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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海岸

    1.出行工具。

    當人們無法獲知迎面而來的官員大小的時候,目測其乘坐的代步工具可猜個八九不離十。馬車、牛車、轎子,雖然各個時代規制不同 ,不一而足。但無疑是對官階辨識度最高的。

    以轎子為例,不同品級的官員,轎子的裝飾和轎伕的數量都不同。在清朝,總督、巡撫的轎子轎頂用銀,轎伕八人;司道官員轎頂用錫,轎伕四人;那些不入流的小官,連乘轎子的資格都沒有,只能騎馬。

    唐代規定“凡給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

    先秦時官員出差已有“公車”可用,古人的“公車上書”現象,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出現的。後來水上運輸發達,出差可以水陸兼行,但更普遍的出行方式是騎馬。

    有趣的是在漢武帝時期,那時規定官員要乘馬車出行公幹,要知道,古代是坑坑窪窪的土路,再加上馬車是實心木車輪,沒有減震裝置,馬就會飛奔起來,五臟六腑都顛得挪了本位,等下了車,整個人都不好了。當時的官員勉強忍受著這種禮貌和麵子。但許多人更願意乘坐牛車。因為雖然牛車速度慢得多,但四平八穩很寬大,他們還可以在“車廂”內放置厚棉墊作為“減震器”。但當時如果古代官員坐牛車出去,他們會被降職。東漢的漢章皇帝就覺得騎牛車真的是讓國家的顏面無存,還嚴厲懲罰了一名駕牛車外出的太守。然而,漢章皇帝解除了太守的職務,但並沒有警示到其他人。據《史記·平準書》中的記載顯示:在秦漢戰爭中馬匹被投入戰場,所以在漢朝早期,這個國家缺少馬匹。即使皇帝也找不到相同顏色的馬來按照規儀出行,所以對於官員來說,乘坐牛車出行既是現實的選擇而其舒適度遠超馬車。因此大家都偷偷使用。皇帝哪兒能不知道呢?所謂法不治眾,後來也乾脆睜一眼閉一眼了。

    2.隨從人員的多寡。

    以清朝為例:官越大,譜越大,排場也越大,隨從人員也越多,甚至要封路。清朝規定,凡3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乘“4人抬”,出京城乘“8人抬”;外省督撫乘“8人抬”,督撫部屬乘“4人抬”;3品以上的欽差大臣,乘“8人抬”等。至於皇室貴戚所乘的轎子,則有多到10多人乃至30多人抬的。

    即使高官簡單出個巡,前面最少也會有六名隨從開道。在衙門審案時,隨從的作用就是將閒雜人等擋在安全線之外。

    當然,當你看到,一頂轎子就有36個人抬著晃悠悠地行走,隨行人員一條街望不到邊的,無疑就是皇帝本尊了。

    在皇帝們乘坐的工具中,最豪華奢侈的就是玉輦,將近四米高,蓋高兩尺,整個裝飾的色彩以青色為主,要有36個人抬(規定製式),出行時候往往隨從超過千人,十足的土豪範。

    3.有一定的儀仗。

    通常官吏出行時要舉官銜牌、鐵鏈、木棍、烏鞘鞭、金瓜、尾槍、烏扇、黃傘等。古代皇帝或官員出行,一般就是舉的“迴避、肅靜”的牌子,

    此外,還要“鳴鑼開道”,提醒前面的百姓人等避讓。

    州縣官出行鳴鑼,打三響或七響,稱為三棒鑼、七棒鑼,意為“速回避”、“軍民人等齊迴避”。

    道府出行鳴鑼,打九棒鑼,意為“官吏軍民人等齊迴避”。

    節制武官的大官出來,要打十一棒鑼,意為“文武官員軍民人等齊迴避”。

    總督以上官員出來,因是極品,打十三棒鑼,意為“文武百官官員軍民人等齊迴避”。

    官員出行時鳴鑼開道,被認為是必行的官儀;儀仗大小、鳴鑼多少下,也都反映了所使相應此儀仗官員的品級大小。

    4.服飾圖案及色彩。

    官服是中國古代社會主流文化的表徵之一,在其承載的仕途文化符號中,強烈地反映著封建等級制度,可以說看官員穿了什麼其官階一目瞭然。例如明、清兩代,官員在朝服的前胸後背處分別裝飾一塊方形的圖案,叫補子,又稱“背胸”、“胸背”。文官用禽,武官用獸,以示差別,是區分文武官官職品級的主要標誌。這也是衣冠禽獸這個本詞的淵源。

    關於補子有個有意思的傳說。相傳補子起源於武則天時代(武則天的官吏制度)。一天武則天上朝時賜給官員們繡了花的官袍。因為十分好看,又是御賜之物,所以其他官員紛紛效仿。補子的源頭可以上溯至蒙元時代。但從出土的文物來看,那時還尚未作為官階標誌。

    服飾的顏色也是大有講究:據《清史稿》記載:“龍袍,色用明黃。領、袖俱石青,片金緣。繡文金龍九。列十二章,間五色雲”可見,在清代時對龍袍的形制、工藝、裝飾圖案及色彩都規定的十分嚴苛。而在朝廷之上,唐朝也開始以袍服色彩區分官員等級:貞觀年間規定二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緋。《宋•輿服志》對於文武官員服飾色彩規定是:“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緋,五品淺緋”。穿錯顏色,不但會受到懲罰,甚至會招來殺身之禍。

    據《左傳》記載,衛莊公蓋了一個小木屋,屋子比較漂亮,衛莊公比較得意,就想請當地的名人和他一起吃頓飯,太子就請了一個叫渾良夫的人,這個人覺得被邀請就比較得意,就穿了一件紫色的衣服。這讓太子很不滿意,覺得他這是嚴重失禮,就把他給殺了,可見在當時紫色是不能亂穿的。

    更有清朝被雍正賜死的年羹堯,在其列舉的罪狀中,好幾條都跟著裝用色有關:用黃的布包裹衣服,用鵝黃色的荷包等。

    5.烏紗帽。

    東晉成帝咸和九年時,成帝讓在宮廷中做事的官員戴一種黑紗製成的帽子,叫"烏紗帽"。烏紗帽"作為官帽,距今也僅有600多年的歷史。烏紗帽起初是用藤編織,以草莖為裡,紗為表,再塗上漆。後來進行了改良。明代開國皇帝於洪武曾於上位三年時(公元1370年)要求:凡文武百官上朝辦公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等,也可戴烏紗帽。從此,"烏紗帽"遂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

    可是到了清代,"烏紗帽"又被換成"紅纓帽",烏紗帽便不再作為官員的標誌。但時至今日,人們仍舊習慣地將"烏紗帽"作為官員的標誌。如"丟官",依然被說成"丟掉烏紗帽"。

    最後,在我看來,螃蟹才應該是人在仕途的高配圖案標識,沒有之一。因為望盡幾千年來血流成河的仕途,從來不是豎著的一條通途,而是橫著的,不能走,只能手腳並用的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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