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和錘這兩種武器有一個半共同點,一個是重心靠前,半個是短柄。
重心靠前的武器有以下優點:
1.便於發力,同樣是鈍器,同樣的重量,錘子就比鋼鞭更容易造成較大的破壞效果。
2.扔出去的時候容易保持方向,以斧子為例,雖然也有專門設計出來用來投擲的飛斧,但即便是一般的短柄斧,也可以在關鍵時候臨時充當投擲武器,並且效果也不錯(相對於它的非專業投擲武器身份而言。)
但重心靠前也有一個壞處,那就是不夠靈活,變招不易,所以俗語裡面才有一錘子買賣之說,他為啥不說一刀買賣或者一劍買賣呢,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刀劍人家靈活啊,一下砍不著還能再來一下,錘子的話你手慢的話可能就真是一下了。
當然一錘子買賣的原因也不光是因為重心的問題,不少人在格鬥時,躲過對方的攻擊之後都會試圖去控制敵方持械的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使用的是刀劍,自己在控制對方兵器的過程中就容易被利刃所傷,而如果對方使用的是斧,則只需要抓住他的木柄就可以了,如果你在格鬥中控制了對方持械的手,那自然對方就使不出下一招了。
因為不夠靈活,所以這類武器的招數自然就會往簡單易用的路子上走,武備要略中有一篇長柄斧說,其中提到,長柄斧的用法不必花俏,只用勾砍攔攪撩劈即可,這句話用現代話解釋就是,斧頭用起來不需要啥招數,只要胡掄亂砍就行,剁到一個算一個。
然後再說短柄,為什麼短柄是半個共同點呢,因為斧子還是有長柄的,但相應而言,短柄斧也很多,所以我說是半個。短柄武器在戰場上一般都是作為副武器存在的,副武器是什麼意思,那就是主武器(比如長矛)丟了或者壞了之後拿來應急的,平常也不靠他殺敵報國,所以也沒必要練那麼多招數。
說完上述倆問題,咱們要切下題,就是什麼是招數?
在我看來招數有倆定義,一是戰場招數,二是武術招數。
戰場招數說詳細點,其實就是“某種武器針對於某種戰場情況時的用法”,比如你使長槍,敵人正面過來怎麼辦,敵人居高臨下怎麼辦,你防禦姿勢啥樣,這就是三個招數。
剛咱說了,錘子是一錘子買賣,那是從一對一格鬥角度上說的,而實際上在戰場上,大多數招數都是很簡單的,戰場上大家人挨人,什麼後退格擋都不好使,能做的就是乾死丫的,搞的太複雜了,不容易操作,還不容易普及。
那既然大家都是簡單招數,為什麼感覺槍法還是多呢?
很簡單,雖然針對於某種戰場情況的用法都是簡單的,但你適用於多少種戰場情況可是不一定的,說簡單了,就是錘和斧子的適應性差一點,不如長槍和刀劍,長槍在一百種情況下都能用,那就有一百招,你斧子就適用於20種情況,那就只有二十招了。
接下來說武術招數,武術又分實用武術和觀賞武術,咱先說實用的,比如對於行走江湖的人來說,錘和斧是不是一種好的武器?
答案當然不是。
你行走江湖,有兩種情況,一是跟人玩命,二是大家動動手意思意思差不多就行。
玩命的話,錘和斧都不是最好的選擇,剛說了,從格鬥角度講,他招數簡單,容易被控制(相對而言)。
那什麼是玩命的好裝備?
