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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感情破裂,父親只要房子不要孩子,撫養費只給200,母親沒有房子,一個人撫養不了孩子,怕孩子受罪,於是在孩子一歲時淨身出戶離婚,外地顛沛流離十年之後,想回頭看孩子,可是聽說父親早已再婚,孩子以為後媽是親媽,並不知道父母離婚的事,同時也打聽到:孩子的後媽是男方以未婚的名義欺騙結婚的,後媽婚後才知道自己是做後媽,始終沒有接受孩子,是孩子奶奶撫養長大,現在孩子奶奶去世。母親如果告訴孩子離婚的事怕影響孩子學業,不告訴又怕孩子以後責怪,母親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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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此時無名勝有名717

    我認為該告訴,因為他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世,也有權利在知道身世之後做一些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建議成年後再告訴,因為需要他有一定的認知能力、判斷能力等之後再做一些事,而且年齡大一些不容易因為太小無法理解而造成心理陰影。

  • 2 # 亦盼1984

    最好不要打擾。

    你不覺得這樣對孩子很殘忍嗎?你都十年沒有看孩子了。不管有什麼藉口,我覺得你的心真是夠堅硬的。

    孩子一直認為沒有你的存在。從另一方面來說,這個孩子並沒有感情缺失。他已經融入了父親的新家庭。而你的加入,只能打破平衡,讓事情變得複雜。

    為了孩子,還是不要相認的好。

  • 3 # 更好234

    如果那後媽和孩子沒什麼感情的話,親媽可以告訴孩子實情,如果後媽和孩子已經有了母子情,那就沒必要破壞孩子的好日子,可是文中孩子過得並不好,所以親媽可以告訴孩子實情

  • 4 # 盧家昆

    我覺得既然你女兒把後媽當親媽,做為親媽,你暫時不要告訴她真相,她現在年齡還小,心智還不成熟,對人情世故還沒有理解的能力,也不懂得如何處置。等她讀高中了,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都比較強了,再委婉地告訴她真相,這樣對她的人生就不會有多少影響。她也能真實面對自己的身世,她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

  • 5 # 使用者105144207940

    謝謝邀請,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早以離婚,認為後媽就是親媽,那是因為這位後媽心地善良,待他如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想就是跟他說了,對他而言,這也是一種傷害,你想啊!他本來生活在一父慈母愛的幸福家庭裡,突然有一天你告訴他,他的父母離婚了,他現在的媽媽不是他的親媽,你讓他怎麼接受?如果在叛逆期的時候他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我覺得就是告訴他,也要等到他真正的長大了,能夠理解事非了,在告訴他也不遲。

  • 6 # 貴幸劉一語

    孩子一直以為後媽是親媽,不知道父母離婚了,母親該告訴子嗎?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是迫不得已離開這個家,離開孩子。只是如果當時你忍一忍也許就會好,不要那麼衝動的離開那個家。現在已經離開,在外面時間長了,想回來看看孩子。從你描述的言語中感覺你好像想回來跟你的前夫和好,但是他已經重新找到了另一個女人,而且是騙未婚來的。這個女人從來不接受孩子,都是小孩的奶奶帶長大,奶奶去世,想必這個小孩就沒有人帶了。

    小孩的後媽不喜歡這個小孩,小孩只是覺得她的媽媽對他不好而已,他不知道他的父母已經離婚。每一個小孩都是需要母愛的,如果在你的經濟條件允許的話,你去跟你的小孩相認,並且把他帶到你的身邊來一起生活。如果你只是想去相認孩子而不把孩子帶走的話,會給小孩的心靈上帶來了痛苦。

    在你的經濟條件不允許的話,又想跟小孩相認, 你可以跟你前夫和後面小孩的後媽他們商量, 做你小孩的乾媽。一來二往,跟小孩慢慢增加感情,讓小孩慢慢接受你,到那時候你一說你是他的親媽也許就會更好。

