硯山“鹽課碑”,始於清嘉慶年間。開化府所轄的文山縣之江那、開化、樂農、安南、王弄五里和安平廳之逢春、東安、永平三里百姓食鹽,均由廣東、廣西運來。
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便,運輸困難,為了保證群眾食鹽,當政已明令鹽價。可當地鹽商李錫與鄉約尚林等人,互相勾結,壟斷市場,更改規章,提高鹽價。把原規定每百斤鹽收銀課三兩三分,提到三兩六錢四分。且又短斤少兩和鹽內摻拌白沙子,馬牙石等物出賣,加重了百姓負擔,激起了廣大百姓的憤怒和反抗。
嘉慶七年(公元一八零二年)當時生員李佔春、張耀(今江那鎮城腳村人)等人,不畏權勢,自告奮勇,千辛萬苦步涉數千裡赴京告狀未逞,反被治罪。李佔春被判充軍,張耀被判徒刑。
嘉慶八年(公元一八零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張鼎為其母舅李佔春和其胞兄張耀申冤。繼續上京告狀,幾經曲折,得到皇上重視,派出欽差兵部侍郎那苛、章熙等人到滇南開化等地親自審案核實。
審明張鼎的申訴和李佔春等人的控告是正確的。且又將此案呈報皇上恩准:下旨追究尚林等人的行為,責令減輕鹽稅銀課,恢復原定每百市斤鹽只收銀課三兩三分的規定。同時頒佈告示曉喻百姓,百姓受益得利。
為了感恩皇上仁慈恩典,紀念張鼎等人之績,於嘉慶十六年(公元一八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對原莊府主所頒佈的告示,恐日久風雨吹殘,日後變更,難達世代百姓永遠紀念和遵守鹽課的目的,於嘉慶二十四年(公元一八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經申報批准按原頒佈條文刻石立碑,取名“鹽課碑”,發至各里立於繁華要地。先後已有逢春、東安、永平、江那四里樹碑。在永平裡一塊立於馬關八寨。現此碑還完善地儲存在八寨文化站前院心的牆壁裡,在江那裡一塊,其下落待查。
硯山“鹽課碑”,始於清嘉慶年間。開化府所轄的文山縣之江那、開化、樂農、安南、王弄五里和安平廳之逢春、東安、永平三里百姓食鹽,均由廣東、廣西運來。
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便,運輸困難,為了保證群眾食鹽,當政已明令鹽價。可當地鹽商李錫與鄉約尚林等人,互相勾結,壟斷市場,更改規章,提高鹽價。把原規定每百斤鹽收銀課三兩三分,提到三兩六錢四分。且又短斤少兩和鹽內摻拌白沙子,馬牙石等物出賣,加重了百姓負擔,激起了廣大百姓的憤怒和反抗。
嘉慶七年(公元一八零二年)當時生員李佔春、張耀(今江那鎮城腳村人)等人,不畏權勢,自告奮勇,千辛萬苦步涉數千裡赴京告狀未逞,反被治罪。李佔春被判充軍,張耀被判徒刑。
嘉慶八年(公元一八零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張鼎為其母舅李佔春和其胞兄張耀申冤。繼續上京告狀,幾經曲折,得到皇上重視,派出欽差兵部侍郎那苛、章熙等人到滇南開化等地親自審案核實。
審明張鼎的申訴和李佔春等人的控告是正確的。且又將此案呈報皇上恩准:下旨追究尚林等人的行為,責令減輕鹽稅銀課,恢復原定每百市斤鹽只收銀課三兩三分的規定。同時頒佈告示曉喻百姓,百姓受益得利。
為了感恩皇上仁慈恩典,紀念張鼎等人之績,於嘉慶十六年(公元一八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對原莊府主所頒佈的告示,恐日久風雨吹殘,日後變更,難達世代百姓永遠紀念和遵守鹽課的目的,於嘉慶二十四年(公元一八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經申報批准按原頒佈條文刻石立碑,取名“鹽課碑”,發至各里立於繁華要地。先後已有逢春、東安、永平、江那四里樹碑。在永平裡一塊立於馬關八寨。現此碑還完善地儲存在八寨文化站前院心的牆壁裡,在江那裡一塊,其下落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