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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榆木菌

    封爵本身就是和皇權政治掛鉤的,自然是可以當官的,一般都是兼任,但是爵位只是象徵性的榮譽稱號,和官位不可同日而語。很多時候,是爵大權小,在隋唐以後的三省六部制官僚體制影響下,爵位只能是榮譽,具體拿實權的就是中央的高階官員,但是在秦朝兩漢實行的三公九卿制,讓爵位和官位劃上了等號,很多時候,三公都是有爵位的,權力也異常的大。三公九卿制(圖片來源:網路)

    但是也分情況,一般情況下,開國功臣的爵位都有很大權力,這也就是為什麼開國皇帝總是殺功臣的原因,要麼殺要麼廢。到了國家的平穩期了,爵位就變成象徵性的榮譽了,因為這個時候開國皇帝早已為後代除掉了尾大不掉的功臣,他們的爵位自然也消除,這個時候的爵位和官位很不對等,有很多都是爵大權小,例如:誥命夫人這個稱號,和爵位差不多,但是沒有權力,只是榮譽。

    爵位等級和爵位制度在每個朝代都不同,但是大致也分為同姓爵位和異姓爵位,這個不難理解,同姓爵位是皇族宗室的人,異姓爵位是立下戰功或者對朝廷有突出貢獻的人。

    受封爵位的人是可以當官的,有的時候爵位是在官位的基礎上封的,例如曹操,就被封為魏王,就是在他是丞相的基礎上封的,當然了,這是他說了算,自己封自己,但是也不難體現出爵位與官位的聯絡。而且受封爵位的人後代也是當官很容易,畢竟有關係,比起寒門士子要容易的多。

  • 2 # 使用者56985139966

    爵位與官位是兩回事,但時代不同是有區別的。簡單說,爵位是享受封地(邑),收租(戶),及國發錢糧的個人功勳加封,宋以前多可世襲,宋後則很少世襲。而官,是國設各地區,各行類,的負則管理者,以國發奉祿(錢,糧)為薪,有任期,無爵位的固定,更無世襲的代遇。爵多分王公候伯子男等由秦商鞅變法起建為二十級且被漢用。而官,由秦或前的三公九卿,經晉至隨建全的九品中正制。官因參公職,所以均不再服役。而爵在漢開始定低級別者仍須服役。(後有定十二級十三級以下服役)。也就是說,只有較高爵位的才入貴族,士族之流。在周天子分親屬,勳臣爵位時,由於是封地的奴隸主,周王放權,發展成各公候立國各自為政,形成實際的各地統治官員,甚至稱王,這就有了春秋戰國之亂象。所以漢高祖起,汲取教訓,爵與官分離,如處理韓信,由中山王削淮陰候,再以除掉,就是爵位只是代遇,不是官,發展不了地方勢力,這與周的分封有了很大不同。還有,官位從察舉制至隨建全的科舉制,是因才學而選入的,不似爵位由祖上功勳就定了,因此分開是對社會有進步意義的。當然,被封爵的後人(世襲者外)在科舉制下,多朝是可以考選官員的。最後,先當官後封爵的多見,如宋的文臣王安石,范仲淹等,武將更多,各朝開國元勳皆多封爵,不過多是釋權的開始,是皇帝的放心套路而已。

  • 3 # 楊柳青青春之聲

    在古代封爵與當朝為官並不矛盾,周朝與漢朝國祚都是非常久遠,但是他們的官吏封爵與為官都有著很好的發揮,並且以功見長,為了保住爵位的世襲他們往往是在官位上更加忠誠與盡責。當然這些功臣他們本身具有相當的能力與良好的人品。周朝的周公是也,召公更是人中之傑。周公吐哺,起以待士。召公賢德,甘棠詠之。他們都是即封爵又居於周朝三公列之。當然他們也是周朝的宗室同姓,親如一家,有一損俱損,榮辱與共的味道。

    歷史沿襲到了漢代,亦如周王朝一樣,在用人度人上也是以人為本,當然這個本是以皇帝之國器為本。漢代以來,首先是跟著劉邦打天下的一般人即有爵位又有職權,劉邦聰明及絕頂,用人度人世不出二。從沛縣起事的革命功臣蕭何即封侯又任丞相;厚重少文的將軍周勃也是即是侯爵又是太尉,後來竟做到了大漢的丞相,真是了得,他的侯爵接替者其子周亞夫也是以漢朝的丞相為官,只是周將軍功高蓋主,不知進退,自己活的不耐煩而已;曹參、樊噲,夏侯嬰等等,亦是即侯而朝內任職。漢朝這樣的政治偉略很有政治見地,即維護了功臣的利益,又使漢朝天下穩定久遠。劉邦他是借鑑了秦國的迅速滅亡,望遠直接看到了周王朝的久遠國祚,才有了他的遠見,他的聰明。侯爵與朝內任職這樣的方略在封建時代很是受用,應時,因為他們的利益達到了利益的共同體,很是樂見而共榮。

  • 4 # 盛夏一抹清涼

    感謝提問

    在古代,封爵與做官並不衝突,可以先得到爵位再去做官,也可以先有官職再被授予爵位。

    中國古代爵位大致有公侯伯子男五等,有時候還要算上王爵。其中王爵一般分為親王和郡王,而公爵則分為國公、郡公和縣公。侯爵一般也分等級,例如西漢就有徹侯,也有冠軍侯。

    而古代的官職又可細分為職官、勳官和散官三種,可以是世襲爵位,但是卻需要從基層幹起的就會爵位高而官職低,比如李密、李淵。也有官職高而爵位略低的,多見於各朝老臣。

    再來具體介紹一下各種官位。

    職官又稱職事官,職者,執也。意思就是具體行使某種權力施行某種職責的官位。如中央三省六部官員(丞相、吏部尚書、刑部左右侍郎),地方各級政府的實職官員(總督、節度使、巡撫、知州、知縣)等.

    散官又稱散階,與職官相對,散官不從事具體的職務,而是作為一種榮譽稱號而存在。如開府儀同三司、銀紫光祿大夫、輔國大將軍等銜.

    散官與職官的關係,唐宋以前,是先授階(散階)而後根據階來授官,可以比階的品位高也可以比階的品位低。如"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就是以大司馬大將軍(散官)的身份具體從事尚書(職官)的事情;明清與唐宋以前相反,是先授官(職官)而後授階。

    職官和散階之外還有一種等級制是勳官。勳官與散官有一定關係,如唐典裡規定:五品以上者勳官,番上四年,六品以下番上五年,可以被簡選授予散官,等等。沒有取得散官的勳官,僅僅比平民的身份略高一點。勳官與平民不同之處:一是勳官依令由政府授給勳田;二是在刑法上,勳官和職事官、散官的待遇一樣,其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孫犯流罪以下,可以減—等;三是有充任吏胥的資格,如唐制勳官五品以上者,可以任州鎮倉督、州縣市今、錄事等,六品以下可充任里正;四是有免除徵役的特權,但須按規定到兵部和州縣上番;五是法律上禁止白丁重婚,勳官則可以娶妾。它與散官的重要區別之一是主要按功勞授予,猶如漢代的取得軍功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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