略相公在宋代相當於軍區司令,魯達是老種經略相工派去協助弟弟小種經略相公的軍官,是小種經略相公的心腹,能隨意出入大院,喝酒能賒賬,可見魯達當時在渭州也屬人盡皆知的軍區司令心腹。

    鎮關西鄭屠是投靠小種經略相公後才開的肉鋪,在外經常向人吹噓自己和軍區司令的關係,並且虎假虎威,經常仗勢欺人。平時好人也不敢多看一眼。

    結果,外界人人皆知的兩個與小種經略相公關係的人火拼了,並且一個乾死了另一個。

    古代是保甲制,出了事街坊四鄰都受連累。膽小怕事的街坊待魯達走後很久,看鎮關西一直一動不動死了,這才報了官。官府無權先去軍營把嫌疑人控制起來,情況不明也不能去軍營找司令官要人,等到渭州的衙役看完現場問完材料,查請了事實 天已經黑了。這時,魯達已經跑出幾十裡地了。

    第二天,渭州府尹找到小種經略相公說明情況,小種經略相公又以魯達不是自己的手下,是大哥借給自己的,自己無權處置為由,把球踢出去了,延安到渭州360多公里,等辦完這一切,至少一個月了。

    然後開始抓人。魯達早沒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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