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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陝南東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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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he615
我的愛情被現實打敗了,我也有過這樣的想法,是因為不夠愛嗎?但是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真的挺開心的,很幸福,但是面對現實就這麼不堪一擊。即使還愛著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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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飄雨桐
現實呢,這是個特別可恨的東西。可恨在於,你根本無法和它抗衡。它力量之強大,讓你真的完全無能為力。但是,請看看擺在它面前的是什麼?是愛情。那麼,我有理由相信:愛情具有更多的力量和更大的決心。所謂的,有情飲水飽。你說,都無畏無懼到這種程度。還有什麼害怕的呢?
但是,現實的殘酷也是不言而喻的。要打敗愛情,這個的前提也許真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真正的愛。這樣,哪怕現實多麼難熬也總有一天能夠熬出頭的。
而不夠愛的感情,你再想努力也使不出勁兒。因為,不夠愛就不夠力氣去戰勝困難。不夠愛的呢,你也不可能拿出百分百的力氣去戰勝困難。我是這麼認為的:真愛,未必真正可以打敗現實。但,雖敗猶榮、那也是心甘情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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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園vlog
就是不夠愛!
沒有愛到百分之百,沒有愛到非你不娶或非你不嫁的程度,沒有愛到失去你就會失去生命的地步...真的愛你到這種程度,那會為了能和你白頭到老做出一切努力!
愛,百分之百的愛是能克服一切困難的!一生這麼長,總有一天能打敗現實!
還是因為不夠愛,所以意志不堅定,才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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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佛山頂呱呱企服規劃師
愛,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你愛的人,是一個怎樣的人,還有一點就是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假如他是一個努力上進的,你可以和他一起奮鬥。假如他是一個努力,但是卻沒有什麼成就的,你和他一起努力,最後,只能保證基礎的材米油鹽,你們很相愛,但是卻很清貧。你愛的人,不努力也不上進,但他卻很愛你,愛你,愛你,能解決一口飯,一件衣服,一個溫暖的家嗎?愛,是付出,是滿足,是責任,是擔當,是為了以後有保證的日子為之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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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姐姐愛美妝
有一句話叫做有情飲水飽。
這一句話我能理解,但是我不認同,我做不到,而且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做不到。
人活一輩子,一共有兩個需求需要被滿足。
一個是物質需求,另一個是精神需求。如果比較一下的話,起碼在我的認知裡還是物質需求更重要。畢竟如果連基本生活都滿足不了了,還談什麼精神需求。
就像是郭德綱講的雅與俗,牙佳為雅,人谷為俗。嘴裡說出來,吃飽了沒事,坐那兒叨叨叨說出來的,這是雅;單立人一個谷,五穀雜糧的谷,這字兒念俗,吃喝拉撒這是俗。我可以不說話,但是這吃喝拉撒我離不開。
更何況愛情只是精神需求裡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
所以我就是那個能背現實打敗愛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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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葉輕舟
一:是否條件不允許,造成兩地分居。工廠務工人員有很多人組建了零時家庭,生理決定心理決定行為,枯燥乏味千篇一律的生活滋養著這麼一個群體的存在。
二:兩人的三觀問題是否出現偏頗,一個人生活隨意愛佔小便宜愛插隊,一個生活自律中規中矩,由於文化差異前者嫌後者“假”,後者覺著前者“俗”。
三:家庭成員關係處理,大部分家庭還是已個人情緒來左右意志判斷事物的,由於年代差異、文化差異矛盾在所難免。
四:外界因素介入,期望值決定了失望值生成了抱怨,有了抱怨便有隔閡,對於外界誘惑的抵抗力下降造成薄弱環節。
五:行業限制無法得到相互理解,男人在外交際應酬陪臉說笑求一個生存空間外面受氣還被認為花天酒地不務正業,裡外受氣下每個人的抗壓力是不一樣的,壓抑狀態下也許一個爆發點就產生永久性傷害,並不可否認的是面對的誘惑也多。女人在家操持家務看著幾件事其實也挺累,男人作為這個女人的全世界思想必然敏感,會有一些自己覺察不到的不可理喻行為。
可分析因素太多,不做一一陳訴,我們相信可以走到一起大部分人都是有感情作為基礎的,而感情這東西歸類到與理性截然相反的感性類別,屬於以情緒與個人感官去判斷事物,需要相互的照顧到情緒,這涉及到相互包容、付出、理解、換位思考、物質支撐。希望可以給您需要的答案提供參考價值。可怕的是商業年代感情似乎已經作為交易式存在,那麼感情就只是實體化的交易物件兒了,過去那些愛情似乎正變成童話故事,也不需要去感慨,人還是要有美好的念想,還是需要去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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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莫頭緒
這句話也對也不對,關鍵在於我們認為的現實是什麼?普世的現實觀,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說就是“有沒有錢?”,錢的多寡又和個人的認知和觀念又有相當密切的關係。
按照馬斯洛需求理論,當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就才會進入下一個需求層次。生理需求是人行動的最大動力,說通俗一點就是衣食住行,這是人的最原始需求,其次是安全的需求。從客觀事實來看,現在的人基本上滿足了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已經進入情感需求層次甚至更高的需求層次。既然生理需求基本上已經得到了滿足,那為什麼還在持續影響著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這就回到了我們的現實中,現實感情中的我們是吃不飽還是穿不暖呢?我想都不是,唯一的區別就是吃和穿有好點和相對差一點的區別。現實還是在威脅著我們情感的需求,那我們的現實是什麼呢?
現實中兩人相愛結婚,房子是必需品確實得有一個住的地方生活的地方,這就涉及到了錢的問題,錢少就買不了房。但這樣一個住的地方就一定要買或者馬上就要有嗎?我帶著這個問題問過很多人包括一些外國的友人,在外國友人的觀念裡沒錢的時候可以租房結婚,有錢再做有錢的打算,我們華人的眼裡只有一條路結婚必須有一套自購房。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我不知道,我也很想知道。我想這可能就是阻礙我們情感之路的一個側面。還有涉及到生活中的各個方面,人是環境的動物受環境的影響,攀比心和嫉妒心在環境中產生,這樣的心理是否也在阻礙著我們的情感之路?這也是需要我們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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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認同你的觀點,只有經得起誘惑,經得起考驗當然感情也是一方面,個人的主見,等等。多少感情因為所謂的彩禮,條件,最後大路朝天。難道她們不夠愛嘛?所有事情沒有絕對的錯與對。珍惜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