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綠水青山任我行

    國家住建部和財政部政策支援老樓加裝電梯

    為老樓加裝電梯系各級政府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而實施的一項為民辦實事工程,為此國家住建部、財政部專門出臺了相關政策支援檔案,具體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築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96號)其中規定如下:

     (三)加強既有建築的更新改造管理。鼓勵按照綠色、節能要求,對既有建築進行改造,增強既有建築的實用性和舒適性,提高建築能效。對確實不適宜繼續使用的建築,透過更新改造加以持續利用。按照尊重歷史文化的原則,做好既有建築特色形象的維護,傳承城市歷史文脈。支援透過拓展地下空間、加裝電梯、最佳化建築結構等,提高既有建築的適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在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中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指導意見》(建村〔2019〕19號)其中規定如下:

     (四)因地制宜確定實施載體。以城市社群和農村自然村為基本空間單元,充分發揮社群居民的主體作用,根據不同型別社群人居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因地制宜確定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的重點。在城市社群,可在正在開展的老舊小區改造、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的基礎上,解決改善小區綠化和道路環境、房前屋後環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和增加停車設施、建築節能改造等問題。在農村自然村,可結合正在推進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從危房改造、改水、改廚、改廁、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後的實事、小事做起。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中支援作用的通知》(建辦房[2015]52號)其中規定如下:

    1、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規定的,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以下簡稱雙三分之二)同意,可以使用維修資金加裝電梯。

    2、使用維修資金更新、加裝電梯的,應當接受質監部門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應當取得質監部門出具的鑑定意見和驗收合格證明。

    3、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並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

    同時,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也分別結合地方實際,出臺了一系列支援老樓加裝電梯的政策,現收集、整理了部分地方檔案,供大家參考:

    1、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了《黑龍江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出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可提取公積金,額度為不超過加裝電梯分攤的費用。

    2、上海市財政局、市房管局釋出了《關於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辦理政府補貼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加裝電梯政府補貼資金的申請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上海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可按施工金額40%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28萬元/臺,市與區分擔比例各為50%。

    3、廣州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加快推進廣州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將首先挑選70個小區進行成片連片電梯加裝試點,然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廣。

    4、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要求各市、縣進一步細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條件、申請程式、材料要求、業務流程、獎補政策、運維管理等,讓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有關政策措施更有針對性、操作性,更貼合地方工作實際。

    5、石家莊市對外公佈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細則》。一是明確了申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具備5個條件:既有住宅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且未列入房屋徵收範圍和計劃;單位產權的房屋應徵得單位書面同意;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規劃並滿足建築結構、抗震、消防等規範和標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擬佔用小區公共道路、綠地等,應徵得相關權利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經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全體業主同意,並經本棟房屋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二是對於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資金,細則提出了3種籌集方式:加裝電梯及使用維護費用由擬加裝電梯服務範圍內的業主共同承擔。業主可根據所在樓層、面積等因素分攤資金,分攤比例由出資的全體業主協商確定;可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經專有部分佔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房改房的,可以申請使用單位住房維修資金。

    綜上所述,具備條件的老小區加裝電梯是合理合法的,建議實施前,具體可先與當地住建局聯絡、諮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在銷售中追蹤跟進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