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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倍倍加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介紹

      1、投保規則

      承保年齡:出生滿30天-55週歲(含30天、55週歲)

      保障期限:終身

      繳費年限:躉交/5/10/15/20/30年

      等待期:180天

      倍倍加重大疾病保險亮點

      1、輕/中/重症多次賠

      保險產品保障108種重疾,分為6組賠付6次;其次35種輕症累計可賠付4次,20種中症累計可賠付2次,因此保險產品輕/中/重症均可多次賠付,增加了理賠機率,價效比超高。

      2、前2年墊付重疾醫療費

      前2年內被保險人確診重疾,住院醫療費、門急診醫療費按約定比例給付,有社保給付100%,無社保給付70%,墊付/報銷最高額度為2倍基本保額與100萬間較小者,因該款保險產品創新重疾賠付,醫療墊付備受使用者青睞。

      3、重疾分組人性化

      保險產品重疾分為6組賠付6次,其中惡性腫瘤單獨分一組,每組可單獨享受一次重疾保障,投保2年後首次罹患重疾賠付100%基本保額,第二次賠付110%基本保額;第三至六次賠付120%基本保額,重疾累計最高賠付6.9倍保額。

      4、保費豁免顯關懷

      被保險人首次罹患輕症/中症/重疾豁免剩餘保費,可選投保人首次罹患輕症/重疾/身故以及全殘豁免保費,雙重豁免功能彰顯了人性關懷。

      倍倍加重大疾病保險保險責任介紹

      1、重疾保障:108種重疾分為6組賠付6次,分別為,每組單獨享受一次重疾保障,投保2年後第一次出險賠付100%基本保額;第二次出險賠付110%基本保額;第三至六次出險賠付120%基本保額,保險賠付以六次為限,給付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險金後合同效力終止。

      2、中症保障:20種中症累計可賠付2次,每次賠付50%基本保額。

      3、輕症保障:35種輕症累計可賠付4次,每次賠付45%基本保額。

      4、首次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合同生效2年內,被保險人確診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醫療費、門急診醫療費約定比例給付,有社保給付100%,無社保給付70%,墊付/報銷最高額度為2倍基本保險金額和100萬元中的較小者。

      5、身故保障: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等待期後因疾病導致身故,且身故時未滿18週歲,按累計所交保費給付身故保險金;如身故時已滿18週歲,按基本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6、惡性腫瘤復發和持續保障(可選):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等待期後初次確診惡性腫瘤,且保險公司已經約定承擔重大疾病保險責任的,自惡性腫瘤確診之日起滿5年後,第二次確診約定的惡性腫瘤,保險公司按基本保額給付惡性腫瘤復發和持續保險金。

      7、被保險人保費豁免:被保險人首次罹患輕症、中症、重疾豁免剩餘保費,

      9、投保人豁免(可選):投保人首次罹患輕症、重疾、身故以及全殘,保險公司將豁免後續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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