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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ALL76046559

    相愛的兩個人什麼都為對方著想,因為愛兩個人才生活在一起而且相愛的兩個人生活非常的快樂,不相愛就是兩個人各自生活什麼事都想不到對方,完全是沒有基礎感情的所以就會讓兩個人變的有敵意。它們兩者的區別就是想和對方在一起和不想和對方一起生活

  • 2 # 向陽花7825

    相愛就是兩個人都對對方有情有義而且兩個人有深厚的情感維持兩個人走下去,比如我和我媳婦兩個人相愛在一起就會覺的非常美好,那麼不愛的區別是兩個人沒有情感卻還要勉強在一起維持現狀這樣兩個人都會很痛苦,我建議還是分開比較好。

  • 3 # 公主夏子熙

    這事很複雜。其實說起來就是“愛是什麼感覺”。再怎麼說,人的任何感官都是源於分泌物,比如跑步產乳酸讓你知道你累了,荷爾蒙讓你覺得對方可以接近。但要談到愛就要居多的感官配合。只是喜歡就需要很多條件了。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喜歡對方是“白紙”,因為要求會少很多而已,但結果就是初戀都很難在一起。除非生活所迫或者舊情復燃。

    看清自己很難。我有些女性朋友前些年她們都是適婚年齡。我以閨蜜的角度去問她們“你想過你跟什麼人結婚嗎?”,最多的答案是“沒想過”和“是個男的可能就行”。就算答出來的就是“對方一定要有房,我不跟他父母住”“工資不會比我低吧!我自己的錢都不夠花”。我一直都說這樣的回答也等同“沒想過”。

    你想啊!和什麼人過日子的“什麼人”,當然是指這個人的性格、思維邏輯,生活習慣。但很多男女,包括相親很多次的人都沒想過這個問題。總以為是找什麼條件的人。說找一米八的人,永遠跟一米七的人結婚。那是因為終於明白了,一開始這個問題就想錯了。那這跟愛不愛有什麼關係,“愛不是一直感覺嗎?”我一開始說的,心跳的次數和大腦的分泌物其實有在告訴你“你要愛這個人”。只要是“機械反應”總會有出錯的時候,比如“吊橋效應”和“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就是吊橋上人心慌的程度類似於一見鍾情的感覺,而且有人在身邊會有求救的感覺,這時人的感官會讓自己以為自己戀愛,其實對方是個只很淡定的大狗的話說不定你也會選擇抱緊它;綜合症呢就是如果你被幾個綁匪綁架,有一個對你相對好一點,還給你餵飯搽藥,人的自救和適應環境的本能就會為了讓自己有活下去的希望而對這個人產生愛情,但這個事情等同於一個人家裡很多人包括父母都看不起自己,還百般欺凌,整個成長過程只有一個哥哥或者姐姐對自己很好,甚至這個人是母親,都會產生特別強烈的愛,甚至希望獨獨兩個人共度餘生。這都是分泌物在欺騙自己。

    “愛”不能完全迷信感覺。這其實是很多父母想告訴孩子的,卻說不清楚,搞出很多家庭狗血劇。當然有些父母自己的活不明白還阻礙孩子談戀愛也是太簡單粗暴。 換個角度說一下“愛”。分泌物讓人產生的感覺不完全相信,但要信多少呢?心理學有一種說法,大多人雖然沒有人格分裂,但確實是同時存在很多個人格的,只要不分裂就不是病而是一種常態。比如我這種活了三十年的人,從記事起,幼兒園事是一直心態,小學時是一種心態,初中被分班時又有了新的心態,後來談戀愛是一種心態,去實習是一種心態,去應聘又是一直心態,對父母十八歲前和談戀愛後又是兩種心態……這些都是一個個人格。並不是性格,性格是基因和父母定了個“人之初”然後生活閱歷各種“磨邊”,當下的一種思維模式和生活模式。“一見鍾情”呢,就是你一眼看出來對方有一個或者多個人格和你一樣,或者對方有一個人格跟你的一個人格完全對立。所以“才子配佳人”和“小姐配流氓”的愛情故事是最容易讓人信服的。

    所以,老是遇渣男和渣女,其實還是自己決定的,且並存著父母家庭觀的影響。父親什麼樣女兒就會嫁什麼樣的人,母親什麼樣兒子就會娶什麼樣的人。這都是證明了“人格”在相互間吸引。

    那麼,到底要選什麼樣的人呢?這就要說回問題了。“相愛”就是人格成功吸引對方了,但不是所有人格都能適合十幾二十歲的人生存的,比如兩個“幼兒園被虐人格”相互吸引,跟柴米油鹽醬醋茶真是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相愛不能就說這個兩個就特合適在一起了。“不愛”有可能的兩個人,可能是沒有“人格”能匹配,或者還沒有完全瞭解,有些人格不展現在氣質和行為上,還沒看出來。就會感覺不愛,就算那個人再適合結婚都會感覺不愛。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和不愛的人結婚,有些人慢慢的會過得很好,而且越來越相愛。愛的人已經感覺到你們有人格是合拍的,被愛的人沒有感覺到。所以說就是兩個人的確有人格是合適的。當然,這個要基於愛的人是一個有些閱歷的人,十幾歲的孩子有時只是看對方好看,不能定義為“一見鍾情”。

    最後,“貧賤夫妻百事哀”,雖然這句話原來指的是如果這對夫妻已經過得很窮了還被被迫分開,那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但現在很多人理解為如果夫妻生活沒有錢會過得很難。我倒覺得這兩種理解的方法都沒錯,柴米油鹽現在都需要錢,尤其是生活在城市的人,不可能完全獨立於社會之外,除非你很有錢。所以,還是要保障生活為婚姻的基礎。所謂的“娉禮”和“彩禮”都是為了幫助小年輕結婚柴米油鹽的需要。尤其是以前走出鄉村到城裡做官的人更是一定要獨立出去的,怎麼都需要一筆錢成家。

    我的意思呢就是不要完全相信“相愛”這件事,也不要抗拒“不愛”這件事,這都和能不能一起生活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反而呢我覺得“巧合”還比“相愛”對兩個人來得更重要。如果一個人和你有很多巧合,巧合多到比偶像劇還誇張的話,最好就認定這個人吧,如何生活其實都是可以磨合的。

  • 4 # 使用者99613630402

    在這裡呢,謝謝題主對我的邀請。也謝謝大家來看我的答案,對於這個相愛和不愛的區別呢,我就這麼給大家說吧,這個愛呢其實是一個兩面俱傷的東西,人人在裡面無法自拔。不愛呢就是沒有傷害而且傷害減半。我的這個答案呢希望得到大家的喜歡。也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援,在這裡呢謝謝大家。也謝謝題主的邀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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