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期避孕,“前7後8”的說法靠譜嗎?
令人信服的科普並不是只說是什麼或者是不是什麼,而應該說得出為什麼。
就本問題來說,在說靠不靠譜之前,首先需要說清楚“安全期避孕前7後8”指的是什麼,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所謂安全期避孕
安全期避孕是指以月經週期時間天數推算出的在容易懷孕(不安全)的日子裡避免性生活達到避孕的目的。
因此,所謂安全期避孕實質上應該叫“不安全期避孕”。
那麼如何來找出一個月經週期裡“不安全”的日子呢?
這需要從月經週期開始說起。
月經週期
月經週期是指育齡女性可懷孕週期,之所以被稱為月經週期是因為,月經(子宮內膜脫落出血)是這個週期最為顯在的可觀察的現象。
實際上,女性生殖週期的核心是卵巢卵母細胞的發育、成熟和卵泡破裂排卵。
驅動這一生理過程的動力來自下丘腦-垂體-卵巢內分泌軸系列激素水平的週期性變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垂體促黃體生成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
正是這兩種激素驅動卵母細胞的發育,卵泡的生長並破裂排卵。
卵巢的週期性變化上可以分為卵泡期、排卵期和黃體期。
黃體期是排卵後排出卵子的卵泡生成黃體的一個固有階段,不受外界激素的影響。因此,這個黃體期時間是相對固定的,一般在12~16天之間,通常為14天。
排卵期就是卵泡破裂卵子排出的時間,也是固定的很短的時間。
但是,卵泡期的時間長短卻存在巨大變數,不僅在不同個體之間,即使同一個個體不同週期之間卵泡期的時間也存在很大變化。
早前認為,每個月卵巢中有一個優勢卵泡在FSH刺激下不斷髮育長大,並在LH分泌高峰的刺激下破裂排卵。
但是,相對較新的研究發現,一個週期內並非只有一個優勢卵泡呈線性一直增大,而是在激素作用下呈現增大-縮小-再增大的波浪式變化,直到LH分泌高峰刺激下發生排卵。其中,大部分(68%)優勢卵泡的變化呈現兩波模式,32%呈三波模式。
正是這種不確定性導致卵泡期長短的不確定性。
由此,女性的生理週期天數並非固定的一成不變,而是存在明顯可變性。
通常,一個週期的時間為28天,稱為常規週期;最短的週期可以短到21天;最長的週期可達35天。
易懷孕期
從懷孕的可能性來說,一個生理週期可以分為易懷孕期,和包括月經期在內的不易懷孕期(懷孕機會較低),即所謂安全期。
排卵後12到24小時內卵子具有與精子結合受精的能力。
但是,精子進入女性體內後有5天的時間都具有令卵子受精的能力。
這樣,易懷孕期就等於,排卵期+前5天+後2天,總共大約7天的時間,而不僅僅是排卵期的1~2天。
如何找出易懷孕期呢?
所謂安全期避孕指的是使用日曆法推算出易懷孕期,排除這個易懷孕期後其他天數被認為懷孕機會低,就是所謂安全期,在安全期進行性行為可以實現自然避孕。
實際上就是找出排卵期。
而日曆法是以可觀察的月經出血作為標誌的。
如上所述,月經後是卵泡期,這個階段時間是不固定的,不能以此來推斷排卵期。
很多人說,“月經後14天是排卵期”,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是說者自己杜撰出來的。
真正的推算是假定從下次月經開始的0天,往回倒數14天(固定期限的黃體期)來推定排卵期。
這樣面臨的一個難題是,用一個假定的月經日子回推,沒法確定這個週期是長週期還是短週期。
這樣,就需要以短週期來推算易孕期開始的日子,而以長週期來推定易孕期結束的日子,以策獲得最大的安全性。
比如,如果一位女性的月經週期從26天到31天不等,就用最短的26天減去18天(14天黃體期+排卵和排卵期精子可受精的天數的4天)=易孕期開始的日子,為月經開始的第8天。
而用最長週期31天減去10天(14天黃體期減去4天)=易孕期結束的日子,為月經開始的第21天。
然後,還要假定女性的週期天數為28天。那麼,一個帶有一定安全係數的易孕期就是從月經的第8天開始到月經第21天結束。
除去這段易孕期,即危險期外,其他的時間就是所謂安全期,為從月經開始的8天,即卵泡期“後8”,和推定的月經開始前7天的黃體期,即“前7”。
這就是所謂“前7後8”的來歷。
這裡,還缺少一環,那麼就是如何來確定一個女性的長週期和短週期天數呢?
