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
一、違停行政複議程式的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
違停行政複議程式的申請
(一)申請時效。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違停行政複議程式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是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
5、相應行政複議申請屬於受理行政複議機關管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4、行政複議申請書。申請人採取書面方式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時,所遞交的行政複議申請書。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
一、違停行政複議程式的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
違停行政複議程式的申請
(一)申請時效。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二)違停行政複議程式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是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
5、相應行政複議申請屬於受理行政複議機關管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4、行政複議申請書。申請人採取書面方式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時,所遞交的行政複議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