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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隻醫院裡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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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隴南視線
網路平臺上的廣告也就是網路廣告,就是在網路上做的廣告。透過網路廣告投放平臺來利用網站上的廣告橫幅、文字連結、多媒體的方法,在網際網路刊登或釋出廣告,透過網路傳遞到網際網路使用者的一種高科技廣告運作方式。
伴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新媒體的不斷進步,網路廣告行業一直保持著高速穩定的增長,並展現出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如今網路廣告可以說是逐漸遍佈網際網路的各個角度。但是網路是一個虛擬世界,人們少了日常生活中的真實感,自然容易產生這樣那樣的不信任。網路廣告的可信度是一個突出的問題。但是,網路廣告與傳統的四大傳播媒體(報紙、雜誌、電視、廣播)廣告及近來備受垂青的戶外廣告相比,網路廣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是實施現代營銷媒體戰略的重要一部分。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網路廣告的優越性:
1、覆蓋面廣,觀眾基數大,傳播範圍廣闊。2、不受時間限制,廣告效果持久。3、方式靈活,互動性強。4、可以分類檢索,廣告針對性強。5、製作簡捷,廣告費用低。6、可以準確的統計受眾數量。
其次,我們在來了解一下網路廣告的劣勢:
1、網路技術對廣告的過濾差。2、強迫性廣告過多。3、價格無序競爭。4、網路廣告的真實性。5、監管滯後。
在法律上,網路廣告與一般廣告的媒體一樣,設計、製作、代理、釋出都要執行《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之間在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稽核、檔案管理制度。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檔案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製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釋出。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釋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最高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法律層面看,網路廣告和其他廣告一樣可信度較高,大多數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都能遵守法律、法規,規範行業行為,誠實信用,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但也有一些廣告,多少都存在有水分問題,某些廣告主(生產商、經銷商)、廣告經營者(廣告公司)、廣告發布(廣告公司、媒體),為了短期的經濟利益,違反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製作,釋出虛假資訊,誤導消費者,導致廣告可信度有所降低。
總而言之,由於國家長期以來對電視媒體和報紙媒體的有力監管,網民對電視廣告的可信度有最高,其次是報紙廣告,網路廣告排名第三,下來以此是期刊廣告,戶外廣告,電臺廣告,印刷品廣告等。但對於關注網路廣告的網民來說,網路廣告與電視廣告的可信度基本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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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精彩資迅
任何時候相信電視廣告和網路廣告都是不明智的! 就算是你要做 也要做好充分的市場調查和問詢! 一定要準備充分!不管怎麼說,比如說說盟費的事.
比如某家公司打廣告,然後很多廣大消費者的加盟.
加盟費為2萬塊來計算.
中國有10幾億人口.
平均如果有1千萬人加入這家公司,那麼這家公司就賺多少相信自己明白.
但是也不能說網路平臺廣告是不可信,不管怎麼說平臺也有它的優點.因此不可能沒人不賺錢的.
但是賺不賺錢還是看你的服務和質量+價錢.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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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久盛小程式
廣告的真正目的是廣而告之,如果所有的東西都如同廣告般說的美好,就不會有買家秀和賣家秀的鬧劇。
對於廣告的可信度,與是否在網路平臺釋出沒有直接的關係。
大多數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你逛街的時候,看到一家服裝店在做活動,全場7.5折起。吸引你的是7.5折,實際上這家店7.5折的衣服卻很少。
你可能會說這不就是欺騙消費者嗎?關鍵是人家也沒說全場7.5折,後面還有一個“起”。他們無限制的放大7.5折,縮小“起”,就是要吸引使用者到店。因為只有你到店了,才有可能產生消費行為。
線上下門店,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廣告。
那接下來,我們來說說網路平臺的廣告,經常看網路影片的都會發現,中間會插播廣告,開頭也會插播廣告。
在這個廣告中,你可以看到他們把一件產品渲染到無限好,再加上是明星代言,你當時可能就有買的衝動。
等你買完之後,你就會非常的後悔。一切的好的效果,都是想象的。
廣告的目的就是吸引你的關注,你只要關注了,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最終,你決定去消費這件產品,就和他們沒有直接關係了,人家又沒強制你購買。
仔細甄別,不要被廣告矇蔽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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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隻醫院裡的貓
1任何廣告都是一種產品的售賣形式,也就是說大部分產品的廣告都是經過創作的,他與產品的實際功效多多少少會有一定的差距。
2別說網上的廣告了,就算是電視上的一些商品的廣告也會在效力上打折扣。不過唯一可以判斷的是傳統媒體上的廣告,特別是藥品食品類廣告,國家監控還是比較嚴格的。
3網路上的一些產品廣告,可以說進入門檻是比較低,所以你會看到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廣告,從一刀9999的傳奇到一穿就不臭的襪子,不斷重新整理我們的底線。
