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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理小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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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千枝萬葉74080886
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題主,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題主所說的這樣的和絃!
彈奏鋼琴和吉他所發出來的聲音,是由鋼琴和吉他的振動所產生的。
產生振動的頻率不同,發出聲音的音高也不同。
聲音的高低與振動頻率的數值大小成正比。
就是說,振動頻率的數值越大越高,所發出的聲音越高。
同時出現音高不同的音(和聲音程)有協和與不協和之分。
聽起來悅耳的音程就叫作協和音程,
聽起來刺耳的、不融和的音程就叫做不協和音程。
按照協和程度的不同分為四類:
1 .極完全協和音程:純一、八度。
2 .完全協和音程: 純四、五度。
3 .不完全協和音程:大、小三度、大、小六度。
4 .不協和音程:大、小二度、大、小七度、以及增減音程。
由純八度、純五度、純四度的兩個音構成的和聲,其振動頻率的比值分別為2:1、3:2或4:3,兩個音之間的和聲效果非常協和。
所謂的“和絃“,指的是三個或以上的音,按照三度或非三度的音程關係,在縱向上結合所構成的一組音。
其中,按照三度音程關係構成的和絃稱為三和絃。
由一個“大三度”再疊置一個“小三度”(如1、3、5等)等構成的和絃叫作大三和絃;
由一個“小三度”再疊置一個“大三度”(如3、5、7等)構成的和絃叫作小三和絃。
對比“大三和絃”和“小三和絃”的音響效果可以發現,大三和絃總是比小三和絃更協和。
因為構成大三和絃三個音的振動頻率比為4∶5∶6,
比構成小三和絃三個音的振動頻率比10∶12∶15更接近整數值。
音色,是指不同聲音的振動頻率表現在波形方面的不同特性。
不同物體的振動都有不同的特點。
不同的發聲體由於其材料、結構不同,其發出聲音的音色也不同。
例如鋼琴和吉他與人的音色不一樣;
每個人發出的音色也不會一樣。
因此,雖然鋼琴與吉他的材料與結構完全不同,振動頻率表現在波形方面也不相同,自然二者的音色明顯不同,
但只要吉他空弦的定音與鋼琴統一在國際標準音體系中,在鋼琴與吉他上演奏同樣的和絃,譬如分別在鋼琴與吉他上彈奏以C為根音所構成的大三和絃135,構成和絃音的每個音高都是相同的,每個音的振動頻率自然也是相同的,構成和絃音之間振動頻率的比值必然也是4:5:6,其協和程度必然完全相同,絕對不會出現題主所說的在鋼琴上聽起來協和而在吉他上聽起來不協和的感覺!
除非是在鋼琴與吉他上彈奏不同的和絃,構成和絃音之間振動頻率的比值發生了變化,才有可能產生不協和的感覺。
譬如把鋼琴彈奏的大三和絃,改變為用吉他彈奏小三和絃,才會產生不協和的感覺。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疑問,根本原因在於題主混淆了“音色”與和絃“協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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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絃協和不協和跟音色沒有關係,是音與音之間的音程關係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個和絃不協和的話,它用什麼樂器演奏都不協和的。三和絃中只有大三和絃和小三和絃是協和的,增三和減三和絃是不協和的,而所有的七和絃都是不協和的。關於和絃的問題,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