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借”與“今借到”的區別:
1、法律效應不同
“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因此,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
2、完成動作不同
“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今借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
3、有無證據
“今借到”已經發生了,有憑據可以作為證據。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而“今借”還沒有借出,款項還沒交付給借款人。
但並不是所有持“今借到”借條的出借人向法院主張權利都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援。如果法院對借款行為存在著合理的懷疑,如大額借款等,則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出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出借能力、借款方式、走款途徑等,透過生活經驗法則進行審查。
因此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範,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合同法對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將出借的款項實際交付給借款人作為生效條件。
例如:
“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vs“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
“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很有可能說明劉某並未將5萬元給張某。
“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則恰恰說明這個錢已經到手。
雖說只相差一個“到”字,但法律規定借貸關係以借款人收到錢時開始生效。
少一個“到”字的差別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雖然只相差一個“到”字,但小明就是可以憑一個“到”字大做文章!小明可以說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願,999元並沒有到手!這時,如果小胖妹拿不出其他的證據,小明就有可能賴賬成功。
有這個“到”字,就證明這個錢確實已經給了借款人。如果沒有“到”字,當時又是給的現金、沒有銀行轉賬票據做證據,就很難說明這個錢已經給了借款人,到時很有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援而敗訴。借出去的錢就因為少了一個“到”字,而打了水漂。
參考資料:百科-借條
參考資料:百科-借條範本
“今借”與“今借到”的區別:
1、法律效應不同
“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因此,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
2、完成動作不同
“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今借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
3、有無證據
“今借到”已經發生了,有憑據可以作為證據。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而“今借”還沒有借出,款項還沒交付給借款人。
但並不是所有持“今借到”借條的出借人向法院主張權利都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援。如果法院對借款行為存在著合理的懷疑,如大額借款等,則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出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出借能力、借款方式、走款途徑等,透過生活經驗法則進行審查。
因此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範,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合同法對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將出借的款項實際交付給借款人作為生效條件。
例如:
“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vs“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
“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很有可能說明劉某並未將5萬元給張某。
“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則恰恰說明這個錢已經到手。
雖說只相差一個“到”字,但法律規定借貸關係以借款人收到錢時開始生效。
少一個“到”字的差別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雖然只相差一個“到”字,但小明就是可以憑一個“到”字大做文章!小明可以說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願,999元並沒有到手!這時,如果小胖妹拿不出其他的證據,小明就有可能賴賬成功。
有這個“到”字,就證明這個錢確實已經給了借款人。如果沒有“到”字,當時又是給的現金、沒有銀行轉賬票據做證據,就很難說明這個錢已經給了借款人,到時很有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援而敗訴。借出去的錢就因為少了一個“到”字,而打了水漂。
參考資料:百科-借條
參考資料:百科-借條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