4我們要學會甄別,特別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廣告,我們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毫無辨別,簡單說買的沒有賣的精,一分錢一分貨,別貪圖佔便宜就會減少上當受騙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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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隴南視線
網路平臺上的廣告也就是網路廣告,就是在網路上做的廣告。透過網路廣告投放平臺來利用網站上的廣告橫幅、文字連結、多媒體的方法,在網際網路刊登或釋出廣告,透過網路傳遞到網際網路使用者的一種高科技廣告運作方式。
伴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新媒體的不斷進步,網路廣告行業一直保持著高速穩定的增長,並展現出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如今網路廣告可以說是逐漸遍佈網際網路的各個角度。但是網路是一個虛擬世界,人們少了日常生活中的真實感,自然容易產生這樣那樣的不信任。網路廣告的可信度是一個突出的問題。但是,網路廣告與傳統的四大傳播媒體(報紙、雜誌、電視、廣播)廣告及近來備受垂青的戶外廣告相比,網路廣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是實施現代營銷媒體戰略的重要一部分。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網路廣告的優越性:
1、覆蓋面廣,觀眾基數大,傳播範圍廣闊。2、不受時間限制,廣告效果持久。3、方式靈活,互動性強。4、可以分類檢索,廣告針對性強。5、製作簡捷,廣告費用低。6、可以準確的統計受眾數量。
其次,我們在來了解一下網路廣告的劣勢:
1、網路技術對廣告的過濾差。2、強迫性廣告過多。3、價格無序競爭。4、網路廣告的真實性。5、監管滯後。
在法律上,網路廣告與一般廣告的媒體一樣,設計、製作、代理、釋出都要執行《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之間在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稽核、檔案管理制度。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檔案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製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釋出。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釋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最高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法律層面看,網路廣告和其他廣告一樣可信度較高,大多數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都能遵守法律、法規,規範行業行為,誠實信用,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但也有一些廣告,多少都存在有水分問題,某些廣告主(生產商、經銷商)、廣告經營者(廣告公司)、廣告發布(廣告公司、媒體),為了短期的經濟利益,違反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製作,釋出虛假資訊,誤導消費者,導致廣告可信度有所降低。
總而言之,由於國家長期以來對電視媒體和報紙媒體的有力監管,網民對電視廣告的可信度有最高,其次是報紙廣告,網路廣告排名第三,下來以此是期刊廣告,戶外廣告,電臺廣告,印刷品廣告等。但對於關注網路廣告的網民來說,網路廣告與電視廣告的可信度基本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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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精彩資迅
任何時候相信電視廣告和網路廣告都是不明智的! 就算是你要做 也要做好充分的市場調查和問詢! 一定要準備充分!不管怎麼說,比如說說盟費的事.
比如某家公司打廣告,然後很多廣大消費者的加盟.
加盟費為2萬塊來計算.
中國有10幾億人口.
平均如果有1千萬人加入這家公司,那麼這家公司就賺多少相信自己明白.
但是也不能說網路平臺廣告是不可信,不管怎麼說平臺也有它的優點.因此不可能沒人不賺錢的.
但是賺不賺錢還是看你的服務和質量+價錢.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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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久盛小程式
廣告的真正目的是廣而告之,如果所有的東西都如同廣告般說的美好,就不會有買家秀和賣家秀的鬧劇。
對於廣告的可信度,與是否在網路平臺釋出沒有直接的關係。
大多數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你逛街的時候,看到一家服裝店在做活動,全場7.5折起。吸引你的是7.5折,實際上這家店7.5折的衣服卻很少。
你可能會說這不就是欺騙消費者嗎?關鍵是人家也沒說全場7.5折,後面還有一個“起”。他們無限制的放大7.5折,縮小“起”,就是要吸引使用者到店。因為只有你到店了,才有可能產生消費行為。
線上下門店,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廣告。
那接下來,我們來說說網路平臺的廣告,經常看網路影片的都會發現,中間會插播廣告,開頭也會插播廣告。
在這個廣告中,你可以看到他們把一件產品渲染到無限好,再加上是明星代言,你當時可能就有買的衝動。
等你買完之後,你就會非常的後悔。一切的好的效果,都是想象的。
廣告的目的就是吸引你的關注,你只要關注了,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最終,你決定去消費這件產品,就和他們沒有直接關係了,人家又沒強制你購買。
仔細甄別,不要被廣告矇蔽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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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廣告都是一種產品的售賣形式,也就是說大部分產品的廣告都是經過創作的,他與產品的實際功效多多少少會有一定的差距。
2別說網上的廣告了,就算是電視上的一些商品的廣告也會在效力上打折扣。不過唯一可以判斷的是傳統媒體上的廣告,特別是藥品食品類廣告,國家監控還是比較嚴格的。
3網路上的一些產品廣告,可以說進入門檻是比較低,所以你會看到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廣告,從一刀9999的傳奇到一穿就不臭的襪子,不斷重新整理我們的底線。
4我們要學會甄別,特別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廣告,我們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毫無辨別,簡單說買的沒有賣的精,一分錢一分貨,別貪圖佔便宜就會減少上當受騙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