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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韻劉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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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再詳細地說,很遺憾,你沒有權拒繳物業費! 你也找不到法律依據來支援你的想法!
物業服務合同是一個雙務合同,在上面簽字蓋章的甲乙雙方是業主(代表)和物業公司,請注意這裡的業(代表)要麼是地產開發公司,要麼就是代表業主的小區業委會,不是你、也不可能是你及有你相同想法的房產所有人,也就是小業主。
你,及其它小業主的意願,特別是涉及小區重大事宜的意願,只能透過業主大會表達且經大多數小業主贊同後,才能實現。而不是你所想的,想幹嘛就幹嘛,不滿意就說物業爛什麼的。
退一步講,對於在服務合同的承諾,物業公司未做到,也就是做的不令業主滿意,那也要具體分析,不能你半句就抹殺了物業公司的付出。換句你能理解的話,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呢,你想該給人家的辛苦錢也不想給? 這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說到合法,前面說過,物業服務合同是一個雙務合同,對於業主來說,只一個義務你都沒有履行,怎麼有資格說人家怎麼差? 簡單地說,你都不能透過司法途徑主張你的權利。 也就是說你沒有資格起訴物業公司。
在你提交起訴書時,法院的收材料的工作人員也許就告訴你,敗訴的結果,或根本不受理你的起訴案,因為你沒有繳物業費的發票或收據!就是上了法庭,法官問你為何不繳物業費,也許就一句話駁回你的訴求:因為沒有履行合同義務就不用再談你的權利!就怕你一肚子的意見倒不出來憋回去了。
如果物業公司起訴你,倒是有可能讓你大吐苦水,但是說了半天,給出的法庭判決還是你錯了,必須要繳物業費!
有意思的是,可能判決的法官他自己就沒有繳物業費,心理上雖同情你,但是站在法律的立場,判決你這個案子,毫無爭議地是判你輸。
大量的司法實踐,像這種物業起訴業主討要物業費的官司多如牛毛,物業公司全輸的基本沒有,全是業主方輸,乖乖地繳清物業費,遇到強硬的物業公司和一些堅持原則的法庭,判決你連違約金一塊付!
你不想想其中的原因??
當然,從很多的判例中,可以看出如果你有硬正的物業公司過失的證據,得到了法庭的採信,是可以爭取到部分的折扣的,這部分折扣要看你的證據是否過硬,如果僅僅是物業公司履責的瑕疵就不被採信,你會是全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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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夾心基層
在現實工作中,曾經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例子:其中有一個業主,已經兩年多沒有交物業費了,經物業服務人員多次催交,一直以各種藉口不交物業費。去年冬天供暖的時候,她家暖氣不熱,去找物業公司,按道理說,暖氣不熱應該找暖氣公司安排的負責人過來檢修檢視的,但是,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卻找到了物業,要求去她家看看啥原因,物業工作人員告訴她,暖氣不熱應該找暖氣公司的服務人員,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去動人家的暖氣裝置,可那個業主不願意了,竟然在物業辦公室罵開了,說什麼,要物業公司有什麼用,物業公司不為業主服務,滾出小區等等,最後,竟然還動手拉傷物業辦公人員的胳膊,語言及其粗暴、態度十分惡略,物業公司忍無可忍,把該業主告上了法院。法院在開庭的時候,這個業主十分囂張,說有不交物業費的N條理由,並且在法庭上宣讀了好多條物業的“罪證”,並且也不知道啥時候,還拍了好多照片提供給法院。但是最後,法庭以該業主提供的證據不足以不交物業費而維持物業的訴訟請求,該業主敗訴!
無論是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還是跟業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其中的責任和義務是對等的,任何一個業主都不能以個人的一面之詞,以個人的好惡不交物業費,如果物業公司在管理過程中確實有瑕疵過不到位的地方,也是要透過合法途徑去解決,而不是想不交就不交那麼簡單!要不,業委會、街道辦、居委會或房管局不是成了虛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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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霧裡看花6601
說實在的,現在物業跟業主之間的矛盾,真是剪不斷,理還亂。業主出錢,心不甘,情不願;物業委屈,難為無米之炊。
業主按時繳納了物業費,覺得沒有得到應有的服務,覺得錢出得冤,憑什麼只交錢,不享受服務,去跟物業交涉,去向有關部門反映,單槍匹馬,恐怕也是不會有什麼結果,又費時費神,只能一忍再忍,再說大家工作都那麼緊張了,那有心情有時間一趟一趟的跑。所以免不了來個直接的,乾脆不交,欠著。算是無聲的反抗了。
業主不交費,物業催繳不易,便想辦法來硬收,水電物業費捆綁,門禁卡電梯卡捆綁,總之,業主若不交物業費,就讓你寸步難行。
真是打得難解難分啊!怎麼辦呢?辦法只有一個,依法辦事。業主,物業各盡其責任,權利,義務。並肩攜手,成為一家人,互相尊重,和平共處,但要各司其職。
業主,有權監督物業的工作,發現問題可及時提出,督促其改進。要承擔業主監督的責任,擔負起業主該承擔的責任。
物業呢,責任重大,要服務千家百戶,所以切不可懈怠,業主眼裡的小事,要當作大事來解決,拿出十二分的誠意來服務你服務的業主,幫業主排憂解難,為業主們創造一個乾淨整潔,和諧有序,溫馨的家園。這是物業的責任。
當然按時繳納物業費是每位業主的義務。
有時候態度決定一切,大家都放平心態,端正態度,問題就會好解決。
個人愚見,僅供參考。
回覆列表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已經頒佈。各個省市也響應的出臺了物業管理條例。
你覺得你們那裡物業太爛,你可以找到社群反應情況。你還可以找到房管局物業科反應。
不管物業怎麼爛,你是還要交物業費的。除非你有確鑿證據。這些證據足以站住腳。
小區是業主共同的家。如果大家都不交物業費,最後受傷害的還是業主。
舒適,和諧,宜居,安全的生活小區,是要業主共同努力才能實現的。
不要因為個人的看不慣,不要跟著胡鬧的業主亂喊。自己應該怎麼辦我想你應該有個理智的選擇。
物業問題會有人管的。我們只要做好自己。
朋友,我這樣答覆你能接受嗎?
有不同看法我們可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