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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說說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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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V智者
彩禮是習俗、按當地行情、結合男方家庭實際、可以協商、可以給;
本來就是農村人、現在農村發展也不錯;
非要在城市買房是有點過分;
車子是消費品,應該量力而行;
一個農村家庭能拿出20萬、還能在城鎮買房車、
那這個男人只要不是傻子、呆子、他找個女人也容易、可找城鎮的女人、還基本不要彩禮;
因此現在農村有些女人、在外邊打幾年工、就彭脹了、享受習慣了、呆不下去的城市、回不去的農村
在農村嫁人還挑三揀四的、這要求那要求;
沒有看看自己幾斤幾兩、嘴尖皮厚復中空,也許只有幾分姿色,作為自己和男人討價的籌碼;
若男方家有錢、男人也喜歡這個女人、女人長相、各方面也不錯、也喜歡男的、雙方有愛、合適、在一起會幸福、感情牢靠;
那男方發狠答應她吧、房子、車子寫出她的名字也無防、賭一把、抱得女人歸、過日子;
若是男方家經濟不行、彩禮已經造成負擔了;
還讓買房車、這是要人命、強人所難;
這女的即便再漂亮再好、男人再喜歡、也不能要;
這女的愛慕虛榮、物質慾望強、根本無愛、結了也是不幸福;
婚前房車寫上她名字、萬一離婚了、這個算是贈送她的禮物,扯皮、上法庭!
若買房車、寫她名字、記得一定先打結婚證、保留好付款證據、萬一婚姻有變、可以討回自己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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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強子的日記
我們先看個微博的調查問卷吧(關於結婚要不要彩禮):我覺得結婚有必要給彩禮,彩禮並不是傳統意義的男方給女方多少禮金,而是男方家庭對新婚子女新生活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這筆錢一般還是新人花,必不可少 ,這是一種習俗,也是一種習慣。2019新婚姻法結婚彩禮規定 只要是以結婚為目的索要的彩禮,一般不予退還。當然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就違反了婚姻法: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不管未來多大的困難,已經牽手決定一起走了,到最後就別問該不該結婚。婚前,你可能會不自信,變消極,沒自律。但結婚後遇到的挫折困難一般是夫妻兩人共同面對,一起解決,可謂是事半功倍,而丈夫有了家庭思想整個人就會改變,會努力的去拼搏去奮鬥,而沒有結婚的人就沒有這些鬥志,慢慢的就會變的散漫,喪失上進心。所以,不管要不要彩禮,婚還是要結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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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女方要彩禮20萬,還要男方買房買車,還要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這種婚還能結嗎?
男方結婚,是需要買房買車給彩禮的,這是男方必須向女方提供的必要的生活資料和禮金,應該是必不可少的。
當然,這會給男方造成很大的經濟壓力。買房買不起,買車買不起,尤其是高價彩禮,更會讓男方頭疼的要命。但是,在男多女少的情況下,如果你沒有這些,女人就會看不起你,也就不會嫁你。為此而打了一輩子光棍兒,沒有妻子,沒有兒女,更沒有美好的生活和晚年的幸福,為祖宗傳宗接代也就更成問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斷絕了祖宗的香火,讓你的後代從此絕跡,這不是人生最大的罪過嗎?
其實這件事並沒有自己選擇的餘地。只能說你娶得起娶不起。如果你沒房沒車沒彩禮,人家女方就會直接拒絕你,沒有和你談的餘地。是人家選擇了不嫁,而不是你選擇了不娶。只有你有房有車有彩禮,人家才會考慮你。最後你能不能娶到她?還是另外一個問題?
在男多女少的情況下,人家要房要車要高彩禮,你有選擇給與不給的權利,如果你選擇了不給,也就選擇了不娶,那就只好打一輩子光棍兒,斷子絕孫,沒有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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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貓眼人生
彩禮要了20萬,南方父母買的房和汽車還需要寫上女方的名字,這種婚能結嗎?作為一個有女兒的家長(雖然女兒還小,才上小學) ,我是不會提這種要求的。
信任是相互的。女方是為了要個保障,要個安心。房子寫上女方名字就屬兩人共同財產了,男人便不會吵架時再說:這是我的家你滾蛋!若女人婚後生兒育女、人老珠黃後被婆家掃地出門,也能有個房子做容身之地。
可男方的權益呢?奉上了20萬已經不是小數目,房子更得舉全家之力。現在離婚率這麼高,萬一沒幾年離婚時再被女方分走一半,他們的保障找誰要?
信任是相互的,你不信任人家,人家怎麼信任你?你一直做著被傷害的打算,人家為啥不能防著被算計?
有來有往才能長久。不管是夫妻之間,親戚之間,朋友之間,無論哪種關係,要想和睦穩定長久,都得有來有往。他出了彩禮,你這兒出陪嫁;他買了房你裝修;他買車,你買傢俱。這才是長久之道。就算真寫上你的名字,你沒掏過錢,能心安理得認為那就是自己的嗎?
但有下列情況寫上女方名字是可行的。男方家不差錢,主動要求。還有一種情況,男方家只付了首付,大部分款項還需要以後男女共同承擔。房子是升值產品,而女方家買的傢俱呀,裝修呀雖然會逐漸貶值,但當初花費也不少,要求房子加上女方名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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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武與吳
這種看情況定吧,
如果男方家庭條件允許,而且男女都願意就可以。
如果是因為女方不想嫁而故意要這些條件就別結。
還有就是女孩和男孩都同意,但是女方家長不同意而要的這些條件,就可以結。因為女方家長要這些條件是為了刁難男方。
如果因為這些條件把男方的家底掏空,導致生活困難就不要結婚。
還有就是為了要錢的,女方要了這些條件就是為了錢,等結婚個一年半載的離婚,車、房、錢都是女方的了,到時候落個人財兩空。
還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做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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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刁難了,二十萬彩禮就算了,還要另加買房寫上名字,買車!這是在做交易買賣吧!既然是買賣就看人家願意付這個錢嗎?最主要是你各方面的素質配得上這等高價嗎?
談不妥直接拉倒,你去找大款而不是婚姻吧!什麼東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