這需要在至少半年到1年時間內對自己的週期進行記錄,從而獲得一個人的長週期和短週期天數。
“前7後8”僅是一個舉例,卻被國內某些人泛化成所謂安全期避孕的普適性說法,自然不靠譜
從上文可知,安全期避孕的所謂“前7後8”僅僅是假定一個女性常規週期為28天,短週期為26天,長週期為31天情況下的一個舉例,不知道被誰照搬成一種普遍性的說法。
事實上,每個女性常規週期、長週期和短週期都不同的,所推定的所謂安全期也自然不同。
比如,假設一個女性常規週期天數為26天,短週期為21天,長週期天數為35天。那麼,推算出的“危險期”從月經0天開始的第3天(21減去18),到月經開始的第25天(35減去10)。
假設,該女性月經出血時間為7天,那麼,安全期只有月經期的前3天,即使還處在月經期的後4天一樣是危險期——即使月經沒有乾淨,性行為都有可能懷孕。
而月經前的“安全期”也僅有1天(常規週期的26天減去25天)。
這樣,由於該女性月經極其不規律,整個月經週期內幾乎就沒有理論上的安全期。
假設還生硬地套用“前7後8”的說法,自然是不安全的。
可見,所謂安全期避孕“前7後8”的說法,不過是一種以訛傳訛,根本不需要談什麼靠譜不靠譜,更不會實現真正的避孕目標。
關於安全期避孕,“前7後8”的說法靠譜嗎?
令人信服的科普並不是只說是什麼或者是不是什麼,而應該說得出為什麼。
就本問題來說,在說靠不靠譜之前,首先需要說清楚“安全期避孕前7後8”指的是什麼,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
所謂安全期避孕
安全期避孕是指以月經週期時間天數推算出的在容易懷孕(不安全)的日子裡避免性生活達到避孕的目的。
因此,所謂安全期避孕實質上應該叫“不安全期避孕”。
那麼如何來找出一個月經週期裡“不安全”的日子呢?
這需要從月經週期開始說起。
月經週期
月經週期是指育齡女性可懷孕週期,之所以被稱為月經週期是因為,月經(子宮內膜脫落出血)是這個週期最為顯在的可觀察的現象。
實際上,女性生殖週期的核心是卵巢卵母細胞的發育、成熟和卵泡破裂排卵。
驅動這一生理過程的動力來自下丘腦-垂體-卵巢內分泌軸系列激素水平的週期性變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垂體促黃體生成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
正是這兩種激素驅動卵母細胞的發育,卵泡的生長並破裂排卵。
卵巢的週期性變化上可以分為卵泡期、排卵期和黃體期。
黃體期是排卵後排出卵子的卵泡生成黃體的一個固有階段,不受外界激素的影響。因此,這個黃體期時間是相對固定的,一般在12~16天之間,通常為14天。
排卵期就是卵泡破裂卵子排出的時間,也是固定的很短的時間。
但是,卵泡期的時間長短卻存在巨大變數,不僅在不同個體之間,即使同一個個體不同週期之間卵泡期的時間也存在很大變化。
早前認為,每個月卵巢中有一個優勢卵泡在FSH刺激下不斷髮育長大,並在LH分泌高峰的刺激下破裂排卵。
但是,相對較新的研究發現,一個週期內並非只有一個優勢卵泡呈線性一直增大,而是在激素作用下呈現增大-縮小-再增大的波浪式變化,直到LH分泌高峰刺激下發生排卵。其中,大部分(68%)優勢卵泡的變化呈現兩波模式,32%呈三波模式。
正是這種不確定性導致卵泡期長短的不確定性。
由此,女性的生理週期天數並非固定的一成不變,而是存在明顯可變性。
通常,一個週期的時間為28天,稱為常規週期;最短的週期可以短到21天;最長的週期可達35天。
易懷孕期
從懷孕的可能性來說,一個生理週期可以分為易懷孕期,和包括月經期在內的不易懷孕期(懷孕機會較低),即所謂安全期。
排卵後12到24小時內卵子具有與精子結合受精的能力。
但是,精子進入女性體內後有5天的時間都具有令卵子受精的能力。
這樣,易懷孕期就等於,排卵期+前5天+後2天,總共大約7天的時間,而不僅僅是排卵期的1~2天。
如何找出易懷孕期呢?
