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森林薄霧
-
2 # 寂寞的0辦公室
都不認同,對孩子好的,只有一個種情況才會對孩子好,那就是和諧幸福美滿的婚姻才會對孩子的成長好,有些沒有離婚的,經常吵架打架,相互互不關心,表面上看似為了孩子勉強在一起生活,但是缺乏溝通交流,各顧各的,對孩子也不夠關心,只是雙方都忍著,對孩子成長不利的,離婚的那種,就不用說了,父母總是要缺失一個,對孩子的影響肯定不用說,對孩子心理成長有很大傷害,只是許多孩子沒有表露出來,越是這樣,傷害越大,有的為了孩子又複合,名義上是對孩子好,其實這樣的婚姻生活不會回到從前的,孩子其實很早就懂事了,很多人認為孩子還小不懂事,這樣有利他們成長,一個家庭幸福不幸福,很多地方都能體會,複合的婚姻只是表面讓孩子不丟人,有父母,在外人看是完整的家庭,但是內臟都爛掉了,只留一個表面,一樣的是一種傷害,真正的對孩子好,夫妻雙方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為了孩子的幸福成長,要盡到責任和義務,是要做出很大的犧牲的,孩子其實是夫妻之間的調和劑,是夫妻之間的紐帶,只要真心關心呵護孩子,夫妻是可以做出巨大讓步的。夫妻一起生活,特別是生孩子後,要明白自己要有什麼樣的責任和義務,要盡到生養孩子的責任,只顧自己,疼苦一時,孩子廢了,疼痛一世。
-
3 # 淋雨的世界
我並不認同這句話,凡事都有兩面性並沒有一個絕對,就看你是站在哪一面來看待問題了,如果你是站在家庭圓滿的一面來看待問題,那麼或許父母的離婚讓孩子失去了親人,而再婚的另一半給孩子帶來的是陌生,需要長時間去適應,孩子們無法像自已親人一樣的隨意隨性,因此在孩子的內心世界裡會存在著一時之間無法接受的現象,這些都是必然的,都需要靠愛的溫暖以及時間來解決這個問題。但如果你是站在孩子們未來的一面來看待問題,那麼或許離婚對於孩子的心靈健康成長來說都將是一個正確的選擇。通常夫妻感情一旦出現危機,溝通交流上的不合拍帶來的一定是爭吵不休,甚至打架也不在少數,家裡其實是處於永無安寧的一種環境,當夫妻之間歇斯底里的吼罵著對方的時候,當夫妻之間彼此廝打摔東西的時候,你們可曾在意過或者是在乎過孩子們的驚恐萬狀? 你們可曾瞭解到你們之間這些喪失理性的行為舉止都將給孩子們的幼小心靈上留下什麼樣的創傷? 離婚,至少可以給孩子們一個安寧的環境,可以給孩子們一個健康成長的心靈世界。再婚,可以給孩子彌補另一半的關愛,雖然不是自已親生的父母,但情感上的溫暖溫馨是一樣的,內心的愛也是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因此,我認為夫妻之間在情感惡化的情況下必須離婚,只有離婚才是真正避免給孩子們帶來了傷害,只有離婚才可以提供給孩子們一個健康安寧的成長環境……
-
4 # 南橋布衣
如題,此話太過絕對,不敢苟同,
夫妻離異,對小孩肯定的是傷害,離異後又再婚,如沒有處理協調好繼母繼父或夫妻間的關係,再次給小孩帶來傷害,也完全是有可能的,
但反過看,夫妻如一生都未離婚,但卻扯皮吵架不斷,家庭終無寧日,這難道對小孩不是一種嚴重的傷害嗎?再如,離異再婚後,雙方都盡心協力,關愛,撫慰曾因父母離異受過傷害的小孩,使其走出陰影,重享家庭的溫暖,重拾快樂,這難道對小孩不是最大的關心,慰籍嗎?
所以,夫妻離異,對小孩固然是一種傷害,再婚如未能處理好相互間的關係,也是同理,但事物都有其兩面性,在我們遭遇離異再婚時,都應持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積極態度,將損害降至最低,並積極引導事物向積極正面的方向轉化,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儘可能的使小孩所受的傷害減小,並始終向其投射正面積極的能量,這才應是我們所持的正確觀點,
-
5 # 嶧縣西門裡老李
我認同沒用,因為實踐出真知。可是我沒離過婚,故缺乏真知。(笑)
憑良心講,離婚也好,再婚也好,你要說對孩子沒一點傷害,是不可能、也不現實的。為啥?
你爸媽一離婚,就沒人問你的事了,你就成了沒娘(爹)的孩了。你哭、你鬧,千萬別讓離!
唉,你爸(媽)一給你找後媽(爸),那後媽(爸)能疼了你?後媽(爸)最毒了!千萬別讓他(她)找!
有晚娘就有晚爹!
這兩句話是不是耳熟能詳、掛在人們嘴邊的話?再加上古典戲劇、小說裡那些對惡毒後媽、後爸的刻畫,更是早已“深入人心”。
於是一對對早已形同路人、甚至路人不如的夫妻,為了孩子,一輩子忍、忍、忍,付出了一生的個人幸福,不也是悲劇、也是傷害嗎?
我覺得《我的,體育老師》對這一點描述的挺好。現在人的婚戀觀已不同以往,草率離婚、再婚當然不好,可早已沒點感情只因孩子硬捆綁不鬆開也是悲劇呀?為什麼不能學這部劇的那位老師,心平氣和的讓妻子“解放”,學那對可愛的小兒女,雖然開始不適,但能逐步適應和接受,並同後媽(爸)經過“鬥爭”求和諧、友好相處呢?
境由心造,相由心生。雖不能提倡把婚姻家庭當兒戲,但也沒必要因孩子把一對已沒有夫妻情分的男女硬綁住不分開。現在社會的男女、孩子早已具有了現代人的觀念,他們自會經過矛盾和衝突,踅摸出彼此共處、和諧多贏的相處之道。
-
6 # 使用者71595899341
這句話是對的,父母離婚,各奔東西,孩子哪自然就是個多餘的。如果是苦水裡泡大的也就算了,將來互不騷擾,老死不相往來,倒也是相安無事。可惜啊!缺德的贍養法,又把孩子的傷疤撕開,撒把鹽。因為"血緣",又要強制性贍養老人!你說,離婚後的孩子,命有多苦!
-
7 # 巴蜀哥
都有傷害,孩子的傷害多得多!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很多家庭都是為了孩子,將就過的原因。孩子是無辜的,當父母的只能說,你有幸有了孩子為什麼都不珍惜呢?
回覆列表
認同!沒有為什麼,大人小孩都有隔閡,難磨合,磨合好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特別是大人要作出相當大的努力,就是作出了努力付出了代價,也不一定收到較好的效果!除非小孩還在吃奶幼年期,就是這樣大人對別人的小孩還是有隔閡,小孩長大了懂事了有的也可能會產生隔閡!所以說:組合家庭不好再婚也不好,特別是對小孩不好,小孩成長也不利!我的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