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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魅力四射姑涼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下簡稱“交強險”)從今年7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實施,公安部給出了3個月的緩衝期。如今交強險的過渡期已經結束,以後江門市交警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時都要查驗交強險標誌,沒有交強險標誌的車輛將被交警扣留,沒有辦理交強險的將被處以兩倍於保費的罰款。  記者從江門市交警部門瞭解到,對於在今年7月1日前已經投保機動車商業三者險的車主,公安部門允許其在舊保單過期後再辦理交強險的投保手續,但是要求車主隨身攜帶保單以備查驗。如果車主忘帶未過期的舊保單,交警也會處以罰款。  今年7月1日購買、7月1日後起保的機動車商業三者險保單,將被視為不符合相關規定,當事人應在11月1日前辦理退保手續併購買交強險,11月1日後發現上述車輛,交警可對車輛進行暫扣,責令車主補辦交強險,還可處以應繳納保險費的兩倍罰款。  不貼保險標誌罰200元  據介紹,對於已經購買“交強險”,但在行駛時沒有攜帶或者沒有在車輛上貼上保險標誌的車主,交警部門可對這類車主處以最高200元罰款。  交警呼籲車主趕快檢查一次自己愛車的保險,如果今年7月1日前已經投保了機動車商業三者險,應檢查其是否仍在有效期內,如果不是,就必須首先到具備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然後再考慮補充其他險種,避免由於沒有投保交強險而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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