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各種型別的企業,也可以是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部隊、學校和其他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 其主要義務 : 扣留收取義務是依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或者收取納稅人的金錢中,按徵稅物件的性質不同,依不同稅率,扣留或收取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的義務。扣繳義務人扣繳、收取稅款後,納稅義務人的納稅義務即行消滅。 申報義務是扣繳義務人依照稅法規定的時間向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事項的行為,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代扣代徵的行為是否發生、應解繳稅額的多少。中國《稅收徵管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繳納義務是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將扣繳、收取的稅款按照規定的時間,將該稅款交納給徵稅機關的義務。中國《稅收徵管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填發義務是扣繳義務人於扣繳稅款時,除應隨時通知納稅義務人已經扣繳稅款外,還應將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以自己名義填發給納稅義務人。中國《稅收徵管法》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由此可見,在中國只有在納稅人主動索取扣稅憑單時,扣繳義務人才填發。如納稅義務人不主動索取,則扣繳義務人不必填發。但是如果不填發扣稅憑單,納稅人就不知道自己繳納稅款的情況,這實際是對納稅人知情權的一種侵害。 扣繳義務人本不是納稅人,所以不承擔納稅人的義務,實際上扣繳義務人的義務是第三人根據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所承擔的公法上的義務,就這種義務本身來看,是扣繳義務人自己的義務,而非他人的義務。扣繳義務人的扣留收取義務、申報義務和填發義務的性質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一定行為的義務,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的存在,並不取消或影響納稅人的存在,也沒有改變納稅人的地位,負擔金錢給付義務的仍然是納稅人。所以扣繳義務應屬於繳納行為義務而非金錢給付義務。
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各種型別的企業,也可以是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部隊、學校和其他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 其主要義務 : 扣留收取義務是依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或者收取納稅人的金錢中,按徵稅物件的性質不同,依不同稅率,扣留或收取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的義務。扣繳義務人扣繳、收取稅款後,納稅義務人的納稅義務即行消滅。 申報義務是扣繳義務人依照稅法規定的時間向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事項的行為,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代扣代徵的行為是否發生、應解繳稅額的多少。中國《稅收徵管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繳納義務是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將扣繳、收取的稅款按照規定的時間,將該稅款交納給徵稅機關的義務。中國《稅收徵管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填發義務是扣繳義務人於扣繳稅款時,除應隨時通知納稅義務人已經扣繳稅款外,還應將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以自己名義填發給納稅義務人。中國《稅收徵管法》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由此可見,在中國只有在納稅人主動索取扣稅憑單時,扣繳義務人才填發。如納稅義務人不主動索取,則扣繳義務人不必填發。但是如果不填發扣稅憑單,納稅人就不知道自己繳納稅款的情況,這實際是對納稅人知情權的一種侵害。 扣繳義務人本不是納稅人,所以不承擔納稅人的義務,實際上扣繳義務人的義務是第三人根據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所承擔的公法上的義務,就這種義務本身來看,是扣繳義務人自己的義務,而非他人的義務。扣繳義務人的扣留收取義務、申報義務和填發義務的性質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一定行為的義務,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的存在,並不取消或影響納稅人的存在,也沒有改變納稅人的地位,負擔金錢給付義務的仍然是納稅人。所以扣繳義務應屬於繳納行為義務而非金錢給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