一是長槍,長槍雖然看起來沒特點,但實際上是古代兵器裡面最狂拽炫酷屌炸天的選擇。
和其他兵器相比,長槍有兩個比較明顯的優勢,一個是攻擊距離較遠,另外一個是招數變化靈活;相對於刀斧這類依靠砍削來殺傷敵人的兵器,長槍還有另外一個優點,就是在武器和人體距離相同的前提下,長槍由於是直刺,不像刀斧的招數中帶有弧線軌跡,因此它攻擊到敵人所需的時間是最短的。
長槍的這些優點都是由其自身特點所決定的,長槍有三個典型特點:柄長,刺擊,輕(相對於長兵而言)。
長槍的長柄和攻擊方式決定了它的攻擊距離要比其他兵器都遠,大刀雖然也是長柄,但由於刀的用法是砍,且刀頭重於槍頭,因此大刀必須雙手揮舞;而槍是刺,因此便可以單手使用;劍雖然也是刺,卻又沒有長槍的長柄。
長槍的柄長,因此通常為雙手持握,槍手前手持槍身中部,後手持槍跟,當需要變招時,只要後手輕晃,槍頭的落點就會發生明顯變化,長槍由攻擊敵人下盤改為中盤只需後手稍動,而一般的短兵器變招需要依靠手臂揮舞,很難跟上長槍的步伐,長兵器如大刀、長柄斧等,由於重,也不如長槍靈活。
綜合來說,長槍對付其他兵刃的辦法就是三個,第一,我攻敵守時,利用自己變招快的優勢,先以虛招吸引對方注意力,然後迅速變招攻擊對方;第二,敵我同時進攻時,利用自己直刺的優勢率先攻擊對方;第三,敵攻我守時,利用自己柄長的優勢控制距離。
那除了長槍呢?
劍盾刀盾也是個比較好的選擇,雖然攻擊差一些,但能守能攻,用起來更靈活,另外即使沒有盾牌,單用刀劍也是個不錯的選擇,錘和斧的殺傷力固然大,但你需要認識到一個問題,就是江湖人士是不披甲的,刀劍已經足以給他們造成很大的威脅了,而刀劍又不像錘和斧有招數不易變化的缺點。
那麼如果不是玩命,大家只是意思意思,打完架說不定明天還要一起搓麻將呢?
那錘斧就更不是好的選擇了,刀槍的殺傷力可以控制,但錘子和斧由於重心靠前,控制起來就難點,你原本只是想打打他臉,結果一不小心把他腦殼敲掉半拉,這也是很尷尬的。
說完實用的,咱再說觀賞的,實際上現在不少所謂的招數都屬於觀賞武術系統裡的,真正的實用武器哪來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玩意,而從觀賞武術這個角度來看,錘和斧就更惹人生厭了,那都是什麼李元霸程咬金之類一看智商都很低的人才用的東西,一點都不酷,真正大俠都得使劍,使刀的都已經不太上檔次了。根據馬那啥斯的理論,裝逼是人類固有的需求,錘和斧不適合裝逼,那就別怪人民群眾拋棄他了。
斧和錘這兩種武器有一個半共同點,一個是重心靠前,半個是短柄。
重心靠前的武器有以下優點:
1.便於發力,同樣是鈍器,同樣的重量,錘子就比鋼鞭更容易造成較大的破壞效果。
2.扔出去的時候容易保持方向,以斧子為例,雖然也有專門設計出來用來投擲的飛斧,但即便是一般的短柄斧,也可以在關鍵時候臨時充當投擲武器,並且效果也不錯(相對於它的非專業投擲武器身份而言。)
但重心靠前也有一個壞處,那就是不夠靈活,變招不易,所以俗語裡面才有一錘子買賣之說,他為啥不說一刀買賣或者一劍買賣呢,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刀劍人家靈活啊,一下砍不著還能再來一下,錘子的話你手慢的話可能就真是一下了。
當然一錘子買賣的原因也不光是因為重心的問題,不少人在格鬥時,躲過對方的攻擊之後都會試圖去控制敵方持械的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使用的是刀劍,自己在控制對方兵器的過程中就容易被利刃所傷,而如果對方使用的是斧,則只需要抓住他的木柄就可以了,如果你在格鬥中控制了對方持械的手,那自然對方就使不出下一招了。
因為不夠靈活,所以這類武器的招數自然就會往簡單易用的路子上走,武備要略中有一篇長柄斧說,其中提到,長柄斧的用法不必花俏,只用勾砍攔攪撩劈即可,這句話用現代話解釋就是,斧頭用起來不需要啥招數,只要胡掄亂砍就行,剁到一個算一個。
然後再說短柄,為什麼短柄是半個共同點呢,因為斧子還是有長柄的,但相應而言,短柄斧也很多,所以我說是半個。短柄武器在戰場上一般都是作為副武器存在的,副武器是什麼意思,那就是主武器(比如長矛)丟了或者壞了之後拿來應急的,平常也不靠他殺敵報國,所以也沒必要練那麼多招數。
說完上述倆問題,咱們要切下題,就是什麼是招數?
