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強度的設計值玻璃強度的設計值可按下表1採用。?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注:1夾層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強度可按所採用的玻璃型別取用其強度。
2表中鋼化玻璃強度設計值取為浮法玻璃強度設計值的3倍,當鋼化玻璃強度不到浮法玻璃強度3倍時,應根據實測結果予以調整。
(2)玻璃彎曲應力計算玻璃在垂直於玻璃平面的風荷載作用下,其最大應力σ w可按下式計算:
σw =6*φ*W*a2 / t2
式中:
σ w——風荷載作用下玻璃最大應力 ( Pa)
W——風荷載設計值 (Pa )
a——玻璃短邊邊長 (mm)
t——玻璃厚度,中空玻璃的厚度取單片外側厚度的1.2倍,夾層玻璃的厚度一般取單片玻璃厚度的1.25倍;
φ——彎曲係數,可按邊邊比a/b由表2查出(b為長邊邊長)。
(3)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
1四邊支承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當玻璃厚度t ≤ 6mm時 Amax=(0.2at1.8) / Wk
當玻璃厚度t > 6mm時 Amax=a(0.2at1.6+0.8) / Wk
Wk——風荷載標準值,KPa;
Amax——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m2;
t——玻璃的厚度,mm;鋼化、半鋼化、夾絲、壓花玻璃按單片玻璃厚度進行計算;夾層玻璃按總厚度進行計算;中空玻璃按兩單片玻璃中薄片厚度進行計算;
a——抗風壓調整係數,應按表3採用。若夾層玻璃工作溫度超過70ºC,調整係數應為0.6,鋼化玻璃的抗風壓調整係數應經實驗確定;組合玻璃的抗風壓調整係數應採用不同型別玻璃抗風壓調整係數的乘積。
2兩對邊支撐玻璃的許用跨度應按下式計算:
L=0.142*(at) ½/ (Wk) ½
L——玻璃的許用跨度,m;
t——玻璃的厚度,mm;
a——抗風壓調整係數,應按表3規定採用。
1)玻璃強度的設計值玻璃強度的設計值可按下表1採用。?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注:1夾層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強度可按所採用的玻璃型別取用其強度。
2表中鋼化玻璃強度設計值取為浮法玻璃強度設計值的3倍,當鋼化玻璃強度不到浮法玻璃強度3倍時,應根據實測結果予以調整。
(2)玻璃彎曲應力計算玻璃在垂直於玻璃平面的風荷載作用下,其最大應力σ w可按下式計算:
σw =6*φ*W*a2 / t2
式中:
σ w——風荷載作用下玻璃最大應力 ( Pa)
W——風荷載設計值 (Pa )
a——玻璃短邊邊長 (mm)
t——玻璃厚度,中空玻璃的厚度取單片外側厚度的1.2倍,夾層玻璃的厚度一般取單片玻璃厚度的1.25倍;
φ——彎曲係數,可按邊邊比a/b由表2查出(b為長邊邊長)。
(3)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
1四邊支承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當玻璃厚度t ≤ 6mm時 Amax=(0.2at1.8) / Wk
當玻璃厚度t > 6mm時 Amax=a(0.2at1.6+0.8) / Wk
式中:
Wk——風荷載標準值,KPa;
Amax——玻璃的最大許用面積,m2;
t——玻璃的厚度,mm;鋼化、半鋼化、夾絲、壓花玻璃按單片玻璃厚度進行計算;夾層玻璃按總厚度進行計算;中空玻璃按兩單片玻璃中薄片厚度進行計算;
a——抗風壓調整係數,應按表3採用。若夾層玻璃工作溫度超過70ºC,調整係數應為0.6,鋼化玻璃的抗風壓調整係數應經實驗確定;組合玻璃的抗風壓調整係數應採用不同型別玻璃抗風壓調整係數的乘積。
2兩對邊支撐玻璃的許用跨度應按下式計算:
L=0.142*(at) ½/ (Wk) ½
式中:
Wk——風荷載標準值,KPa;
L——玻璃的許用跨度,m;
t——玻璃的厚度,mm;
a——抗風壓調整係數,應按表3規定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