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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訟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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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明法律學堂
所以,如果是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審理,則原告提供的證據要足以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否則法院可能還會判決不準離婚。
再說第二次起訴的問題實踐中,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而被告不同意離婚的,一般不會判離,除非符合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第二次起訴離婚都是在六個月以後,如果第二次起訴後,法院認定原被告雙方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
需要注意的事項起訴離婚尤其要注意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的問題,關於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原告要提前做好舉證準備,尤其是涉及對方應當少分財產的情形,要準備充足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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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荊州好運來
原婚姻法規定,第一次起訴,一般不判離婚!
第二次起訴,感情確實破裂,就可以判決離婚!
無論哪一次,對方不到場都不影響判決!
不到場,本身就是不利於他自己的表現,如果有理為何不到場?
對方不到場更有利於起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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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婚姻法律師姜威
第二次起訴離婚,一方不去,怎麼判?
第二次起訴離婚的,一方不去的,要看是哪一方不去的。
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堅持不離婚,或者原告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就會判決雙方不準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準離婚後,過了一段時間,原告可以再一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作為原告來講,如果開庭時,原告不去的,視為撤訴,相當於沒有起訴的。這種情況比較少,但不是沒有。
那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去的話,該怎麼辦呢?
被告不去開庭,有2種情況:
第1種情況:被告接到傳票,拒絕出庭面對此種情況,法院是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的,這時原告的證據就非常重要了,什麼樣的證據呢?那就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知道被告是何種原因拒絕出庭,而原告能提交足夠的感情破裂證據,即使被告不來,那法院還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第2種情況:被告下落不明的。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的傳票根本無法送達到被告的手中,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期滿後,法院也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原告不需要擔心這一點。
這種情況對原告來講,無疑增加了離婚的難度,但同時,被告的這種下落不明也說明男女雙方的感情不好,原告還是要積極收集證據的,以有利於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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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第二次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庭應訴,法院如何判決。
離婚訴訟,原告不到庭的情況開庭時,如果,原告一方無正當理由沒有按時到庭參加訴訟,也沒有提交延期審理的申請,那麼,法院會以原告未到庭為由,為雙方當事人出具-撤訴裁定書,按照原告撤訴處理。注意:這裡不參考被告意見,被告同不同意離婚,及理由都不作為裁定書出具的參考。
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離婚訴訟,因為涉及現實改變當事人雙方夫妻關係的,除去公告送達以外的,必須要求雙方到庭應訴。即使雙方都委託了訴訟代理人,一般案件複雜的情況下,法官也會要求當事人出庭。
對於,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應訴的,如果是一審,如無必須離婚的理由(家暴,吸毒等等)法院大概率會判決不予離婚;二審的話,即使沒有必須離婚的(家暴、吸毒等)理由,法官一般會判斷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大概率會准許離婚。
參加庭審,能夠切實保護自身訴訟權益,對於對方提供的證據等等,可以經過質證環節給出自己的合理意見。參加庭審,能夠闡明自己的觀點,無論對錯,法官都會根據案情進行綜合考量。現實生活中,大部分被告,自認為,不參加庭審訴訟就可以對法院出具的裁定書不予認可,此為大錯特錯。法院做出的判決的生效,不以被告出庭與否作為判斷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