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壬申RS

    養了十六年的女兒,從一歲多把她拉扯大,現在應該17歲了,應該能夠理解父親的不容易,但是她媽媽的一聲招呼就跟媽媽走了,你要反思在孩子的教育上哪裡出了問題?另外也要尊重孩子的選擇,翅膀長硬了,要飛你也拴不住,不如隨她的心意,也許有一天她做了母親,就能體會你曾經養育她的不容易。照顧好自己,安排好自己的晚年生活,享享清福吧。

  • 2 # 嘿三哥66

    若你不能給女兒一個好的前程,且女兒願意,那你得忍痛割愛,讓女兒有個好的歸宿,她成年後會感恩報答你的。

    血濃於水,你女兒懂事後,別人是搶不走的。

  • 3 # 華忠鴻運星

    她在十六年前己放棄女兒,是你將她養大,她媽媽無權帶走她,除非訂人前妻家境比你好,而且訂你女兒寧原跟媽媽也不跟你生活!為了女兒的將來,還是放手吧!如果前妻家景比你差,那就不讓 女兒跟她

  • 4 # 冬日暖陽209202365

    下山摘桃子來啦,吃現成的啦,沒那麼容易。一是離婚時有無協議,小孩判給誰?二是小孩巳成年,讓小孩自己選擇。不管跟誰,永遠都是你親女兒。她早晚也會出嫁。另外,如果她媽那邊條件更好,更利於小孩學習成長,那為了小孩就放手吧,女孩大了,跟爸爸總是不方便,跟媽比較合適,你應該歲數在四十二三吧,還不晚,該考慮自己的未來,可以再個續絃,生個一兒半女。

  • 5 # 遇見新希望

    女兒思想還不成熟

    假如媽媽條件好,也真誠彌補女兒,你擋不住她帶走女兒

    表達你的不捨,也表達你隨時接納她再回你這裡,接下來讓女兒自己做決定

    這是最能促進關係的做法

  • 6 # 平常心是佛心

    如果是女兒,離婚決不能跟媽!特別是這種十六年不聞不問的情況下,我很懷疑這個女人的動機,所以必須要搞清楚她是何以為生!繼父的人品!否則就是將女兒送進火坑!

  • 7 # 京都老客41118

    看起來這媳婦沒有任何感情和道德!當初,孩子小,影響她嫁人,她把女兒留給你。現在她年紀大了,孤單了,你也把孩子養大了,她來摘桃子了,這種女人真的可恨。

    但說歸說,做事還是要理智的。建議你徵求女兒意見。我估計女兒跟著你長大,肯定不願意跟她。所以,只要你堅持,她應該要不走。

  • 8 # Guboyu

    原則上,子女不屬於你我,屬於社會,把兒女當成自我的私產,本省就是不明事理,是由誰帶走與否,參照物很明確,誰能提供給女兒更優越的生存條件,我負責任的告訴你,想讓她幫你或他養老,門都沒有,不是她不願意,是社會發展結構不允許。隨著社會進步,我這種觀點,越來越會成為現實,不信就等著瞧。

    這跟社會化大生產的變形分不開的,未來社會,子女協助養老越來越不現實,養兒防老會成為空話,由於大資料智慧化的飛速發展,人類的崗位會不斷被智慧替代,人類參與生產的崗位會越來越少,他們或她們生存環境變差,人類競爭會更加激烈。

    人類會分成三個種群,首先,有能力參與競爭的,他們沒有時間和空間顧及生存以外的事物,沒有經歷為你提供養老服務。其次,參與競爭失敗的種群,這群人彌留與城市邊緣,遠離競爭最激烈的城市中心地帶,過著低調簡約的佛性生活,甚至食不飽腹窮困潦倒,這群人更沒精力為你養老。再其次,困守與廣發農村的族群,他們還保留著工業化分工,農耕思想還有一定留存,是維護社會舊程式的生力軍,但是,也被城市吸引,離開了生存地,目前,農村年輕人越來越少,哪裡生活條件艱苦,不是人類優先選擇之地,只有這還能保留一點點,養兒防老的餘毒,但是,也人去樓空。

