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子8號

    1、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開發商或者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不規範操作,以及二手房交易雙方的法律風險意識淡薄。

    2、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沒有參照標準,不夠完成和規範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姓名、住所,二手房價款,履行期限、方式,違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爭議,合同生效、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條款,合同附件等等內容。

    3、委託合同簽訂的不夠完整規範。

    4、房屋合同的補充協議效力不明確。房屋買賣過程中尤其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合同簽訂後有一方反悔,雙方對是否解約沒有簽訂一個完成的書面協議。這樣發生糾紛之後,雙方如何解約以及判定哪一方承擔責任比較難以確定。這時候只能靠中介人員的證言進行判定,但是中介人員是否願意作證就是一個問題,更何況其很難保持中立狀態。

    5、逃避居間義務。有些房地產經紀機構或者開發商在房產交易市場辦理產權證時,不在《房地產買賣契約》上簽字蓋章,就不能如實的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反映在合同上,以此逃避居間義務。這時候買賣雙方常會就買賣合同書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發生爭議,導致房產糾紛。

    二、發生糾紛後該如何解決?

    1、首先是雙方直接協商,這也是解決房地產糾紛的最常見途徑。房產交易中如果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購房者或者開發商可以採用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和對方直接溝通,提出存在的問題並商議解決方法。

    2、求助消費者協會。一般來說購房者與開發商相對而言,購房者是處於劣勢的,所以出現糾紛的時候購房者吃虧的情況會稍多一些。因此當發生合同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求助,搶他們作為中介從中調解,處理問題解決糾紛。

    3、當前兩種方法均不奏效時,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過申請仲裁的前提是雙方有仲裁協議。發生糾紛時受害一方就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另籤的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而且在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當事人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4、最後一種途徑就是法律訴訟了。購房者透過協商、調解乃至仲裁都無法解決糾紛,就只有透過司法途徑,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問題。

    我們在解決糾紛的時候一定要找到發生合同糾紛的根本原因。根絕原因程度的不同來選擇不同的解決方法,比如說如果是一方惡意違約,協商調解是沒有效果的,這時候就應直接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 2 # 樂在遊玩

      中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下面就具體介紹一下不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一、繼續履行

      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買賣中,如果買方已支付價款,但賣方遲遲不交付房屋,買方就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交房的義務;或者賣方已經交付房屋但買家不支付價款,賣方就有權要求買方繼續支付價款。同時,繼續履行不影響違約方仍然要向守約方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等。

      但有下列情況的則不適用繼續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主要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買賣交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自己將不履行債務,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三、定金罰則

      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四、違約金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雙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只要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就可以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萬一發生糾紛,並不一定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實際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造成的損失,違約方也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另一方就馬上要求高額的違約金,其實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援的。因為合同法鼓勵交易,因此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五、賠償損失

      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於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的金額應相當於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神茶和鬱壘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