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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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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保吳華
僱主責任險顧名思義就是僱主對僱員所承擔的責任保險,是企業主為了降低風險成本為企業員工投保的。
僱主責任險的受益人是僱主而非企業員工。所以足額投保是減損的最好方法,意外身價,意外醫療,住院補貼,大病醫療等險種。一旦有發生保險事故,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等都可以透過保險來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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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田大谷
第一個問題:商業保險的應運而生
可以這麼說,商業保險在用人單位的出現,並不是偶然的事情,是用人單位的需求所致:
第一,不繳保險的員工,用人單位用於規避工傷風險
第二,規避保險繳納空窗期員工的工傷風險
如果知道現在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的覆蓋率,就知道針對用人單位規避工傷風險的市場之大,加之不少品嚐過工傷賠償之苦單位的加入,這絕對是一個不能小看的市場。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是僱主責任險
我們在辦理應對工傷賠付風險的商業保險的過程中,業務員通常會極力推薦團體人身意外險。為什麼不是僱主責任險呢?
這裡沒有什麼專業問題,只是價值取向。緣於保險公司尤其是經辦業務員對於經濟的追求。
團體人身意外險:風險小,收益高,業務員提成也多,所以業務員和保險公司都會竭力推薦。
其性質為福利險,受益人為員工。即發生事故後,賠付的錢要給員工,同時單位不能將這部分錢從員工的工傷賠償中扣除。
所以如果單位效益好,錢多,為員工繳繳也是不錯的。
僱主責任險:風險大,收益低,業務員提成少;所以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一般不願優先推薦。如果一個保險公司沒有較大的繳費人數基數,運作的風險較高。
受益人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的錢款作為支付給工傷員工的工傷待遇。
第三個問題:僱主責任險的模式
僱主責任險模式有兩種:無社保保險計劃和有社保保險計劃。
無社保保險計劃:被保的員工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商業保險支付給單位的錢,單位用於賠付員工的各項工傷待遇。
適用於財務支付能力較差的單位,可以承擔賠付給員工的工傷待遇的部分或大部分。
有社保保險計劃:又稱補充工傷險,被保的員工已經參加工傷保險,商業保險支付給用人單位,原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待遇。
適用於財務支付能力好的單位,單位可以不用支付任何工傷待遇費用。
第四個問題:僱主責任險的模式
模式一:工傷保險模式,即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專案和標準,賠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專案和金額。
模式二:依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傷殘等級,按照相應的比例支付賠償。一般的賠償專案為醫療費(有上限)、停工留薪期工資(有上限)及傷殘保險金(類似工傷的三個一次性)
第五個問題:僱主責任險的方案要點
賠償的依據:建議是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這是每一個處理工傷的HR都熟悉的東東,這是我們擅長的東西,這樣基本不會吃虧。即生手不碰,熟手不放。
賠付的專案:建議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有稱誤工費)和三個一次性,這是都是工傷待遇中金額較大的部分,至於其他如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等金額普遍不大,賠不賠無所謂,即抓大舍小。
賠付的額度:每個等級的法定賠償額與保險公司的賠付基本相當,這樣用人單位不用另行承擔員工的工傷待遇,只要不讓老闆另外掏錢,HR也就不用看老闆的眼色,這樣處理起來已是遊刃有餘了。
案例:一個十級工傷的賠付(資訊:醫療費20100,休息90天,住院15天,員工工資為3000元/月)
僱主責任險方案
醫療費:免100元,30000元為上限;9-10級工傷的醫療費一般都在此數內。
停工留薪期工資:免5天,180元為上限,按100元/天標準計算;9-10級工傷的停工留薪期3-6個月。
傷殘保險金:10-1級為保額400000的10%-100%.
商業保險公司支付:
(20100-100)*90%+(90-5)*100+400000*10%=66500
法定標準(江蘇):20100+3000*3+15*30+15*80+3000*7+25000+15000=91750
說明:住院期間伙食費為30元/天,護理費為80元/天
協商處理:
91750*80%=73,400(按法定標準的80%)
73400-66500=6900(如果按法定標準的80%協商,有6900元的差額,對單位來說這是一筆不大的可以接受的數目,當然如果員工能接受66500,單位把保險公司賠付的付給員工,不用另外支付了)。
……
現在商業保險公司的態度還是不錯的,尤其是遇到專業的HR,上述的方案可以根據單位的要求作調整,即可以提供企業心儀的方案,這就要求對單位的發生情況、機率、醫療費使用情況等選擇最佳化方案,最大程度地為企業減少損失,提高僱主責任險的價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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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責任險主要是用來轉移風險,降低自身經營風險用的,而不是像答主說的額用來減損的。 作為企業主,社保是一定要買的,另外如果還想降低自身的經營風險,可以購買僱主責任險,來轉移自己更多的風險。 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的基礎保障,應對小傷輕度殘疾等,但是如果發生了員工猝死、意外身故、群體意外傷亡事件,企業主就無需砸鍋賣鐵,透過僱主責任險,來轉移自己的風險。 僱主責任險對於很多本地初創型小企業主而言可能第一次聽到,而對於外資企業,無論大小,都會為企業購買僱主責任險。 比如以上提到的這家外資機構,在剛進入中國就要求企業負責人購買財險、公眾責任險和僱主責任險。 一家小公司如果從未發生過嚴重事故,也不會有任何直觀的感受。而在製造業這麼多年,我接觸過很多理賠,每一個嚴重事故我都印象深刻。 交通意外、工傷致殘、不明原因死亡、猝死。。。事故總有機率發生,風險如何可控,法律訴訟如何應對,遺屬如何面對。。。條款不再是條款,案例都是鮮活生命,責任之重大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