在我看來招數有倆定義,一是戰場招數,二是武術招數。
戰場招數說詳細點,其實就是“某種武器針對於某種戰場情況時的用法”,比如你使長槍,敵人正面過來怎麼辦,敵人居高臨下怎麼辦,你防禦姿勢啥樣,這就是三個招數。
剛咱說了,錘子是一錘子買賣,那是從一對一格鬥角度上說的,而實際上在戰場上,大多數招數都是很簡單的,戰場上大家人挨人,什麼後退格擋都不好使,能做的就是乾死丫的,搞的太複雜了,不容易操作,還不容易普及。
那既然大家都是簡單招數,為什麼感覺槍法還是多呢?
很簡單,雖然針對於某種戰場情況的用法都是簡單的,但你適用於多少種戰場情況可是不一定的,說簡單了,就是錘和斧子的適應性差一點,不如長槍和刀劍,長槍在一百種情況下都能用,那就有一百招,你斧子就適用於20種情況,那就只有二十招了。
接下來說武術招數,武術又分實用武術和觀賞武術,咱先說實用的,比如對於行走江湖的人來說,錘和斧是不是一種好的武器?
答案當然不是。
你行走江湖,有兩種情況,一是跟人玩命,二是大家動動手意思意思差不多就行。
玩命的話,錘和斧都不是最好的選擇,剛說了,從格鬥角度講,他招數簡單,容易被控制(相對而言)。
那什麼是玩命的好裝備?
一是長槍,長槍雖然看起來沒特點,但實際上是古代兵器裡面最狂拽炫酷屌炸天的選擇。
和其他兵器相比,長槍有兩個比較明顯的優勢,一個是攻擊距離較遠,另外一個是招數變化靈活;相對於刀斧這類依靠砍削來殺傷敵人的兵器,長槍還有另外一個優點,就是在武器和人體距離相同的前提下,長槍由於是直刺,不像刀斧的招數中帶有弧線軌跡,因此它攻擊到敵人所需的時間是最短的。
長槍的這些優點都是由其自身特點所決定的,長槍有三個典型特點:柄長,刺擊,輕(相對於長兵而言)。
長槍的長柄和攻擊方式決定了它的攻擊距離要比其他兵器都遠,大刀雖然也是長柄,但由於刀的用法是砍,且刀頭重於槍頭,因此大刀必須雙手揮舞;而槍是刺,因此便可以單手使用;劍雖然也是刺,卻又沒有長槍的長柄。
長槍的柄長,因此通常為雙手持握,槍手前手持槍身中部,後手持槍跟,當需要變招時,只要後手輕晃,槍頭的落點就會發生明顯變化,長槍由攻擊敵人下盤改為中盤只需後手稍動,而一般的短兵器變招需要依靠手臂揮舞,很難跟上長槍的步伐,長兵器如大刀、長柄斧等,由於重,也不如長槍靈活。
綜合來說,長槍對付其他兵刃的辦法就是三個,第一,我攻敵守時,利用自己變招快的優勢,先以虛招吸引對方注意力,然後迅速變招攻擊對方;第二,敵我同時進攻時,利用自己直刺的優勢率先攻擊對方;第三,敵攻我守時,利用自己柄長的優勢控制距離。
那除了長槍呢?
劍盾刀盾也是個比較好的選擇,雖然攻擊差一些,但能守能攻,用起來更靈活,另外即使沒有盾牌,單用刀劍也是個不錯的選擇,錘和斧的殺傷力固然大,但你需要認識到一個問題,就是江湖人士是不披甲的,刀劍已經足以給他們造成很大的威脅了,而刀劍又不像錘和斧有招數不易變化的缺點。
那麼如果不是玩命,大家只是意思意思,打完架說不定明天還要一起搓麻將呢?
那錘斧就更不是好的選擇了,刀槍的殺傷力可以控制,但錘子和斧由於重心靠前,控制起來就難點,你原本只是想打打他臉,結果一不小心把他腦殼敲掉半拉,這也是很尷尬的。
說完實用的,咱再說觀賞的,實際上現在不少所謂的招數都屬於觀賞武術系統裡的,真正的實用武器哪來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玩意,而從觀賞武術這個角度來看,錘和斧就更惹人生厭了,那都是什麼李元霸程咬金之類一看智商都很低的人才用的東西,一點都不酷,真正大俠都得使劍,使刀的都已經不太上檔次了。根據馬那啥斯的理論,裝逼是人類固有的需求,錘和斧不適合裝逼,那就別怪人民群眾拋棄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