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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說網際網路

    我覺得比較難,目前電商的發展趨勢就是品類多元化,平臺需要比較多的SKU數量才能維持使用者流量,垂直類電商平臺很難做大,極易被綜合性電商平臺降維打擊。

  • 2 # 段華為

    電商或非最優解 鮮花新零售還在探索

       眼前,不少鮮花電商平臺消費投訴問題頻發,有的線下加盟店也陷入困境。在消費者和加盟商的雙重夾擊下,鮮花電商還需面臨其他鮮花零售方式的競爭。不得不承認,曾經備受矚目的鮮花電商,或非鮮花零售的最優解。

       去年京東便曾依託自身的供應鏈優勢,推出鮮花交易小程式“京東花市”,打通產地直銷等鏈路。去年雙十一京東自營鮮花則實現同比3倍增長。莫岱青表示,切入鮮花零售市場,本身有供應鏈優勢的企業相對其他行業確實有優勢,無論是供應鏈還是保鮮技術都屬於售賣鮮花所需的“實用乾貨”。此外,還有諸多鮮花新零售方式可能成為鮮花零售突破點。例如走社群團購方式,拿下社群板塊鮮花市場;走公司團購方式,拿下公司鮮花市場;走鮮花栽培方式,讓城裡人動手體驗栽培過程。

       近期,廣州潭村、萬勝圍等多個地鐵站也開始有鮮花自動販賣機進駐。3月5日下班高峰期,記者在萬勝圍地鐵站看到,一款鮮花自動販賣機向日葵9.98元/枝,白玫瑰5.98元/枝,較為平價,透過玻璃櫃門可看到鮮花都比較新鮮,不時有女性乘客來購買。記者在小程式下單後開櫃拿花,關櫃後自動結算扣款,整個過程也比較順暢。

       焦點

       專家:鮮花電商需配合實體店 實現更快配送, 時隔多年獲融資,鮮花電商能不能扶起來?

       時隔三年,花點時間在近期獲得億元級別的C1輪融資。這也是鮮花賽道近幾年少有的好訊息。

       此前鮮花電商也曾有過高光時刻。據艾瑞諮詢,2015年和2016年是資本市場投資的熱潮期,2013年-2017年間鮮花電商領域共發生47筆融資。這既是由於消費升級帶動投資,又是因為禮品鮮花向日常鮮花轉變過程中存在可挖掘的消費紅利。一些鮮花電商開始以平價的訂閱鮮花模式切入,培養消費者日常消費鮮花的習慣,主要代表就包括花點時間和花加。其中,花點時間獲得了明星高圓圓的投資,並常以此宣傳打造品牌格調。

       然而,不久後鮮花電商市場便遭遇了數年冷卻期。天眼查資料顯示,花點時間上一次融資是在2018年,Roseonly最近一次融資是在2015年。由於經營困難,2016年在新三板上市的愛尚鮮花在2019年掛牌。即便花點時間自稱2018年就已過盈虧平衡點,2019年上半年實現持續盈利,但2020年起的營收資料卻未再公開。2020年11月,花點時間的運營主體花意生活(北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花意生活”)因加工合同糾紛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隨後不久便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絡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消費投訴、管理層動盪的事件多發生在這些未走高階化、小而精路線或這條路線未走通的企業。平價的鮮花電商模式在體量並不算大的市場規模中倍受挫折。爆出消費者投訴負面新聞的除了花點時間外,2019年底花加還因拒絕發貨遭遇維權風波。此外,Roseonly在2019年和2020年初均被曝出高管離職。

       平價鮮花電商遭遇挫折的一個原因是,在同樣需要複雜供應鏈加持的情況下,鮮花電商僅售鮮花一類商品,品類遠少於社群團購或生鮮電商。艾媒諮詢預計,去年鮮花電商市場規模增至720.6億元,社群團購市場規模也將達到同等規模,而後者才剛剛崛起。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路零售部主任莫岱青告訴新快報記者,鮮花電商面臨的首先是新鮮程度的問題,消費者拿到手有了枯萎跡象便會覺得受欺騙。其次是產業鏈和供應鏈的問題,同時需要物流速度的配合。再者是理念問題,鮮花還未成為生活剛需,若想擴大市場,就需要培養消費習慣。如果不解決以上幾個問題,鮮花電商很難開展。

       就供應鏈問題而言,鮮花電商面臨的嚴峻情況有跡可循。天眼查顯示,2019年底以來花意生活作為被告的6條立案資訊中,原告均是物流企業,包括蘇寧物流、順豐速運、宅急送快運等。莫岱青指出,如同農產品,鮮花往往容易遭受意外。隨著技術進步,鮮花沒那麼容易折損,但若根本的培養技術問題和保鮮問題不解決,消費者還是要承受貨不對板的結果。

       重視線下實體店或也能成為一個突破口。莫岱青表示,供應鏈問題解決後不妨從後續服務入手,鮮花電商需要配合實體店將線上訂單更快及時配送,線下實體店也可以為消費者提供保鮮、集備、分解等功能。據悉,此次花點時間獲得C1輪融資,資金將用於持續建設供應鏈和新零售花店,並加強產業網際網路資訊化等。

       1.鮮花貨不對板,算不算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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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花店宣稱花是新採的花,但消費者收到的卻是明顯放了很多天的不新鮮的花,這就可能涉及虛假宣傳。消費者先跟平臺溝通未果的,可要求消費者協會介入調查調解。若消費者認為商家虛假宣傳,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行政部門介入調查。

       2.加盟前口頭答應的“好事”未實現,怎麼辦?

       廖建勳表示,如果平臺招商時宣稱“穩定的供應鏈保障”、保證了某種訂貨方式等,但實際上沒有這方面服務,這便涉及虛假宣傳。實際上也是有欺詐行為,誘導加盟商簽訂加盟合同。相關加盟商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起投訴,要求行政部門介入調查並進行行政處罰。

       針對加盟商的損失問題或者解除合同問題,一方面可以與經營者進行協商,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據合同或者法律規定向仲裁機構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因對方實施虛假宣傳、欺詐所導致自己做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合同,撤銷合同後要求對方退還相應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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