    你小孩的後媽當然巴不得你早點把你的小孩接走,你去跟他們談這個事情,他們應該也會很樂意的幫助你,讓你慢慢跟小孩增加母子之間的感情。如果你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話,你就只能忍痛的在旁邊偷偷地看你的孩子了。不可能帶著你的小孩居無定所,到處漂泊,這樣對孩子更不好。

  • 7 # 風雲戰起

    還是和孩子說吧,後母不接受他,你也該讓他知道自己親媽的去向,晚說不如現在說,現在說最起碼不會恨你太深!現在是孩子需要人的時候。

  • 8 # 老胡調侃情感

    於是,靜下心來後,我便仔細地玩味著引發了這件事的真正緣由,以及人生中如此現象的癥結何在。

    佛說,人生有三大惡。首惡便是“貪。”這個貪慾念頭的生成才使得我們為了它而去佔有,在佔有慾達到後,真誠的以為自己得到了幸福和快樂。而得不到呢,便糾結為靈魂深處的痛苦和憂鬱了。

    其實,在人生中的任何一個階段,無論佔有慾的得逞與否,都是痛苦的,因為人的慾念憑藉著人的情感所支撐,由著心中的喜好或者厭惡而做出一種永無止境的精神間的掛礙。住作茅草屋的人奢望著自己何時能夠有一套青磚黛瓦的瓦房,而住在瓦屋,並且還擁有著不仄的院落的房主,一定熱切地希冀著自己擁有一座兩層小樓,或者是勾欄瓦肆的三層小洋樓。俗話說,“人心無足蛇吞象,"因此,如此這般的念頭,使的人生永無止境,情感充斥在這個念想下的人也同樣始終是處於痛苦和迷茫之中。

    就如同我挖栽合歡樹苗一樣,如果當時沒有那樣的一種私慾,怎麼可能會造就這株小樹苗的夭折?也不可能促使我痛心的念頭。甚或是我於閒暇時,悠閒地緩步到那個路旁,望著它那可愛生長的模樣,在欣賞它於風中輕曳即綠野葉嫩枝的情景,心中定然會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歡喜和愉悅。

    說了這麼多,我不知道能否給你一些幫助,或者是啟迪,但是,無論與否,我都是真心希望你能夠快樂。

  • 9 # 淘氣包林小跳

    分析題目,我有如下幾點感想:

    一、題說離婚時,男方要房產不要孩子,作為親生母親你最終還是向困難屈服,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淨身出戶。不排除女方離婚時還是存有沒有拖累好再找的想法,只是最後不一定如願!

    二、不知孩子現在多大了?親生母親在外面顛沛流離了十幾年,孩子也至少十多歲了。雖然是後媽,但能夠這麼長時間而不被孩子識破這個小秘密,我想這個後媽也是在孩子身上費了很多苦心和愛的,至少她不是個壞人,有把這個孩子當親身的!

    三、前夫有欺騙嫌疑重新組建家庭,那就跟你沒有什麼關係了,即使有這方面嫌疑,人家也在一起生活十幾年了,如果你是個善良的人,當事人都沒有變態的情況下,你就最好不要多言了!

    四、後媽沒有從心裡接受這個孩子?我覺得可能只是親媽的片面之詞,自己的親媽在對待孩子是都可打可罵,後媽應該就不敢了!既然孩子能認為是親媽,她應該沒有做得太出格!

    五、你應該怎麼做?在你打算怎麼做之前最好與前夫先溝通一下,畢竟這十幾年是他跟孩子在一起,不要做出傷害孩子,傷害前夫小家庭的事情來,畢竟你即使告訴孩子這一切,他也不一定能理解你們,反而增加大家煩惱!待孩子十八歲後有自己的判斷和是非能力,再由前夫告訴他這一切會更好!

    審視自己為孩子做過什麼,想彌補丟失的愛,此時的無為是為以後的有為,過好自己的生活,想見孩子不難,怎麼一起相處才是要面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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