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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進擊的巨人沖沖衝

    建築施工工程質量管理處罰規定

    1、施工企業應按要求設立施工專案部,專案經理不到崗,檢查缺崗一次,罰款1000元。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不到崗,檢查缺崗一次,罰款500元/人。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違規操作的,每人每次處罰500元。

    2、未對涉及結構質量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或取樣送檢弄虛作假的,責令改正,並處以2000元罰款。

    3、澆搗樓面砼,負彎矩鋼筋未設定鋼筋馬凳,底筋未放置保護層墊塊,未搭設馬道的,梁、柱拉結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次處罰2000元。

    4、未經基槽、基礎、主體驗收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責令停止施工,並處以5000元罰款。

    5、施工技術資料及安全資料不及時、不齊全的,定期不上報的,每檢查到一起罰款2000元。

    6、施工現場無專案部辦公用房,未封閉圍檔作業,在建工程內住人,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起罰款1000元;無五牌一圖、管理制度、職責未上牆,材料亂堆亂放,工地髒亂差,未按規定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等,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起罰款500元;高空作業人員不繫安全帶,罰款1000元。

    7、施工用電無專項施工方案、不使用配電櫃、少一級配電、少一處漏電保護和接地保護、線路亂搭亂拖、配電箱不使用標準鐵製箱等,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規範的,每起罰款1000元。

    8、作業人員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處罰1000元。

    9、使用獨臂吊或吊籃作業的,強行拆除,並處以1000元罰款。

    10、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後,不及時整改並書面回覆仍然強行施工的每起罰款5000元,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罰款5萬元外,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1、施工企業根據合同規定的工期編制施工進度計劃,並以此作為管理的目標,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照,分析,及時發現實施中的偏差,如因總體進度計劃不準,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罰款5000元,並承擔違約責任。

    12、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不按照冬施方案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罰款50000元。

    16、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凡未經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設計並組織施工的,責令返工,且每項次罰款 20000 元。

    17、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根據實際情況,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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