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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哥1677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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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狼129828566
你的問題提的不明確,何為“物業”?是指小區物業工作?還是物業公司以及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那你想讓別人同意你什麼?
1、小區公共事務的工作簡稱物業工作,它因小區的存在而存在,不以你的想法是取消而能夠取消。同時國務院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明確小區的物業工作由小區全體業主自行承擔。你想取消,門兒都沒有!
2、物業公司及所提供的服務。就此而言,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主要有兩部分:公共設施執行及維修;維護小區的秩序。他們提供的服務不是十全十美,那由誰來糾正他們的工作瑕疵呢?是由小區業委會據合同約定的條款要求他們糾正瑕疵,這被稱之為合同管理。指望不坑聲人家就乾的沒話說是不現實的,到哪裡都是這樣。所以,業主對物業公司意見大小取決於合同管理是否到位,說穿了就是自己的不作為才導致物業公司不作為。
綜上所述,所謂“取消物業”就不存在,也無所謂同意不同意。小區物業工作隨小區存在而存在,是其自然屬性使然。物業公司及提供的服務只能是業委會在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或因重大失誤而終止與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而不是取消。住宅小區公共事務性工作只能是業主自己負責,或為在業委會的領導下身體力行自己幹;或為服務外包僱請物業服務公司來幹,二者必居其一。這些是法規所要求的,任何其它的想法都有悖於國法的約束而違法。這一點希望眾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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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給力奧1645229475148
支援取消物業公司,自從有了物業公司,業主被強制收取費用,亂收費代收費吃回扣謀取私利,腐敗的物業公司霸佔用公共裝置和場地,亂收費代收費謀取私利,的惡劣行為習慣為常態化。亂收費的行為方法之多,小區裡面變成物業公司亂收費的地方,業主根本沒有得到什麼服務。鳥魯木齊市新市區高新區北京南路341號院的金坤小區,至今沒有物業公司,生活環境幸福安寧,不準物業公司進小區亂收費。有物業公司亂收費的小區,亂收費代收費吃回扣謀取私利,業主交物業費得不到服務,是什麼情況?沒有部門敢查物業公司亂收費的黑賬,業主在水深火熱中生存。請主管物業公司的部門,嚴查物業公司亂收費的行為,掃黑除惡,消滅腐敗的物業公司,為民除害,讓黑社會組織物業公司徹底消滅。是為民請命讓業主安居樂業的最好政策,消滅寄生蟲不勞而獲的物業公司,欺負業主的黑惡勢力必須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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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執中bj1
把小區管理的任務交給街道和社群,純粹是一廂情願的夢想!
這種想法與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馳,想的是推翻已經進行了三十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努力和成果。
是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唱反調。是將民眾擁有的最大一筆私有財產——房子的管理權交給公權力的最基層組織。
看起來業主們可以推開自己的煩勞,但並不能如心所願的減輕經濟負擔,因為你想得到免費服務是不可能的。現在已經不是計劃經濟時代了。至於基層政府的工作效率,你也別報過高的希望。
小政府大社會,政府不可能把婆婆媽媽的事務攬在自己身上。三十多年的改革乾的就是這個事,能倒退回去嗎?
相反的裡國務院正在推動社會化的物業管理全覆蓋。所有小區都要實行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連國家大事都不看,你埋頭苦想的全不靠譜。
你白耽誤功夫不要緊,重要的是誤導了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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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先生348752
同意。現在整合自動化裝置多,院門自動開關,樓道門刷卡進入,各類裝置交給專業的維護公司;衛生,燈光等日常由社群監管,交給專業家政公司。呵呵,只怕利用物業吸取百姓血汗錢的某些人不樂意。而且這些人很有能力阻擋一切取消物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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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510793112微風輕揚
同意,但可以一分為二的看。一是物業到底是什麼性質的企業。說是經營型企業,卻能動你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與其法律地位不對等。說是服務型企業吧,咋看也不象,而且水暖電有物權單位,物業不管;房屋維修小區環境建設,用的錢不是物業的但沒他用不了。所以還是取消吧。二是如果保留物業,那麼,“高檔小區和電梯房小區可以保留物業。老舊小區或沒有多少公共設施小區可以取消物業(實際上物業根本不入駐這類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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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欣樂4749
取消物業,小區變鬼城。
全國小區,都不是物業公司有問題,就是連續換幾家物業公司,物業服務照舊一樣,一個摸式:公共區域公共設施值守與維護,確保小區正常運轉,滿足全體業主基本的物業生活環境條件,不成為鬼城搬出小區。一般均是小區小數欠費業主鬧事,原罪就是自己是產權私房卻不願交物業費。小數業主不履行交費義務_欠費、以藉故"物業服務不到位"拒交,趕物業、鬧物業、鬧業委會、鬧社群街道等行為,損壞了絕大多數按時交費業主的公共利益。小區邪氣威力巨大,能趕走物業公司,能使小區成為無人服務的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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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冷胡楊林
大中型中高階小區一天也離不開物業公司的管理服務。堅決不同意取消物業公司!只有特小小區低端老舊奈何的小區可能是不需要物業公司的管理服務,這樣的小區生活品質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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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桂爺5
