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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水濤濤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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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鍋來了
以前沒有5:30放學的時候,一般最遲也就4點放學,如果5點過放學的話,應該是九幾年左右,學校實行了託管服務。97年我剛剛上班,那個時候要實行託管,一般是5:30左右放學,每學期交120的託管費,基本上每個老師每天下午就要多上一節課的時間,特別是批改作業輔導作業。當時我們的工資應該是400元左右,每個月託管費用有300元左右,所以每個月能夠拿到800元的工資。
隨著後來減負的呼聲不斷提出,每一學期120的託管費用減少到60,每天下午減少了一節託管時間,也就是4點左右放學。沒過幾年這個費用也砍了,所以基本上放學的時間就在3:30左右。這個是按照教學計劃課時來安排的,學生在校時間也有相關規定。
課後延時服務絕對不是學校或者老師私自能夠提出來的。最初是個別地方根據家長的需求,孩子的實際情況而實施的一項政策。主要就是解決家長3:30接孩子的問題,在個別地方取得明顯的效果,而且也受到了家長的支援。後來陸陸續續的在各個地方開展起來,其實這個延時服務並不是全國所統一的,只是部分地區在開展,也出臺了相關政策和指導意見,收費標準,服務內容。
更重要的延時服務服務是自願原則,遵循的是學生自願,家長自願,老師自願參與。所以最開始實施這項政策的時候,像我們學校參加的人數並不多,學校、老師也不允許進行過多的宣傳,只是把相關規定檔案要求告知家長知曉,至於家長怎麼選擇完全是自願的。大多數地方是要實行收費的,一般是200元左右,像我們這個地方就是198元。我們上學期開展了一學期以後,這學期人數暴增,增加了三倍左右。如果這是變相收費的話,我覺得從人數的變化就能說明這個問題是不是變相收費。大多數家長為什麼會選擇延時服務呢?我想可能也就是這些原因。
一、主要的就是解決3:30家長接送孩子的問題,以及接回家需要人照顧孩子的問題。因為這個時間段大多數家長都還在上班。就算請假把孩子接回家也沒有人照看管理,否則孩子可能就玩耍電子產品,特別是手機遊戲。
二、延時服務內容老師可以組織學生完成家庭作業,也可以批改孩子家庭作業,同時輔導個別孩子,也許和外面託管班是一樣的,但是家長更相信孩子老師,自己老師輔導孩子更放心。
三、收費便宜,一般學校也就收200元左右,但是外面託管機構一個月可能是1000元以上。切切實實可以減輕家庭的負擔。
四、解決一部分家長沒有能力輔導孩子作業情況,否則家長只能把孩子送進補習機構,增大經濟壓力。
五、更多的家長願意花一點錢買個清靜,自己輔導孩子作業,雞飛狗跳的現象出現,影響親子關係。
當然延時服務開展,影響最大的就是外面的補課機構,託管機構。他們的生源流失很大,我有些時候我懷疑這種問題,可能是服務機構提出來黑老師黑學校的,當然也有個別學校開展效果不盡人如人意,比如有老師或者學校強迫孩子參與或者服務效果大打折扣,如果學校的服務達不到家政要求,家長完全可以退出延時服務,或者向學校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議。任何政策的實施不可能保證100%的家長和學生都滿意,從我作為老師個人來說,我只能說我盡我最大努力讓孩子在這一段時間裡有所收穫,其他就我管不了。管理者也好,老師也好,學生也好,家長也好,各司其職,完成好自己工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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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跟王老師學語文
回答第二個問題,關於課後服務屬不屬於變相收費,對於課後服務所需經費,公辦小學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民辦小學經費自籌,嚴禁任何學校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如果你發有亂收費現象可以舉報。
課後託管服務,學生自由安排時間進行自習、做作業、自主閱讀等;可開展多樣化興趣活動,根據學校特色、志願者特長、學生興趣,引入單項協會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組織多樣化特色活動,如語言類、藝術類、體育類、科創類等。
您孩子所在的是公立學校同時學校具備條件,這些科目都是不需要交錢的。如果學校沒有條件又要開設課程就需要交錢,比如開設書法、美術、舞蹈、古箏等,需要外請老師就要交錢。一般費用100-200一個學期。
王老師也瞭解了一下其他學校關於課後服務,有部分學校放學後每班留10名班上基礎差、作業無法完成的學生,讓後按年級統一到一間教室由學校老師看輔。(其原因是教室不夠用,要預留教室給報其他科目的學生用);關於民辦學校一般收費每人每月200元左右,設施好的民辦學校會開設的科目更多,設施差的基本上沒有活動,就是寫作業。有民辦學校的家長反應,原來放學時間5.20分的,現在也差不多,還要收費,學生在學校也寫不了作業,老師要講題,每天兩個任課老師講,每天孩子回來作業一樣寫到10點鐘。家長很無奈,學生還要必須參加。像這樣到學校就違背了課後服務的“學生自願”參加的原則了。
回覆列表
回答:學校課後服務費符合規定。
1.眼下的學校課後服務,是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各省市配套檔案進行實施的。其主要目的是,緩解或解除上班族接孩子的壓力,把課後服務的時間,儘量與下班時間吻合起來。
2.中小學校下午三點半放學,這只是官方規定的時間。致於下午放學的具體時間,可能各地各校會根據當地實際,作了相應的調整。但無論怎樣調,原來下午放學時間也不能超過四點,因為這是根據國家規定的中小學生在校時間來的。
3.學生在校時間超過上級規定,就屬於課後時間,老師這時候的工作便屬於課後服務工作。課後服務工作,佔用了老師規定的休息時間,按照國家要求適當收取服務費用。
4.學校課後服務費的收取依據,主要來自於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聯合下發的檔案。
5.學校課後服務,並不是一刀切,而是根據家長的自願,學校不做硬性要求。服務物件,主要針對那些需要服務的家庭。
總之,學校課後服務,剛剛起步,難免有不盡家長之意的地方,但隨著這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會受到越來越多家長的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