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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3,1/4,5,6,-1/7,-1/8,有理數(rationalnumber)讀音:(yǒulǐshù)整數和分數統稱為有理數,任何一個有理數都可以寫成分數m/n(m,n都是整數,且n≠0)的形式。任何一個有理數都可以在數軸上表示。無限不迴圈小數和開平方開不盡的數開方根叫作無理數,比如π,3.1415926535897932384626......而有理數恰恰與它相反,整數和分數統稱為有理數其中包括整數和通常所說的分數,此分數亦可表示為有限小數或無限迴圈小數。這一定義在數的十進位制和其他進位制(如二進位制)下都適用。數學上,有理數是一個整數a和一個非零整數b的比(ratio),通常寫作a/b,故又稱作分數。希臘文稱為λογο,原意為“成比例的數”(rationalnumber),但中文翻譯不恰當,逐漸變成“有道理的數”。不是有理數的實數遂稱為無理數。所有有理數的集合表示為Q,有理數的小數部分有限或為迴圈。有理數包括:1)自然數:數0,1,2,3,……叫做自然數。2)正數:比0大的數叫做正數。3)負數:在正數前面加上“—”(讀作“負”)號的數叫做負數。負數都小於0。4)整數: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為整數。5)分數:正分數、負分數統稱為分數。6)奇數:不是2的倍數的整數叫做奇數。如-3,-1,1,5等。所有的奇數都可用2n-1或2n+1表示,n為整數。7)偶數:是2的倍數的整數叫做偶數。如-2,0,4,8等。所有的偶數都可用2n表示,n為整數。8)質數:如果一個大於1的整數,除了1和它本身外,沒有其他因數,這個數就稱為質數,又稱素數,如2,3,11,13等。2是最小的質數。9)合數:如果一個大於1的整數,汙染部位除了1和它本身外,還有其他因數,這個數就稱為合數,如4,6,9,15等。4是最小的合數。10)互素:如果兩個正整數,除了1以外沒有其他因數,這兩個整數稱為互數,如2和5,9和13等。……如3,-98.11,5.72727272……,7/22都是有理數。全體有理數構成一個集合,即有理數集,用粗體字母Q表示,較現代的一些數學書則用空心字母Q表示。有理數集是實數集的子集。相關的內容見數系的擴張。有理數集是一個域,即在其中可進行四則運算(0作除數除外),而且對於這些運算,以下的運算律成立(a、b、c等都表示任意的有理數):①加法的交換律a+b=b+a;②加法的結合律a+(b+c)=(a+b)+c;③存在數0,使0+a=a+0=a;④對任意有理數a,存在一個加法逆元,記作-a,使a+(-a)=(-a)+a=0;⑤乘法的交換律ab=ba;⑥乘法的結合律a(bc)=(ab)c;⑦分配律a(b+c)=ab+ac;⑧存在乘法的單位元1≠0,使得對任意有理數a,1a=a;⑨對於不為0的有理數a,存在乘法逆元1/a,使a(1/a)=(1/a)a=1。⑩0a=0文字解釋:一個數乘0還等於0。此外,有理數是一個序域,即在其上存在一個次序關係≤。0的絕對值還是0.有理數還是一個阿基米德域,即對有理數a和b,a≥0,b>0,必可找到一個自然數n,使nb>a。由此不難推知,不存在最大的有理數。值得一提的是有理數的名稱。“有理數”這一名稱不免叫人費解,有理數並不比別的數更“有道理”。事實上,這似乎是一個翻譯上的失誤。有理數一詞是從西方傳來,在英語中是(rationalnumber),而(rational)通常的意義是“理性的”。中國在近代翻譯西方科學著作,依據日語中的翻譯方法,以訛傳訛,把它譯成了“有理數”。但是,這個詞來源於古希臘,其英文詞根為(ratio),就是比率的意思(這裡的詞根是英語中的,希臘語意義與之相同)。所以這個詞的意義也很顯豁,就是整數的“比”。與之相對,而“無理數”就是不能精確表示為兩個整數之比的數,而並非沒有道理。有理數加減混合運算1.理數加減統一成加法的意義:對於加減混合運算中的減法,我們可以根據有理數減法法則將減法轉化為加法,這樣就可將混合運算統一為加法運算,統一後的式子是幾個正數或負數的和的形式,我們把這樣的式子叫做代數和。2.有理數加減混合運算的方法和步驟:(1)運用減法法則將有理數混合運算中的減法轉化為加法。(2)運用加法法則,加法交換律,加法結合律簡便運算。有理數範圍內已有的絕對值,相反數等概念,在實數範圍內有同樣的意義。一般情況下,有理數是這樣分類的:整數、分數;正數、負數和零;負有理數,非負有理數前人夫妻二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有理數可以用a/b的形式表達,其中a、b都是整數,且互質。我們日常經常使用有理數的。比如多少錢,多少斤等。凡是不能用a/b形式表達的實數就是無理數,又叫無限不迴圈小數[編輯本段]有理數的由來古埃及人約於公元前17世紀初已使用分數,中國《九章算術》中也載有分數的各種運算。分數的使用是由於除法運算的需要。除法運算可以看作求解方程px=q(p≠0),如果p,q是整數,則方程不一定有整數解。為了使它恆有解,就必須把整數系擴大成為有理系。[編輯本段]有理數的現代理論關於有理數系的嚴格理論,可用如下方法建立。在Z×(Z-{0})即整數有序對(但第二元不等於零)的集上定義的如下等價關係:設p1,p2Z,q1,q2Z-{0},如果p1q2=p2q1。則稱(p1,q2)~(p2,q1)。Z×(Z-{0})關於這個等價關係的等價類,稱為有理數。(p,q)所在的有理數,記為。一切有理數所成之集記為Q。令整數p對應一於,即(p,1)所在的等價類,就把整數集嵌入到有理數的集中。因此,有理數系可說是由整數系擴大後的數系。有理數集合是一個數域。任何數域必然包含有理數域。即有理數集合是最小的數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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