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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凡書屋

    昨晚因為一些原則性的事情,想要和對方分手。可以說活了這些年,愛情裡我都是主動權,之前如果決定分開,對方無論是傷心難過酗酒買醉睡大街都沒有感動過我,也因為前任的糾纏罵過,報警過,分手兩個字只要說出口,就不可回頭,對方再做任何事在我眼中都像個小丑。之前的戀愛中從來不懂得迎合對方情緒,想說什麼做什麼都無所顧忌。昨晚,他說了一些挽留的話,我雖然心痛,但理智的分析完,還是決定要分開。但直到最後他說心臟疼(他最近在生病),當時看完這句立刻就崩潰到淚流滿面,所有的原則全部被打破。太愛一個人,可能就是因為種種事情無法原諒他,告訴自己要理智。但是如果他生病了、難過了,整個人的防線都瞬間崩塌了,那個時候沒有什麼原則,只要他能夠好起來什麼都願意做。以前不懂得愛一個人的感覺,活得自我又自私,看新聞看到有人和快要臨終的人結婚,覺得無法理解這種感情,覺得自己最多因為責任而照顧對方,但絕不至於到明知道對方壽命將盡還結婚的地步。但是現在如果換做是他,我想自己也會傾盡所有時間金錢甚至生命,換他一天的生命延長和開心。太愛一個人可能就是對對方沒有任何標準的稽核,只要他能夠健健康康好好生活,就能得到最大的滿足。跟他發每一條訊息打每一次電話,都會不由自主的帶著笑。整個生活的情緒都被對方帶動。不再強勢也不高冷沒有防線,見到他瞬間小綿羊,說話都溫柔起來。一點小事即使生氣,想想能在一起就很知足,也就自我消化了,覺得自己脾氣在遇到他之後好了很多。但越愛就越患得患失,明知道自己這樣很危險,如果受傷害可能是毀滅性的,卻不知道該如何調節。希望這輩子只有這一次就夠了。只有這一個人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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