物業真的沒什麼作用,現在電水及燃氣是到戶,戶外由各部門負責,戶內由業主負責,交費都可網上交納。物業公司拿著高工資,除了收費,出了事什麼也不擔責,公用維護不盡職,取消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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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黑逗逗11
沒有物業小區還能住人嗎?你以為所有業主都是文明自律的人嗎?物業在管理小區上其作用不可低估,所以我反對取消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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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亞美月
強烈要求支援取消物業,可以交給社群居委會管理比較好一點,我以前住了金鼎花園物業服務做得不夠好一定同意取消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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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郭文輝198
取消物業,成立非營利性的街道“小區管理小組”(有些地方已開始在無物業小區試行)。物業公司的經營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必然會與業主發生利益衝突。為了社會和諧和美好生活,取消物業公司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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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城樓觀景水天一色
支援取消物業公司,由業主自行管理,財務公開透明!現在的物業公司都忘記自己的初衷了,不知道自己吃幾碗飯了?本末倒置了,好像業主是他們改造的物件,除了亂收錢款亂罰款以外啥都幹不了!造成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非常尖銳,甚至有些地方發生了很多惡性案件!是到了該取消物業公司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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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風鈴聲脆
取消物業,我很同意。現在的物業,撈錢的多,總想著從業主身上撈取更多的錢,物業費物業公司說了算,想漲就漲,可服務能推就推,還很牛氣,有事找他們就像是我們求他似的,有的物業公司,業主不服從他,不對他低聲下氣,竟然毆打業主,成了一方惡霸。還有的物業公司只管收費,水龍頭壞了找他們修,他們竟然說不會修,給你來個不管,業主還得出去找人修,那業主交物業費幹什麼?至於國家規定小區公共部分歸業主所有,其經營收入歸業主所有,有幾個物業公司執行的,收入全被物業拿去了,物業費還上漲,要物業公司幹什麼?給業主添堵啊!所以我是堅決贊成取消物業公司的。那取消物業公司,是不是小區就不用人管理了呢?當然不是,小區沒人管理,那就沒辦法住了,首先是衛生沒人搞,綠化帶、違規建築沒人管理,隱患會很多,要解決這些問題,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廣大業主選舉產生,每年或每兩年選舉一次,現在有微信群,很容易做到的,投票不受地域、時間限制。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委員會負責聘請保潔、水電維修工,如果小區比較小,也可以只請保潔,不請水電維修工,業主家的水電有問題就自己找人修理,小區的公共水電部分由業主委員會請人修理。業主委員會成員負責管理賬目,賬目每月都應該在群裡公開,可以聘請會計,也可以給具體管賬的人合理的補貼。這樣大家互相監督,有不文明行為的及時糾正,不自覺的人就會改正,因為誰也不願當過街老鼠。現在已經有一些小區這麼做了,結果是業主不但不交物業費,還有錢發,當然這是比較大的小區,小區小的,不一定有錢發,但交的物業費要少得多,國家應該取消物業公司,讓小區自己成立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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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海154924667
取消物業,我舉雙手同意!因為物業是新時代剝削業主的吸血鬼,堅決取消物業還業主一個自由自在的環境,才可以正到和協社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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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WH老兵
非常同意,現在大多物業只收費不幹事,而且態度蠻橫不講理,業主花錢為什麼不就是買你物業的服務嗎?可很多物業根本就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當成收租的地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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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七里溪
我還是喜歡有物業的小區,花幾包煙的錢而已。對物業不要抱太大希望,能把裝置維護好,水能正常供上,電梯保養好,衛生做得差不多,我就知足了。沒有物業的小區我才不住。真有那麼多愛心業主能自治?寧願相信物業也不信業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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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笑看半瓶子
同意。俺住的小區十幾年都沒有物業。水電費自行去交,樓道衛生業主自掃門前雪,小區由社群負責,治安夜裡有派出所組織協管巡邏,白天有退休人員自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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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huanghua5
堅決支援取消物業!物業比雞肋骨都不如!就是一變相收費機構,!為什麼這麼說呢?業主有什麼事找物業都是是推脫,找理由推辭!收起物業費又很積極,服務和收費成反比。所以要物業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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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AA雪的味道
同意,以前沒有物業時沒有圈圍牆的小區,老百姓出行自由方便,垃圾街道挺乾淨整潔的。如今生活的太憋屈啦!出來進去回個家處處卡圈轉
回覆列表
建議取消理由如下:從小區管理方面來說國家應該按照宜居環境的理念提升管理服務於民,現有的物業管理模式和規定不實應人居環境理念的和諧發展,多數小區物業管理出現這樣哪樣的矛盾,實為管理各項嚴重缺失造成。在公在私不利於社會和諧人居理念,對業主也談不上想受宜居環境的權利。應交由社群或街道統一管理,各項章程和制度統一落到實處,保證全民想受國家各項政策,以便社群管理暢通的提升,也便政府對小區群眾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