所謂安全期避孕指的是使用日曆法推算出易懷孕期,排除這個易懷孕期後其他天數被認為懷孕機會低,就是所謂安全期,在安全期進行性行為可以實現自然避孕。
如何找出易懷孕期呢?
實際上就是找出排卵期。
而日曆法是以可觀察的月經出血作為標誌的。
如上所述,月經後是卵泡期,這個階段時間是不固定的,不能以此來推斷排卵期。
很多人說,“月經後14天是排卵期”,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是說者自己杜撰出來的。
真正的推算是假定從下次月經開始的0天,往回倒數14天(固定期限的黃體期)來推定排卵期。
這樣面臨的一個難題是,用一個假定的月經日子回推,沒法確定這個週期是長週期還是短週期。
這樣,就需要以短週期來推算易孕期開始的日子,而以長週期來推定易孕期結束的日子,以策獲得最大的安全性。
比如,如果一位女性的月經週期從26天到31天不等,就用最短的26天減去18天(14天黃體期+排卵和排卵期精子可受精的天數的4天)=易孕期開始的日子,為月經開始的第8天。
而用最長週期31天減去10天(14天黃體期減去4天)=易孕期結束的日子,為月經開始的第21天。
然後,還要假定女性的週期天數為28天。那麼,一個帶有一定安全係數的易孕期就是從月經的第8天開始到月經第21天結束。
除去這段易孕期,即危險期外,其他的時間就是所謂安全期,為從月經開始的8天,即卵泡期“後8”,和推定的月經開始前7天的黃體期,即“前7”。
這就是所謂“前7後8”的來歷。
這裡,還缺少一環,那麼就是如何來確定一個女性的長週期和短週期天數呢?
這需要在至少半年到1年時間內對自己的週期進行記錄,從而獲得一個人的長週期和短週期天數。
“前7後8”僅是一個舉例,卻被國內某些人泛化成所謂安全期避孕的普適性說法,自然不靠譜
從上文可知,安全期避孕的所謂“前7後8”僅僅是假定一個女性常規週期為28天,短週期為26天,長週期為31天情況下的一個舉例,不知道被誰照搬成一種普遍性的說法。
事實上,每個女性常規週期、長週期和短週期都不同的,所推定的所謂安全期也自然不同。
比如,假設一個女性常規週期天數為26天,短週期為21天,長週期天數為35天。那麼,推算出的“危險期”從月經0天開始的第3天(21減去18),到月經開始的第25天(35減去10)。
假設,該女性月經出血時間為7天,那麼,安全期只有月經期的前3天,即使還處在月經期的後4天一樣是危險期——即使月經沒有乾淨,性行為都有可能懷孕。
而月經前的“安全期”也僅有1天(常規週期的26天減去25天)。
這樣,由於該女性月經極其不規律,整個月經週期內幾乎就沒有理論上的安全期。
假設還生硬地套用“前7後8”的說法,自然是不安全的。
可見,所謂安全期避孕“前7後8”的說法,不過是一種以訛傳訛,根本不需要談什麼靠譜不靠譜,更不會實現真正的避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