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環保手續內容包括:建設專案環境管理申報、審批和報建、廢物進口審批管理、排放合格車型目錄申報、特種車輛汙染物排放稽核、機動車排放汙染道路抽檢執法及機動車排氣汙染複檢等。以下僅簡單介紹其中兩大項,其他方面有關手續的辦理在廣州市環保局及有關部門均有免費提供的詳細介紹和辦事指南手冊。 建設專案環保申報: 辦理建設專案環境管理申報手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各階段申報的資料,必須符合相應階段資料在數量和質量方面的要求,各種表格必須填寫清楚。
2.各階段申報的資料,必須取得建設單位的上級主管局(總公司)的環保機構的預審意見。
3.各申報資料必須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其中設計圖紙還必須加蓋設計單位設計專用章,環境影響報告加蓋評價單位業務專用章。
4.按規定須取得專業諮詢單位的諮詢意見或其他主管機關審批意見或按規定應交繳其他費用的建設專案,應將諮詢意見、其他主管機關審批意見和繳費單據的影印件,連同申報資料一齊附送。
5.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按規定提交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排放汙染物監測報告單》。“監測報告單”的有效申報期為監測報告簽發之日起三十天內。
6.按規定需要提交電腦軟盤的,要儘量確保其無病毒汙染。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受理。簡明程式: 選址(或定點)階段:透過填報《環境影響報告》,確定建設專案的可行性。 報建階段:將主體工程設計圖與防治汙染設施設計圖送審,取得《建設許可證》後,才能開工。 試車:給防治汙染設施予以一個合法的除錯期。 竣工驗收:檢驗防治汙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排放汙染物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環保規定,驗收合格後取得環保局驗收批覆或發放《臨時排汙許可證》。 環保行政處罰程式: 對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違法案件進行行政處罰,是環保部門的主要職責之一,其行政處罰程式如下:立案———現場調查取證———調查終結———陳述申辯———聽證———審議———處罰決定———送達———複議或訴訟———執行———結案。
有關環保手續內容包括:建設專案環境管理申報、審批和報建、廢物進口審批管理、排放合格車型目錄申報、特種車輛汙染物排放稽核、機動車排放汙染道路抽檢執法及機動車排氣汙染複檢等。以下僅簡單介紹其中兩大項,其他方面有關手續的辦理在廣州市環保局及有關部門均有免費提供的詳細介紹和辦事指南手冊。 建設專案環保申報: 辦理建設專案環境管理申報手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各階段申報的資料,必須符合相應階段資料在數量和質量方面的要求,各種表格必須填寫清楚。
2.各階段申報的資料,必須取得建設單位的上級主管局(總公司)的環保機構的預審意見。
3.各申報資料必須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其中設計圖紙還必須加蓋設計單位設計專用章,環境影響報告加蓋評價單位業務專用章。
4.按規定須取得專業諮詢單位的諮詢意見或其他主管機關審批意見或按規定應交繳其他費用的建設專案,應將諮詢意見、其他主管機關審批意見和繳費單據的影印件,連同申報資料一齊附送。
5.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按規定提交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排放汙染物監測報告單》。“監測報告單”的有效申報期為監測報告簽發之日起三十天內。
6.按規定需要提交電腦軟盤的,要儘量確保其無病毒汙染。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受理。簡明程式: 選址(或定點)階段:透過填報《環境影響報告》,確定建設專案的可行性。 報建階段:將主體工程設計圖與防治汙染設施設計圖送審,取得《建設許可證》後,才能開工。 試車:給防治汙染設施予以一個合法的除錯期。 竣工驗收:檢驗防治汙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排放汙染物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環保規定,驗收合格後取得環保局驗收批覆或發放《臨時排汙許可證》。 環保行政處罰程式: 對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違法案件進行行政處罰,是環保部門的主要職責之一,其行政處罰程式如下:立案———現場調查取證———調查終結———陳述申辯———聽證———審議———處罰決定———送達———複議或訴訟———執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