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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海魚阿好好

    很簡單的問題!就那現在的情況來比方,成都軍區的司令能不能把南京軍區的副司令殺了?!這個問題在古代更嚴重!袁崇煥殺了毛文龍,接下來的目的就是把整個遼東的軍隊抓到自己手上,這個問題是沒有哪個皇帝能容忍的,你這種行為就是典型的不知死活!

  • 2 # 戎馬丹心

    尚方寶劍只能殺二品以下的官員!而且是違法的官員!先斬後奏!注意袁崇煥還說是皇帝旨意!明顯假傳聖旨!是什麼罪?滅族的罪!

  • 3 # 香茗史館

    這的確是明末歷史上的重大懸案,至今史學界對此也是爭論不休,一種觀點認為袁崇煥有實現授予的便宜行事之權,所以有足夠許可權;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袁崇煥即使被授予便宜行事之權,斬殺毛文龍這樣的高階武官,仍然是越權行事。更令人頭疼的是,兩種觀點都有足夠的史料支撐。

    史學界關於兩種觀點的爭論

    我們不妨先來看看史學界對於這兩種觀點的爭論:

    1、袁崇煥有足夠許可權。崇禎給袁崇煥便宜行事之權,這個是肯定的,而在殺死毛文龍之後,袁崇煥向朝廷呈上了《薊遼督師題本》,就此事向皇帝和朝廷進行了說明。而從崇禎皇帝回覆的聖旨當中,也的確承認了袁崇煥擁有專斷之權,並未因此責怪袁崇煥,而且對於袁崇煥提出的“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予以了認可。

    2、袁崇煥沒有足夠許可權。這種觀點認為,雖然袁崇煥有專斷之權,但像毛文龍這樣同樣持有尚方寶劍的高階武官,袁崇煥即使要殺也應該提前請示。而明末的各種史料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袁崇煥的確沒有進行先行請示。更關鍵的問題在於,袁崇煥被處死之時,其罪名中的確有“專戮大帥”這一條。

    我認為兩種觀點的爭論焦點在於,袁崇煥殺死毛文龍之後,崇禎對於袁崇煥的上奏的回覆到底是出於本心,還是在安撫袁崇煥。一種觀點認為崇禎對於毛文龍“通敵”之罪是認可的,對於袁崇煥便宜行事之權也是認可的,因此並未怪罪袁崇煥。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毛文龍被殺已成事實,而袁崇煥還要用,所以默認了此事。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崇禎的這份聖旨無論如何解讀都說得通,而最終解釋權又在崇禎手中,他到底是怎麼想的,後人根本無法判斷。

    袁崇煥到底為什麼要殺毛文龍

    從目前的史料來看,袁崇煥原本是沒有打算殺毛文龍的,甚至在毛文龍被殺前夕,面對朝中的各種指責,袁崇煥還替毛文龍進行了開脫。

    在毛文龍被殺兩個月前,朝臣控訴毛文龍兩犯登萊,貪汙臣額公款。而根據“《崇禎長編》袁崇煥計復遼南及為東江請餉疏”中的記載,面對這種指責,袁崇煥不僅上書為毛文龍開脫,表明毛文龍已有悔意,並想戴罪立功,還將毛文龍請到寧遠進行了一次談心,毛文龍也向袁崇煥承諾,會協助其實施東西夾擊皇太極的“東西合進之局”,袁崇煥對此十分滿意,當即為東江鎮請餉十萬。

    而在毛文龍被殺一個月前,根據袁崇煥的《為商定恢復之書以復臺臣之問仰祈聖斷事》的記載,袁崇煥同樣在位毛文龍說情,明確表示毛文龍可用,而且急需毛文龍發揮作用。

    這說明初期袁崇煥與毛文龍的相處應當是不錯的,而且袁崇煥也很清楚毛文龍貪汙公款、縱兵搶掠,甚至通敵賣國都是無奈之舉。而袁崇煥的平遼是否能順利推行,也的確需要毛文龍的配合,因此和毛文龍保持了良好的關係。

    那麼到底是什麼事情突然讓兩人關係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呢?《薊遼督師題本》中有這樣一段話“文龍今後旅順東行文龍印信,西行督師印信;又檄定營制;又檄諭恢復鎮江、旅順;毛文龍俱未遵依”,也就是說袁崇煥下令毛文龍出兵,卻被毛文龍拒絕了。

    恐怕這才是袁崇煥要殺毛文龍的根本原因,我替你請餉,我替你開脫,你原本答應配合我出兵,結果事到臨頭你又不聽調遣了?毛文龍不聽節制,恐怕這才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根本原因。

    這簡直跟崇禎殺袁崇煥的心理一模一樣,你要錢給錢、要糧給糧,要特權給特權,可你說的五年平遼呢?被滿清都殺到北京撐下來了,於是乎期望太高、失望太大的崇禎便殺了袁崇煥。

  • 4 # 方士的知識樂園

    沒有,袁崇煥後來被誅殺第一項罪名就是擅殺大帥。

    至於當時崇禎回他默認了,他是遼東獨掌軍政大權,大敵當前,崇禎必須忍,希望他能對建奴有效作戰。

    然後一年後,建奴入關打倒北京城下。他救援不及時,那自然是新仇舊恨一起算。

  • 5 # 白耀亮

    兄弟兩個到野外去射雁,看見一群雁飛過來。哥哥就拉開弓說,這雁又大又肥,射下來正好紅燒。弟弟說,清蒸才好呢。兩個人就爭執起來。一個老頭兒過來說,雁呢?兄弟兩個抬頭一看,早就不見蹤影了。

    我說這個故事是想說明,等你們把程式走完了,毛文龍知道崇禎要殺他,還不早跑到後金那邊去了。所以請完聖旨再來殺毛文龍是不現實的。

    第二點,袁崇煥剛開始並沒有打算一定要殺毛文龍。而是要把毛文龍的軍隊建營伍,納入正規軍的編制。第一天毛文龍同意了,第二天又反悔了。然後大放厥詞,置朝廷與袁崇煥的軍令於不顧。袁崇煥總督平遼軍馬,毛文龍也要受袁崇煥節制是沒有爭議的。不聽軍令這一條足夠殺了。何況毛文龍惡跡斑斑,袁崇煥最後挽救毛文龍失敗,必須立即殺毛文龍。如果毛文龍已覺察到袁崇煥與崇禎要殺他,袁崇煥身處毛島,就極其危險了。袁崇煥隨時都會被毛文龍當投名狀送給皇太極。

    此前,朝中大臣彈劾毛文龍,袁崇煥總是為毛文龍辯護,就是怕把毛文龍逼急了,投到後金那邊去。東江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統一按袁崇煥的指揮去行動,將使後金腹背受敵。所以絕不能讓毛文龍有投金的可能。

    如果袁崇煥在毛文龍的窩裡抓住毛文龍想當著他兒子與一群乾兒子的面把毛文龍帶走問死。那袁崇煥絕走不出毛島。

    所以想殺毛文龍,只能出其不意,而且要當機立斷。否則只能有兩個結果,一個是,袁崇煥被毛文龍殺死投降後金。一個是活捉袁崇煥投降後金。不知你們想要哪一個結果?而且袁崇煥後來把程式也補上了,崇禎也同意了此事。所以殺毛文龍一事,於法於理已經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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