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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立在朋友圈發文稱:十年前王中軍表示,十幾年前去王中軍別墅參觀,對作品表示出了“敷衍式喜愛”,之後王中軍就將作品直接送到我家,自己並付了15萬,但該作品(藝術收藏品)沒有任何證書,不知道作者姓甚名誰,也沒有任何發票,並將這次交易理解成朋友間的買賣,自己也不好意思過多追討。同時,袁立稱事後詢問過王中軍“藝術品資訊”等問題,王中軍回覆一句“你要不滿意,就送回來。”此後,二人再無聯絡。華誼兄弟王中軍和藝術品作者魏小明也作出宣告和迴應稱作品為真。後來袁立再度發聲稱“這個雕塑已經有署名另外前幾天鬧的沸沸揚揚的藝術品,藝術家本人說是可以來我家刻上他的名字,以示真跡,其實這件藝術品的左下角是有章的,他怎麼忘了?到底是自己做的,還是學生仿的,我不是專家,我只是傳達拍賣行的鑑定結果——“這不是他的作品”,王中軍以真品賣給我的。我叫上拍賣行,媒體,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更有知情人爆出立雕塑行業內幕:學生作品,老師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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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三人行5079

    針對這次風波,客觀分析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袁不懂藝術品的圈子規矩,也不懂藝術品的市場。當然也有王的太過於隨意轉讓,分不清收方購買的真示意圖,導致現在搞出個烏龍。

    從袁的文章敘事上看,她從最初的隨眼緣看中到後續糾結的證書問題,不難看出只是出於一種購物衝動心理,並非真實瞭解藝術品和作者,完全不懂最簡單的流傳有序規矩。盲目相信所謂的專家也是收藏藝術品的大忌,就是頂級的鑑定師走眼的事兒也是層出不窮,只憑借單方面判斷去否認所有難免有點不理智,而之後的大肆媒體鼓吹只會讓她的形象有所受損。

    反觀王,倒是挺大度,轉讓的隨意,收回的果斷。很多事就是這樣,不怕售不出去,只怕售出麻煩。完全的高估買家的水平,轉讓簡單化也給日後的麻煩埋下種子,

    娛樂是個圈,吃瓜群眾要搬磚。這些高階的東西,謹慎些好

  • 2 # 步武堂

    這就是一個沒智商的鬧劇。

    袁立當初為什麼要買王新軍的藝術品?為什麼不是直接從王新軍手裡買下來而是透過什麼拍賣行?看看小說《青瓷》就清楚了。

    當初,為了利益和前途幹了這麼件打擦邊球的事情,十五年之後拿出來說是贗品?不知道腦子進了什麼不該進的東西。

    拿這個來蹭熱度,很丟手藝。

    那個藝術品是不是假的,當初拍賣行肯定有鑑定,現在有拍賣行說是假的,人家藝術品的作者出來澄清——實在不行給您把名字刻在上面行嗎?

    拿這個想當投名狀站隊?想必那個隊伍都不敢要這個時刻可以坑人的隊友。

    文玩,藝術品的交易,一直是一個願買一個願賣的事情,特別是在拍賣行拍來的東西,願賭服輸是根本。況且就像王新軍說的一樣,這事不復雜,很快就清楚。

    多大個事,用得著拿炮轟嗎?

  • 3 # 蘭竹ZLZ

    袁立,好女人好演員!

    90年代末期,我們與華宜兄弟有過合作。當年倆兄弟很年輕有為!稱起了影視頭牌!對此表示讚賞。

    對於這位哥哥,賣給袁立“假藝術品”的事情,實在不敢恭維!

    袁立:我們喜歡你的角色,一切都會過去的!

  • 4 # 檻外青蓮

    首先得明白藝術品的定位,再看你購買時的初衷。既然你是為了附合老闆,為了某些目的,那麼藝術品也不是藝術品了。就算一坨爛泥,在當時也是發光的。 時隔多年,舊帳已矣,該藝術品已經發揮了它的作用了,己完成它的使命了,現在只看持有人怎麼定義。

  • 5 # 金融街偵探

    孰是孰非偵探君不好評判,不過行內人透露:最大的漏洞在於資訊不透明。

    現在正值各大拍賣公司“春拍”的重要時間,藝術品投資者都忙著看展、詢價,為喜愛的寶貝一擲千金。而業內人士說,對拍賣行一年的業績來說,“春拍”和“秋拍”大概會佔到八成。

    而僅有的未發聲的一方,捅出簍子的拍賣行,恐怕也壓力山大。

    一方面,沒有和藝術家魏小明本人核實藝術品真偽,拍賣行在鑑定程式和手段上肯定出了問題;另一方面還不排除有故意壓價的嫌疑。有圈內人士稱:這個拍賣行很有可能不知道袁立是從王中軍手裡買的,不然不可能說是贗品。

    出了名酷愛收藏的王中軍,和保利國際拍賣關係密切。2016年保利國際拍賣和華誼兄弟創投及天辰時代舉行簽約儀式,將在上海成立拍賣公司。而保利掌握了國內拍賣相當部分的貨源,一般小的拍賣行不可能願意得罪保利。

    另外,全球拍賣行“不保真”的免責規定也讓藝術品拍賣充滿風險。

    “為什麼有這種規則?因為有年代感的拍品,十個專家會有十個不同的建議,大家鑑定都會有誤差。同時還有古人做舊的問題存在。比如十七十八世紀的油畫,它的年代是到的,可以用科學方法驗證。但很多專家也知道說這個東西其實不太真,他也不能給出肯定的判斷。”王梓說。

    國內畫廊或者拍賣行“保真”的技術手法要麼是在世藝術家親自背書,要麼是藝術家後人進行站臺。但只要是人,就會被利益驅動,上文提到的徐悲鴻天價油畫就讓人霧裡看花。

    除了熟人經濟和“不保真”,客戶資訊保密這條規則也讓這潭水不僅深,而且渾。

  • 6 # 劉權林

    可以看出來王中軍很不想搭理袁立,或者說王中軍可能很討厭袁立,“如果不喜歡,可以送回來”,連解釋都不想解釋啊。

    可以肯定的是,袁立並不懂得這件藝術品的價值,也欣賞不了這件藝術品,當初就是為了誇當時自己的老闆王中軍有品味,估計也說了想要的意思,所以王中軍就送到家了,而袁立也不好意思白拿。

    王中軍作為老闆,不地道的地方就是應該把發票、作者之類的資訊給袁立,可能老闆牛哄哄的吧。而袁立也不敢得罪老闆,不敢開口要。

    這告訴我們,做人還是要誠實,拍馬屁拍好了,對自己是好事,但拍不好,拍馬蹄子上可不好受,比如買了一件自己不喜歡的東西。

    袁立搬家,嫌重不想要了,就拿到拍賣公司想拍賣,結果拍賣公司問這件藝術品的資訊,袁立啥都不知道。我覺得袁立應該先找到王中軍問一下,說自己想拍賣,請王中軍提供點資訊。

    但袁立沒有去找王中軍要這件藝術品的資訊,只能說明,袁立和王中軍的關係已經非常差了,差到可能都不想理對方,甚至是非常厭惡了。

    而袁立說王中軍是騙子,恰恰說明了袁立不懂藝術品市場,因為完全可以先根據拍賣行提供的資訊,找到作者驗證一下,但袁立可能沒有途徑找到這位作者。

    於是作者本人出來說話了,袁立就尷尬了。但這對袁立也是好事,至少能證明買的是真品,拍賣就容易了。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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