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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78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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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索不達米亞地瓜糖
所以我就說他那一腳是走運了。如果不走運,一腳把那人踢倒,公交車上都是鐵疙瘩,腦袋碰到哪個邊邊角角,傷了殘了或者掛了,他就不會說:這是我應該做的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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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看開2017316116
謝謝你的邀答!像這種搶奪方向盤的人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了,把一車人的生命安全當兒戲,本身已經在犯罪了,而採取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人個人覺得屬於正當防衛也是見義勇為。重慶墜江公交車就是一個前車之鑑。至於承擔什麼責任賠償,法律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出判決,即使有也會從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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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魚樂2870411
從多次報道公共交通車乘客,搶奪司機方向盤,也引起惡性事故發生的案例來看:乘客座公交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公交車有義務把乘客安全送達到目的地。公民必須遵守公交車規章,按站上下車,任何乘客沒有特權隨便上下車,更不容許無理取鬧!那些搶奪方向盤的乘客,已經從乘客變成了暴徒,他的極端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整車人的生命安全,(包括他自己),所以應該定位為危害他人生命罪,或者謀殺罪“造成後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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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泊鈞先生
在這種情況公交車上所有人就是一群體,出現意外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傷或死亡;關乎自己生命的,建議這個時候應該所有人起來群毆他,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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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50040569064
法官會說他打司機與你有關嗎,你打了他要負所有責任的,也會說你是多管閒事,你死了活該,打人者要負他的責任,現在見義勇為不好做,這就是為何見死不救的事情越來越多了,救不好會讓自己家破人亡,因為見義勇為沒有沒有嚴格的界線,全看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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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天一色156564177
我的觀點,這種行為當然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干擾司機是嚴重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採取行動是見義勇為行為,應予鼓勵和獎勵。同理,我認為,追小偷導致小偷心臟病發作死亡也不應承擔責任,入室盜竊的賊從樓上摔下死亡是咎由自取,專門碰瓷訛人應承擔責任而無論其年齡大小。這些,我認為都是基本公理,本不應討論。
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因為做為公交車的一份子,在有人干擾公交司機駕駛時,如果出現意外,最壞的情況是車毀人亡。做為一份子就是直接受害者。所以制止干擾司機者屬於正當防衛,群毆都沒事兒,公交車所有乘客是一個受害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