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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嶽之嵐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殺牛在古代,直至近代一直是限制的,耕牛是絕對不能殺的,各朝代都有不同規定,殺牛屬於犯法行為。古典小說如《水滸傳》或現在武俠影視劇中俠客好漢到飯店喝酒時要上一盤牛肉,平遙牛肉更是歷史悠久,聞名於世,難道這些都是能隨便殺的牛嗎?當然不是。

    不過病牛、老牛等不能勞動的牛一般是可以殺來吃的!既然能殺的牛很少,老齡牛其肉質非常韌硬,一般是非常難以做得好吃的!所以在限制殺牛的時代牛肉絕非優質食品。平遙牛肉在古代大多也是不能勞動的老牛或病牛等宰殺後食用,因為老牛肉本來就太硬不容易吃,人們想辦法把它滷製成味道好點。其做法很悠久,在漢、唐時期就開始,先醃製一段時間,用各種佐料醃泡,然後再煮熟,這樣牛肉的味道就好了,做法也就流傳了下來。就像牛肉丸一樣,把韌硬的牛肉打成肉漿做成丸子就不再硬了,吃起來就容易多了,所以說牛肉乾、牛肉丸有百年傳統還是有依據的。

    平遙牛肉久負盛名,清代時已譽滿三晉。清嘉慶年間,邑人雷金寧及其子孫三代,在城內文廟街設有興盛雷牛肉店,長達百餘年。至於大量生產則是近代以後的事,中國到1979年才取消限制殺牛的規定,牛肉製品才有了比較充足的原料,受眾才會慢慢地多了起來。

  • 2 # 阿呆夢話

    眾所周知,農業一直是根本。牛,在中國農業中一直是重要的勞動工具,起著重要的作用,大大降低人力勞動,如同現在的大型機械化裝置一樣,是農耕離不開的。

    牛是重要的農業物資,馬是重要的戰略物資,這在古代中國都是極其重要的。

    《水滸傳》中描寫的,那些動不動要二斤牛肉的場面,給了大家錯覺。以為牛肉就像如今這樣,可以隨意買賣的。這是錯誤的。

    古代殺牛犯法,為什麼平遙可以殺牛吃牛肉?

    漢朝的法律明確規定:王法禁殺牛,犯禁殺之者誅”。殺牛可是死罪啊。

    《唐律疏議》有記載:諸牧畜產,準所除外,死、失及課不充者一,牧長及牧子笞三十,三加一等;過杖一百,十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羊減三等。餘條羊準此。唐朝的法律規定,非法殺牛的,最高是三年徒刑。宋朝規定非法殺牛的,要處以“決脊杖二十, 隨處配役一年放”。並且有明令禁止食用牛肉。宋真宗更是下詔:“自今屠耕牛及盜牛罪不致死者,並繫獄以聞,當以重判”清朝也是一樣,清朝的皇宮裡裡都是不吃牛肉的。

    足可見,歷朝歷代對牛的重視。

    但是,牛也有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也不是所有的殺牛都是犯罪,但是殺牛必須要經過官府同意,並且驗證的。而且,牛皮、牛角等都是要被收繳的,作為專用物資的。

    所以說,古代人吃上牛肉的機會非常少。

    如今,很多地方的牛肉製品很出名,都有百年曆史,這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平遙可以殺牛吃牛肉?這是因為,山西平遙在明清時期,商業貿易發達,其中一項貿易就是將塞外的牛羊,販運到中原。販運、交易的過程中,必然有部分病、傷、死的牛,這些可以向官府申報屠宰,這久違平遙提供了充足的牛肉原料。

    同樣,四川自貢的牛肉出名,原因是大量的鹽井需要用牛推動轉盤。少不了牛的更新換代,還有傷、病報廢,這些報廢的牛,是可以宰殺的。

    陝西西鄉的牛肉乾很出名,也是由於清朝以來,陝西西鄉是陝、甘、川的重要的牛畜交易場所。長途販運,導致部分報廢傷病牛。當地的穆斯林善於宰殺牛羊,並製作牛肉乾。

    凡是牛肉出名的地方,一定與明清時期當地的生產和貿易有關的。加之,牛肉原本稀少,就造成了這些地方的牛肉的出名。

  • 3 # 無月文化館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看到題主提問的殺牛犯法,讓我想起一個故事。

    這個故事是關於北宋名臣包拯的。

    對,包拯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那位包青天。

    一張大黑臉,額頭上有一輪彎月,鐵面無私的青天大老爺包青天。

    但歷史上真正的包拯其實並沒有我們小時候聽到看到的這麼神。

    真正的包拯實際上就是一個官僚。

    包拯考中進士後,僅因為要回家奉養老母親,而捨棄官位回了家鄉,前前後後,一直十年之後,盡完孝道的包拯才重新回到官場。

    可能很多朋友會說包拯真是個孝順的人,可以連官位都不要。

    其實大家都錯了,一個恪盡孝道的人,是最符合中國古代儒家所推崇的君子思想了,懂得孝道的人才會懂得忠誠。

    從後來包拯閃電般的飛昇速度,就可以看出包拯深諳此道。

    言歸正傳,包拯剛出山時,是從知縣做起。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包拯辦理了那起著名的“殺牛案”。

    話說有一天,有個農民的牛被人割掉了舌頭。

    悲憤的農民跑去告訴包拯,包拯詳細詢問後,知道此案沒有線索,便讓這個農民回去後一定把那頭牛殺了,因為牛被割掉舌頭後是肯定會死的。

    於是這個農民聽從包拯的安排,回去便把那頭受傷的牛給殺了。

    過了幾天,便有一個人跑進了縣衙,狀告那個農民私自殺牛。

    因為在宋朝,規定耕牛不得私自殺害,更不得私自販賣耕牛肉。

    包拯聽完了他的陳述,便對他說,你為何要割那頭牛的舌頭呢?

    那人先是一愣,待包拯說出緣由,便立馬招認了。

    原來包拯仔細思索了這個案子,認為割掉牛舌的人本身並沒有任何獲益之處,因此判斷此人的行為必定有更深層的用意,很可能是要陷害這個農民殺牛。

    因此包拯將計就計讓那個農民回去殺了牛,等待兇手自投羅網。

    這就是歷史上包拯被記載史冊的一樁案子,在做知縣的時候,包拯破了不少刁鑽的案子,因此漸漸被傳為了現在人們所知道的那個“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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