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貨主詢價
1、 海運詢價:
① 需掌握髮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資訊;
2、 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數和拖箱價格;
② 各港區裝箱價格;
3、 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絡要素,以便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回覆貨主。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託)
接受貨主委託後(一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資訊:
1、 船期、件數;2、 箱型、箱量;3、 毛重;4、 體積各項型;5、 付費條款、貨主聯絡方法;6、 做箱情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三、訂艙
1、 繕制委託書(十聯單); 制單時應*5程度保證原始託單的資料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後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2、 加蓋公司訂艙章訂艙:需提供訂艙附件的(如船公司價格確認件),應一併備齊方能去訂艙。
3、取得配艙回單,摘取船名、航次、提單號資訊。
四、做箱
1、 門到門:
填妥裝箱計劃中:做箱時間、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門點、聯絡人、電話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2、 內裝:
填妥裝箱計劃中:船期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進艙編號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3、取得兩種做箱方法所得的裝箱單(CLP)
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
1、 瞭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 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淨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稽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一致)。
3、 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 “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稽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並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4、 備妥報關委託書,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艙回單(十聯單第五聯以後),更改單(需要的話)和其他所需資料,於截關前一天通關。
5、 跟蹤場站收據,確保配載上船。
6、 凡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個航次,出運仍然需要,諸如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檔案資料,退關、改配通知應先於該配置船期一個星期到達,以便(報運部)順利抽回資料,重新利用。否則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1、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 預借(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籤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籤。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 分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並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⑥ 異地放單:
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絡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1、 檢視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籤全了證章。
2、 是否需要手籤。
八、航次費用結算
1、 海運費
① 預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陸運費
① 訂艙
② 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已經報關的費用)
④ 其他應考慮的費用:
衝港費/衝關費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1、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透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後查證十、應在一個月內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並及時返還貨主的“核銷退稅單”。
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更改並要提供如下資料:
1、報關資料正確、艙單不正確的
① 經預錄後的〈海關返還的〉報關單影印件;
② 場站收據影印件〈十聯單的第七聯即黃聯〉;
④ 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影印件;
⑤ 更正單(三聯、正本)。
2、短裝(多報少出)、溢裝(少報多出)
① 船開5天(工作日)內沒能及時更正的:
先交納罰款金3000-5000;
貨主重新提供的發票、裝箱單(Packing list)
貨主重新提供報關單提單副本影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② 船開5天(工作日)內更改的提單副本影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一、接受貨主詢價
1、 海運詢價:
① 需掌握髮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資訊;
2、 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數和拖箱價格;
② 各港區裝箱價格;
3、 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絡要素,以便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回覆貨主。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託)
接受貨主委託後(一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資訊:
1、 船期、件數;2、 箱型、箱量;3、 毛重;4、 體積各項型;5、 付費條款、貨主聯絡方法;6、 做箱情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三、訂艙
1、 繕制委託書(十聯單); 制單時應*5程度保證原始託單的資料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後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2、 加蓋公司訂艙章訂艙:需提供訂艙附件的(如船公司價格確認件),應一併備齊方能去訂艙。
3、取得配艙回單,摘取船名、航次、提單號資訊。
四、做箱
1、 門到門:
填妥裝箱計劃中:做箱時間、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門點、聯絡人、電話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2、 內裝:
填妥裝箱計劃中:船期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進艙編號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3、取得兩種做箱方法所得的裝箱單(CLP)
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
1、 瞭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 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淨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稽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一致)。
3、 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 “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稽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並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4、 備妥報關委託書,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艙回單(十聯單第五聯以後),更改單(需要的話)和其他所需資料,於截關前一天通關。
5、 跟蹤場站收據,確保配載上船。
6、 凡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個航次,出運仍然需要,諸如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檔案資料,退關、改配通知應先於該配置船期一個星期到達,以便(報運部)順利抽回資料,重新利用。否則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1、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 預借(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籤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籤。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 分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並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⑥ 異地放單:
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絡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1、 檢視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籤全了證章。
2、 是否需要手籤。
八、航次費用結算
1、 海運費
① 預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陸運費
① 訂艙
② 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已經報關的費用)
④ 其他應考慮的費用:
衝港費/衝關費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1、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透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後查證十、應在一個月內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並及時返還貨主的“核銷退稅單”。
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更改並要提供如下資料:
1、報關資料正確、艙單不正確的
① 經預錄後的〈海關返還的〉報關單影印件;
② 場站收據影印件〈十聯單的第七聯即黃聯〉;
④ 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影印件;
⑤ 更正單(三聯、正本)。
2、短裝(多報少出)、溢裝(少報多出)
① 船開5天(工作日)內沒能及時更正的:
先交納罰款金3000-5000;
貨主重新提供的發票、裝箱單(Packing list)
貨主重新提供報關單提單副本影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② 船開5天(工作日)內更改的提單副本影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