    不過希望還在農村,中國國家政策使然,單打獨鬥的留在農村土地上,養活不了自己,所以,留不住人,但是,轉機還在這裡,一旦糧食附加值陡增,原有土地的農民,會成為香餑餑,但這不是社會所期待的。

    人們還生存與,烏托邦的幻想方式中,不可自拔,未來社會親情會被社會能量吸收,子女協助養老將與我們遠去。

    養老完全是社會的責任,我們為社會貢獻了一生的精力和財富,最終社會把我們交給了子女,這對他們也不公平,社會就像一個不停運轉的大機械,每個人都是上面的一個產品,最終命運一定是社會結構賦予你的,各人能主導自己時代過去了,我們這代人悲哀的時刻到來了。

  • 9 # 南海方向

    人的情感是養育出來的!孩子大了,她自有判斷力!還有孩子也不可能永遠伴你身邊!萬事只要無愧於心,就應順其自然!如果硬阻止可能反而適得其反!只要你愛心儘夠,就不愁她會棄你而去!

  • 10 # 雁歸巢17

    孩子不是你的物質財富,而是你的精神財富!不是去想她或他能給你多少回報,而是去感謝子女曾給你歡樂,給了你一份做父親的榮耀!再去想你還欠他什麼,你會感到幸福!

  • 11 # 淡定趣味

    女兒一直你撫養到17歲。一個大男人又當爹又當媽給女兒拉扯大,她媽媽一句話就完了,跟媽媽走了?!想想就是挺失落的。

    不過女兒的媽媽跟你離婚了,但是她也有探視權,她媽媽經濟條件應該不錯吧?你不也是想讓女兒幸福嗎?今後女兒大了,結婚生子後,會體會到你當年帶著她的艱辛,不會不管你的。你是不是擔心這個?不管你的話,自己良心也過不去,含辛茹苦的給她養大,你不要有這個顧慮。

  • 12 # 與命運握手言歡

    不管前妻以何種理由想要帶走女兒,女兒願意嗎?因為選擇權其實在女兒手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要反思。

    如果你女兒肯和她媽媽走,那我懷疑孩子是孩子爺爺奶奶帶大的或者你再婚了孩子跟你生活並不快樂。因為如果不是以上兩種情況,女兒確實由你含辛茹苦帶大,那大機率女兒不會和媽媽走。

    十七八歲的女兒,渴望見到親生母親,彌補童年缺失的母愛,非常正常,哪怕她是一直由爸爸帶大。但讓她就此和媽媽生活,放棄從小撫養她成人的爸爸,我想正常的情況,女兒一定割捨不下。

    所以,如果孩子由你親自養大,那想把女兒帶走的前妻恐怕也只是一廂情願,女兒和媽媽見面只是滿足自己缺失的母愛,相信孩子最終會選擇留在你身邊的。

  • 13 # 小妞要翻天

    我想,如果是我養了十六年的女兒被帶走,我一定心痛死了。讓不讓你前妻帶走女兒我覺得要分情況吧。如果當年離婚是你前妻的錯,然後一走了之十六年不聞不問,現在又跑來要帶走女兒,那她不配當一個媽,更別提帶孩子走了。你孩子已經十七歲了,如果她覺得跟著媽媽有好的物質生活或者更有前途,直接跟著媽媽走,那你就當白養一個女兒吧。因為這是根上出了問題,你挽救不了了。

    如果當年離婚是男方這邊的問題,那你的前妻當年是不得已遠走,那你就把所有的事情經過告訴給女兒,不要歪曲事實,因為這是剝奪了女兒少有的母愛。至於你女兒願不願意跟著她媽走,我覺得全看她自己吧。你們作為她父母,應該以雙方的實力來決定吧。我相信,一個有良心的兒女,首先感念的應該是你這個老父親付出的十六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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